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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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贺小勇 主编《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法学规划教材:国际经济法》是根据《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法学主要课程教学基本要求》,针对成人教育的特点,由华东政法大学一批致力于国际经济法教学与研究的青年教师鼎力合作的成果。全书共分11章。分别阐述了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国际货物贸易中合同、运输、保险、贸易支付、贸易管制等各个环节的法律问题,国际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投资、国际货币体制与国际金融交易、国际税收协调以及国际经济争端解决模式与运作等法律问题。本书的编写力图遵循成人教育的教学规律,适合成人学员的学习特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精选内容,详略得当,深入浅出,以掌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和运用其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重点;在每章前均有该章内容提示,介绍本章的知识点、重点和难点,作为导读,便于学生预习,每章后均设计相关的简答题目,有利于学生复习相关知识点。本书既可作为成人教育的法学教材,也可作为本科生自学国际经济法的参考教材。 -
国际私法(德)马丁·沃尔夫 著,李浩培,汤宗舜 译《国际私法》一书是德国杰出的法学家马丁·沃尔夫的代表作。作者被誉为“在阐明国际私法复杂问题方面成就最为辉煌的作者之一”。原著于1945年初版,1950年再版。《国际私法(第2版)(上下卷)》的最大特点和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它是一部由德国著名国际私法学者写就的以英格兰冲突法为主线的著作。作者因避难移居英国,得以研究英格兰国际私法近十年,因此在《国际私法(第2版)(上下卷)》的所有问题上均结合了英、德、法、美等多国的法律、判决和学说,并用比较法进行了分析,使得《国际私法(第2版)(上下卷)》集英美国际私法和大陆国家国际私法之长,融汇两大法系,可谓国际私法著作之典范。李浩培、汤宗舜两位先生于1955年即着手翻译《国际私法(第2版)(上下卷)》,根据原著第二版并参酌俄文译本译出后,几经周折,中译本方于1988年得以首次出版,此次再版得到李先生之女凌岩女士和汤先生的最新授权。 -
世界贸易组织法黄东黎 著《世界贸易组织法》应当既传授知识,又传授知识的应用方法。如果两者不能兼顾,则宁愿选择后者。信息化时代,运用知识的能力远重于记忆知识的本领。法律或规则的效力,不在其存在,而在其正确应用。WTO规则体系,内容晦涩难懂,结构错综复杂,应用旨在解决具体贸易纠纷,专家组/上诉机构报告具有准先例效力。基于此,《世界贸易组织法》除了介绍WTO的规则和体系、历史和理论,还将专家组/上诉机构为解决具体纠纷而对具体规则应用的精辟洞见,作为学习WTO规则应用最好的素材,以期实现作者“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写作目的。 -
国际刑法评论赵秉志,卢建平 主编在经济、政治和法治日益全球化发展的当代,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国际刑法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体现了国际社会防范与惩治国际犯罪,进行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开展国际刑事审判,以维护国际社会安全与和谐的现代法治诉求。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犯罪、跨国犯罪也日益突出,严重危害国际社会和全人类的和平与安全,是建立现代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最不和谐的因素。为有效地惩治与防范跨国犯罪尤其是国际犯罪,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愈来愈重视国际刑法的研究与适用。近年来,在国际刑法的实体法领域,国际社会暨国际刑法学界主要聚焦于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相关罪行、恐怖主义犯罪、有组织犯罪和腐败犯罪等方面。同时,国际刑法在程序法领域较多关注普遍管辖权、引渡、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与国际合作以及国际刑事法院中的程序性问题等方面,但无论是实体方面还是程序方面,这些问题也都是关系到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重大法治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关心和研究并取得共识。《国际刑法评论》的办刊宗旨是:为广大热爱世界和平稳定、维护人类公平正义的中文读者开避一个关注国际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进展、了解国际刑法理论发展动向的窗口;为热心于国际刑法理论知识的普及传播,积极参与国际刑法重大理论问题研究讨论的中餐人士提供一个发表观点、交流见解的平台;为发展完善国际刑事立法、司法,同时借鉴国际和各国经验,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尤其是刑事法的建设)提供参考和咨询意见。 -
国际经济法余劲松 主编《国际经济法》定位于内容充实新颖、文笔轻松流畅、可读性较强且紧扣司法考试命题思路的教科书型著作。在编撰时从内容到形式都突出强调以下几方面的特色:其一,在体系结构和内容上较为全面地吸收、反映近年来我国法学研究的新进展和新成果。其二,准确地反映和论述立法、立法解释及司法解释的内容,适当反映司法实务的经验,并充分运用以往司法考试试题中所使用的案例。其三,在编撰形式上,以案释法,灵活轻松、寓教于乐,但不失学科体系的完整性。 -
国际商法陈慧芳,王骞 著《国际商法(英文教材)》用英文编写,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为了适应国内双语教学的需求。多年来,我国高校的法律双语教学往往使用国外的原版教材。但是原版书常常内容庞杂,重点不够突出,最重要的是原版书基本不会涉及中国法律,更不会将中国的相关法律与英美法以及大陆法进行比较,而我们面对的是中国的学生,学生只学国外的法律,而根本不知中国法律在这些方面的规定,显然没有办法学以致用。即使老师上课加上相关内容,书本上没有,学生学习也不方便。所以,迫切需要一本有中国商事法律内容的国际商法教材,让学生在学习后对国际商事法律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二是原汁原味。从理论上讲,商法主要从欧洲大陆产生并发展起来,在讲课时引用相关的原文,对学生理解某些商事规则的产生比较直观,同时也能让学生更加理解这些规则在中国是如何被引用和发展的。 -
国际贸易合同操作实务薛刚,阮坚 著《国际贸易合同操作实务》为外贸从业人员业务指导丛书之一。新时期,广东正以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谋划外经贸的大发展。为了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外向型发展战略,推动企业“走出去”,帮助企业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进一步落实我省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部署,开拓服务业发展的新领域,大力推进以现代物流、会展等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分会与广东经济出版社在2006年底编辑出版外贸从业人员业务指导丛书之《进口业务基础实务》《出口业务基础实务》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进程,再次组织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编辑出版了该丛书之《国际贸易合同操作实务》。 -
现代国际海洋法陈德恭 著国际海洋法的历史可溯源到公元2世纪古罗马制定的陆地与周围海域之间关系的法令,然而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联合国建立将近1700年,国际海洋法仍停留在习惯国际法发展阶段,从领海、毗连区和渔区的建立都没有成文的国际法作为依据。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国家实践包括大陆架和200海里海洋区的建立、促使联合国于1947年11月第二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建立国际法委员会,确定国际海洋法作为最优先处理的项目。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于1958年召开,根据国际法委员会草拟的领海与毗连区、公海、渔业和大陆架条款草案,通过了国际海洋法的四公约。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于1960年召开,但未达成任何协议。十一期会议,终于在第十一期会议上(1982年4月30日)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是一次由所有主权国家参加的全权外交代表会议。参加会议的不仅包括所有联合国成员国,而且还有参加联合国专门机构的成员,共计168个国家或组织,是迄今联合国召开的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国际立法会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迄今最为全面、最为综合的管理海洋的国际公约,它包括了国家管辖范围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国际海底区域等内容。 -
海洋公共政策研究周达军,崔旺来 著建国初到改革开放前,中国领导人根据当时海洋斗争的实际需要,发表了一些重要讲话,政府也制定了一些重要政策,这些讲话和政策,初步反映出中国政府的海洋观念和海洋政策,这些观念和政策集中体现在中国政府深切认识到建立海军的重要性,以及中国关于领海问题的声明和对南海诸岛与钓鱼列岛的主权宣示等几个方面。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政府工作重心的转移,特别是海洋产业和涉海行业的迅速发展,国际海洋形势的变化,全面发展海洋事业显得越来越重要。这一时期,我国的海洋观念和海洋政策与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完善。为了维护我国的领土安全和海洋权益,邓小平非常重视发展海上军事力量。他曾经多次强调:面临霸权主义的强大海军和严峻复杂的海洋战略环境,我们没有适当的海防力量不行,必须建立一支精干、顶用、具有现代作战能力的强大的海军。他特别强调要建设一支防御性的海军。邓小平指出,我们的战略性质是防御,这种防御不是消极的,防御中蕴涵有进攻,即积极防御;还提出了我们的防卫范围是近海,而不是近岸。建设强大的具有现代化作战能力的海军和近海防御战略的提出,使我国海洋防卫从时刻准备打一场旷日持久的反霸权主义入侵式的战争,转向打赢一场高技术条件下的海上局部战争;由近岸防御走向近海防御;从依托海岸和岛岸护渔护航,转向在近海保卫海洋领土主权完整、维护海洋权益。邓小平海军战略思想里,除继续体现海军在军事防卫方面的职能外,充实了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崭新内容。从这里可以看出,我国领导人已经跟随世界海洋形势的发展,初步有了现代的海洋观念。 -
国际私法视野下的外国公司法律规制邢钢 著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际间经济的依存已经越来越紧密,跨国性的贸易、投资、金融活动已经成为支撑全球经济向前发展的主要推动力。而在这其中,不论是本国对外的经济活动还是外国对本国的经济活动,在某种相对意义上来说,外国公司恰是这些经济活动的最直接践行者。而如何从法律上规制这些公司的经济活动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正是在此历史背景下,本书展开了对外国公司法律规制的深入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