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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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珈国际法何其生 主编《珞珈国际法:学人与学问》源自于一个简单的想法。在中国国际法的发展过程中,有一群人耳熟能详,周鲠生、王世杰、燕树棠、梅汝璈、李浩培、韩德培、黄炳坤、王铁崖、李谋盛、姚梅镇、赵理海、梁西、李双元、刘丰名。他们经历不同,时代也有差异,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连结点——珞珈山。他们是武汉大学国际法所的师者,成就武汉大学国际法灿烂的历史,也奠定了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今日的辉煌。 2005年12月,《武大国际法评论》编辑部在珞珈山下法学大楼323教室商讨着编辑事宜,面对教室墙上这些大师们的黑白照片,厚重的历史与现代化的大楼交相辉映。几位青年的国际法老师和几个更加年轻的博士生在大师们的注视下,作出了一个决定,我们或许不能有大师们的作为,但通过记录大师们的足迹、归纳他们的学术思想、传播他们的国际法理念和学术精神,不仅可以鞭策我们自己,而且也能够启迪后学者。于是,利用《武大国际法评论》的平台,“武大国际法学人与学术思想”至此便成为6年来评论的一个专栏。感谢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和法学院的资助,使这些文章如今能够结集出版。 -
国际贸易法吴淑娟 编国际贸易法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主干专业课程。本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国际贸易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案件分析能力。这些能力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必须具备的技能。《国际贸易法》采用中英双语,主要参照王传丽主编的《国际贸易法》中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部分的结构进行编写。围绕我国对外货物贸易过程中所涉及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货物贸易结算以及国际货物贸易纠纷的解决五大环节而展开,共分六章。第一章绪论,简要介绍国际贸易法的概念、渊源及主体;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主要介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生效条件、合同的履行、风险和所有权的转移以及违约与救济;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法,主要介绍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和其他运输方式的相关法律;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主要介绍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的风险和险种以及保险的赔付;第五章国际结算法律,主要介绍国际货物贸易结算所涉及的结算工具、结算方式等;第六章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主要介绍法律纠纷的预防、解决法律纠纷的步骤、国际商务仲裁以及涉外诉讼。 -
国际海洋法问题研究高之国,贾宇,张海文 主编《国际海洋法问题研究》选收了2007年以来在中国海洋法学会学术年会、学术报告会、研讨会上发表和提交的部分优秀论文,内容涉及国际海洋法的理论与实践,其特点是研究和探索国际海洋法的发展趋势,从而有助于促进海洋法学在中国的发展。《国际海洋法问题研究》可供大专院校、研究院所从事海洋法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和从事海洋法律和实务工作的人员以及关心我国海洋权益和海洋事业发展的人士阅读和参考。 -
国际私法王祥修,裴予峰 主编本书讲述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高校法学类专业出版机构,其宗旨是为中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服务。多年来我社始终把法学教材建设放在首位,向广大读者提供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中专等各种层次、多种系列的精品法学教材,其中很多教材荣获国家教育部、司法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委的优秀教材奖,是我国重要的法学教材出版基地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曾多次荣获国家良好出版社、先进高校出版社荣誉称号。在新时期,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真诚为广大读者服务,努力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做贡献。 -
国际恐怖主义法律问题研究刘仁山 等著历经几回寒暑,走过数载春秋,南湖畔的中南法学在不断精心酿造中步步成长。中南法学的影响与日俱增,这离不开长江边上这座历史悠久、通衢九州的名城武汉,更离不开中南法律人辛勤耕耘、励精图治的学术精神,中南学子源于各地聚集于此,又再遍布大江南北传播法学精神,砥砺品格、守望正义的同时也在法学和司法实践部门坚持创新、止于至善,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中南法学经过数十载耕耘,逐渐形成了自成一格的中南法学流派。中南法律人在“为学、为用、为效、为公”教育理念的引导下,历练出了自有特色的“创新、务实”的学术精神。在国际化与跨地区、跨领域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中南法学以多位中南法学大家为中心,秉承多元化的研究模式与多样性的学术理念,坚持善于批判的学术精神,勇于探讨、无惧成论。尤其是年轻的中南法学学子们,更是敢干扎根基础理论的研习,甘于寂寞;同时也关注热点,忧心时事,活跃于网络论坛,驰骋于法学天地。 -
国际罪行王丽玉 著本书分上、中、下三编。上编叙述和分析了索马里海盗的现状、起因、国际社会的应对措施及其效果;中编从历史和宏观的角度,叙述了世界范围内海盗的过去和现状,关于惩治海盗的国际法各项主要制度的创制、沿革及实效;下编分析了索马里海盗对国际法多项制度的挑战,并从国际法和国际政治角度对根治索马里海盗问题提出一些理论探索。本书在对索马里海盗问题国际法理论研究方面具有开创性,填补了国际法研究在此领域的空白,为将来研究提供了很大的参考和提示价值。 -
国际反洗钱师资格认证教程严立新 总译·审,祝亚雄,高增安 翻译在高科技和全球化时代的21世纪,洗钱作为一种经济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我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而且也对国家经济体系的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当前,我国经济正经受着贸易摩擦、通货膨胀、人民币升值、热钱涌入、地下经济泛滥等多重压力,洗钱也越来越呈现出从传统的金融行业向特定非金融行业转移的趋势,反洗钱更是被政府高层提升至维护国家国土安全、经济金融稳定运行的战略高度来对待。自2002年我国政府开始大规模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洗钱工作以来,其成就令世人瞩目,特别是在反洗钱约束机制的建设方面,如反洗钱组织架构的搭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颁布实施、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的修订、正式加入国际权威反洗钱组织FATF、反洗钱义务的履行主体逐步向特定非金融机构覆盖、反洗钱监管理念不断提升等等。然而,一个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是:在反洗钱人才的短期专项培训与专业人才队伍的长效培养方面,各地区标准不一、步调不一、方式不一,缺乏统一性、规范性和系统性。虽然我国分布在政府监管部门、各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从业人员已从2002年的数百人发展至今天的三十多万人,但反洗钱从业人员入门没有“门槛”,绩效衡量、职务晋升缺乏科学有效的“标尺”,这一状况至今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反洗钱人员素质严重参差不齐,教育背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专业技能等与日新月异的反洗钱需求相距甚远,这严重制约了我国反洗钱效率和有效性的整体提升。因此,有组织、分层次、有计划、讲方法地培养一大批适应反洗钱形势需求的专业人才队伍变得越来越迫切,建设和推行反洗钱从业资格的认证体系也成为有效解决这一难题的必由路径。2009年,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决定率先引进由ACAMS——(美国)公认反洗钱师协会——创立并在全球推广的国际反洗钱师资格认证体系。但是,要使这一体系在中国落地并为业界所认可接受,单凭一套全英文培训教程,而不将其进行“汉化”,其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于是,我们开始组织力量,分工协作,力图在短时间内拿出英文版《国际反洗钱师资格认证教程》的汉译本。在祝亚雄博士(第一、第二章,第六至第九章)、周莹(第三章)和高增安博士后(第四、第五章)的共同努力下,全书基础性翻译的第一稿于当年年底前即告完成。经过部分特邀业内专家的试读以及我个人的研读,发现需要完善的地方为数着实不少,如专用术语的译法及全书统一问题,人名、地名的前后一致问题,理解偏差导致翻译失准问题,欧化句式普遍,佶屈聱牙,语体风格不一致等等,不一而足。我深知,一个连自己这一关都过不去的“产品”万不可轻率“出炉”,更何况反洗钱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唐朱昌教授再三交代,“中心”拿出的作品一定要与其品牌相称。复旦大学出版社经管分社的徐惠平社长更是如是要求:“这一教程将来应用范围广,受众多,权威性强,必须认真对待,严谨从事。”如此,译稿便如织布机上的梭子一般,开始在我和责任编辑岑品杰、南京专业排校单位之间来来回回不下十多遍。其间,就具体内容的无数次“折腾”让我真切体味到咬文嚼字的甘苦,不断体验着贾岛当初踌躇于“僧敲月下门”抑或“僧推月下门”的苦恼。我常常简单地认为,一部译作的最高境界就是,当读者读它时,压根就不感到是在读一本译作。当然,这也许才刚达到一个最基本的行文通顺要求。无论如何,即使到今天,手头的这部译稿我也只觉得算是及格水平,离“信、达、雅”的高标准仍有不小距离。无奈,书稿总不能一直长“捂”在手,终归要付梓,去面对读者、接受评判。由于此教程系英文第四版,成书于2006年,而近几年的全球反洗钱形势又有了较大变化,所以,对于书中出现的一些与新形势不一致或不尽一致的数字或表述,内容及章节安排,甚或逻辑与观点,本着尊重原文的原则,我们未在正文中直接修订,而只是部分以脚注等形式加以补充说明。由于受时间以及译者的工作经历、金融专业知识、语言驾驭能力等的局限,译文中的错误或不足一定在所难免,甚至仍不在少数。故恳请读者在予以谅解的同时,多提宝贵意见,我们一定虚心以待,进一步勘误完善。 愿本书为我国建设反洗钱专业人才队伍、提高反洗钱效率及整体有效性发挥应有的作用。 愿本书为建立和推广本土化、中国化的反洗钱师资格认证体系铺平道路! -
论自然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罗国强 著自然法的五项基本原则相互关联、相互制约,从而构成了一个辩证的体系。五项基本原则可以分为两个层级,第一层级为价值判断理性,包括存在派生关系的正义、公平、平等三原则;第二层级为实践理性,第二层级原则以第一层级原则为基础,其中善意原则主要源自正义原则,和谐原则主要源自公平原则。一般来说,对于不同的情势,需要适用不同的基本原则;当数项基本原则共同作用于某种情势的时候,各原则的侧重会有所不同。当五项原则发生冲突之时,前一项原则优于后一项原则。自然法正是从这五项基本原则展开,发展到一般法律原则,再具体化为强行法的。自然国际法基本原则并非孤立,而是与实在国际法存在着互动关系的。自然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也决定着实在国际法,实在国际法也对自然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起着反作用。就自然法的基本原则的运作而言,在国内法上,其通过国家意志的作用,转化为实在法而发挥作用;在国际法上,其主要通过国家意志的合意,转化为实在国际法而发挥作用,同时也可以通过其所衍生的第二层级与第三层级渊源在特定条件下直接作用于国际关系而发挥作用。 -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演变及对策研究李清,孙东升,邓丽娜 著经过李清,孙东升以及邓丽娜三位作者一年来坚持不懈的积累、沉淀、讨论和修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演变及对策研究》终于与读者见面。《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演变及对策研究》从新贸易保护理论的演变入手,比较详细地介绍了以反倾销、技术壁垒等为代表的新贸易保护手段;分析了其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并相应地提出了有关应对策略。 -
武大国际法评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主办 编《武大国际法评论(第14卷)》设有“专论”、“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立法评述”专题、“国际金融监管”专题和“武大国际法学人”四个栏目。本卷设立“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立法评述”,针对新近通过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进行评论分析。本书反映了国际法领域最前沿最热门的研究方向与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