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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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趋同化问题的哲学考察及其他李双元这本集子,收入了我自1981年以来的近30篇文稿。多数是围绕国际私法在我国当如何发展这个主题的,同时也还有好几篇涉及我国法理念和法制现代化(法治)的问题。对于国际私法在中国的复兴、发展并达到了初步的繁荣,我能有幸参与其事,并使它成了我生命中的重要部分,既有历史的机遇,《法律趋同化问题的哲学考察及其他》也有国内三位国际私法学界前辈的鼓励与栽培。其间无疑也凝聚了我自己大量的心血。受健康条件的限制,近来我已少有成果,但我对国际私法学研究的动态,仍然是备加关注的。关于法律的趋同化走势正在加强的观点,是我基于和平与发展已成为时代主题的理论在1989年底提出来的。开始我只提到国际私法的趋同化,待到1993年,我已将趋同化走势与法律所追求的普适性本质联系了起来,把它当作法律演变与进步的一个一般性规律。在1998年的《当代国际社会法律趋同化的哲学考察》一文中,进一步提出了矛盾的斗争是为了建立一种新的或更高的和谐的秩序的观点,并批判了“斗争就是一切”的错误哲学理论。这应该是国内最早倡导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篇文章。 -
O.J.辛普森比窦娥还冤吗陈伟空前惨烈、震撼全球的“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后,美国社会国难临头,大敌当前。可是,宁肯大家皆有可能沦为恐怖分子新一轮袭击的牺牲者,也不能让联邦政府这个“老大哥”任意侵犯美国公民的个人权利。2005年12月16日,美国联邦参议院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向全体美国人民宣布了这一旗帜鲜明的政治宣言!因“9.11”恐怖袭击的刺激,美国国会于2001年10月紧急制定通过了《爱国者法案》,其核心内容之一,是允许政府各情报部门之间互相通报信息(第203款与第218款)。这个在其它任何国家听起来都是幼稚可笑的问题,在以分权制衡为特征的美国宪政体制中,却是一个真实而残酷的政治现实。为了约束和限制联邦政府,即总统与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美国国会曾通过众多法律,禁止或限制政府部门之间的情报合作。多年以来,大名鼎鼎的中央情报局(CIA)、联邦调查局(FBI)、国家安全局(NSA)等部门,各行其是,各自为战,机构重叠,效率低下。《爱国者法案》的主要内容,其中包括与互通情报有关的203款和218款,将于2005年12月31日到期中止。是否对该法案加以延期,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生死攸关的重大问题。然而,国会参议院竟然拒绝延长该法的有效期。其理由是,这一法律赋予了政府行政部门过多的执法特权,对公民权利的保障过于薄弱。 -
现代国际关系理论视野下的国际法刘志云《现代国际关系理论视野下的国际法:厦门大学法学学术文库》写作的目的并不是试图为国际法学寻找到一种全新的理论框架,而只是国内的国际法研究探求一条新的研究路径。同时,《现代国际关系理论视野下的国际法:厦门大学法学学术文库》对20世纪国际关系理论视野下国际法问题进行较全面的概括,除了可以给对相关问题感兴趣的学者供参考外,还可以作为国际关系或国际法专业本科高年级学生、以及这两个领域的研究生、博士生的参考用书,从而弥补国内在该领域的教科书空缺。从内容上讲,《现代国际关系理论视野下的国际法:厦门大学法学学术文库》是一种对现代国际关系理论视野下国际法问题的学术史研究,主要是依托20世纪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历程,对各个时期的主流学派对国际法的看法以及相关研究,以及这种看法或研究对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的影响或解释,所进行的一种跨学科探讨,试图从现代国际关系理论的视角寻找到国际法研究的一些必要论据与方法。 -
水下文化遗产的国际法保护博崐成、宋玉祥中国的相关法令,不论在内地或台湾地区,都是在新公约出台之前就早已制定实施的,因此难免与新公约的规范有些相冲突之处,并且可能在未来产生国际上的纠纷。本书列出的两项列表或许可以更进一步地说明,为何新公约会为中国带来若干潜在的纠纷或困难。藉由仔细设计的国际“合作”、“协调”和“商讨”的程序,以及所有这些详细规范的“通知”、“报告”、“通报”等义务,新公约连同其附件中的14项规章,已经成功地创造了一套有效保护世界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机制,而且没有严重地侵入其它国际法,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原本适用范畴。 -
平衡与妥协:西方传媒法研究吴飞本书在吴飞的博士论文的基础上整理充实而成。它为后续研究构建了一个理论平台,也为实际工作提供了众多的参考思路。同时,本书的研究也有助于推动研究的前沿化国际化,有助于促进研究的跨学科化和有助于启发研究者形成开阔的视野和严谨的学风。这样一部饱含学术激情,富有启迪价值的力作,可供一切关心中国传播与法制状况的人士列入必读书目。 -
中国的和平发展与国际法周忠海序言《中国的和平发展与国际法》一书是北京市重点学科——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2005年在北京市立项的重点项目之一,它也是21世纪中国和平发展中必须要深入探讨的重大而急迫的课题。21世纪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的主题。以“9·11”事件为代表的国际恐怖事件虽然对国际社会和国际法带来巨大的冲击,但是,在新世纪的国际关系中,国际社会应顺应合作与进步的历史潮流,坚持多边主义,加强国际合作,维护共同安全,实现共同发展。这应是各国共同努力的方向。进入新的世纪,面对新的挑战,世界各国应共同努力,积极维护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权威和主导地位。一个高效、团结和强有力的联合国是世界希望之所在。伊拉克问题再次证明,抛开联合国、放弃多边合作是行不通的。正如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瑞士论坛上所说,国际集体安全正面临分崩离析的危险,全球安全绝对不能由“弱肉强食”原则支配。危险不仅源于恐怖主义,而且源于反恐斗争的方式。美国著名法学家也指出,美国的单边主义在十年内必然失败。经济全球化要为可持续发展所替代。中国在政治和经济方面对世界的两大贡献,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当代国际关系的指导原则,是中国在政治方面对世界的一大贡献。到2003年,中国的GDP突破11万亿人民币大关,居世界第六位,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扮演着全球经济稳定阀和引擎的角色,这是中国在经济方面对世界的一大贡献。这一切都说明了我们这个时代一个最重要的历史事实,那就是中国“和平崛起”。中国和平崛起的意义,就蕴含在和平与发展之中。世界因为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而受益,也因为中国负责任的态度而受益。中国的发展,就是世界的发展。中国和平崛起已经并且必将是对世界和平与发展的贡献。而我国国际法的研究和我国的大国地位不相称,相去甚远。中国的和平崛起需要加强对国际法的研究。国际法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各国越来越重视利用国际法来保护自身的权益。这是国际社会一个值得注意的倾向。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国际法的研究。我们既要遵守和维护国际法准则,又要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为国际法的完善和发展继续做出努力,推动国际法朝着有利于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方向前进。这是我们应尽的国际责任。中国的和平发展代表的是一个新时代的憧憬。在新世纪的国际关系中,国际社会应牢牢抓住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顺应合作与进步的历史潮流,坚持多边主义,加强国际合作,维护共同安全,实现共同发展。中国的和平发展需要加强对国际法的研究。冷战结束以来,特别是伊拉克战争是对国际法的最大冲击。世界各国更加重视联合国的作用,重视国际法的作用。尤其是要加强对条约法及其在国内的适用方面问题的研究,加强对WTO、海洋法、生物多样性公约、空间法等国际法专题的研究。中国的和平发展,走向世界需要国际法,需要进一步推动国际法的研究与发展。也正如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在我国加入WTO后所指出的那样,我们要加强对国际法、WTO和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的研究,要培养高级国际法专门人才。中国的和平发展、外交、和平国际环境的争取过程,要重视国际法的作用。我国国际法的研究和我国的大国地位不相称。面对许多重大问题,需要我们重视和下大力去研究。胡锦涛主席最近指出,正确认识和科学判断形势,始终是我们党制定和贯彻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依据。面对深刻变化的国际形势,我们要抓住和用好战略机遇期,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不断把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就必须科学判断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正确应对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以及科技进步的发展趋势,妥善处理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各种复杂问题和不确定因素。这是我们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征程上将长期面对的重大课题。要多掌握一些国际问题的基本知识,多了解一些国际社会的基本情况,坚持以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善于进行战略思维。要切实提高科学判断国际形势的能力,正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趋势,努力从国际国内形势的相互联系中把握发展方向,从国际国内条件的相互转化中用好发展机遇,从国际国内资源的优势互补中创造发展条件,从国际国内因素的综合作用中掌握发展全局。要坚持和平崛起的发展道路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宗旨,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各国友好相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同各国的交流和合作,在国际舞台上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为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作出贡献。要适应不断发展的经济全球化趋势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加快熟悉和善于运用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优化资源配置,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要密切关注来自国际经济领域的各种风险,积极采取防范和应对措施。要妥善应对国际社会的有关关系,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的了解。要始终把国家的主权和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和根本利益。从中国的和平发展这一总的题目做起,为建立新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而努力。要充分发挥联合国的重要作用,坚持主权原则,建立多极世界。从整体上说,目前的国际法体系是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经济发展的。但是也应看到,由于受形成条件和国际社会某些政治因素的制约,国际法体系也包含一些不合理的成分,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对国际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还需要建立新的合理的规范。我们要遵守和维护国际法准则,要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为国际法的完善和发展继续做出努力,推动国际法朝着有利于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方向前进。我们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始终不渝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努力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交往,不断推进同世界各国的平等合作和互利共赢,为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我们在这几年的集中研究和探讨的基础上,分别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大胆的探索。现在集多方面之大成,汇集成册,奉献给读者。周忠海教授2005年7月13日于北京 -
信托法判例研究中野正俊本书在内容选材上囊括了日本信托业代表性的信托品种,并结合图示的方法,按照日本信托法条文的顺序,将信托法理深入浅出地加以阐述,全书共选编了38个案例。 -
美国财产法案例选评薛源 编著《美国财产法案例选评》收录并编译了美国财产法的54个经典判例,基本上涵盖了美国财产法的主要方面,如财产的取得、不动产利益、不动产租赁、不动产转让、私人对土地使用的控制和国家对土地使用的管理等六个部分。对不动产利益的种类、不动产利益的变动、不动产权利人行使权利受到的私人权利和国家权力约束等基本原则进行初步的介绍和解析。通过这些介绍和解析,首先是帮助读者获得对于美国财产法的初步了解,其次在这些初步了解的基础上,掌握美国财产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以期能够面对复杂的实际案例,作出正确的判断。美国财产法内容丰富,其中诸多理念很有启发性,具有重要的比较研究价值。对丰富我们财产法律制度有相关理论,同样也有重要意义。 -
国际司法制度初论赵海峰《国际司法制度初论》旨在对在十余年来获得快速发展、并在国际关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作用的国际司法机构进行整体研究和全面分析。全书首先在广泛了解国内外学术成果和掌握各司法机构最新动态的基础上,对国际司法机构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阐述和分析;接着对十一个最为重要的国际司法机构的概况、运作机制、成就和问题进行了个别解剖;然后,选择国际司法制度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如国际法官的独立性问题、个人在国际司法机构中的地位问题等进行了比较研究;最后,对于国际司法机构之间的关系,以区域国际司法机构中最为发达的欧洲人权法院和欧洲共同体法院为例,就其在人权保护中的互动和作用,进行了深入探讨。 -
WTO的TRIPS协议解析李顺德本书系统介绍了TRIPS产生的历史背景、特点及主要内容,并结合案例对TRIPS的实际运用进行了阐述,同时指出了我国入世后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面临的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