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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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罪刑事责任研究卢有学本书能较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国际刑法在过去十多年里发展比较快。本书能够反映这些发展,内容新,问题比较具体,紧密结合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与理论,全面系统地阐述在战争罪的刑事责任中的问题,并充分反映战争罪的刑事责任的相关内容和原则。实事求是地说,战争罪的刑事责任的法律问题纷繁复杂,要对它们做全面介绍和解析不太容易。尽管如此,本书依照战争罪刑事责任的产生、确定和消灭的逻辑线路来安排结构,采取有重点的方法,将战争罪刑事责任中的要点以及对在实践中必须了解和掌握的法律问题都一一地予以介绍和解析。在我看来,卢有学博士的这本书是一部创新之作。它不仅选题新.资料新,而且内容新,观点和思路也新,是对刑法和国际法这两个学科进行交又研究的结果,可以说是难能可贵。需要指出的是,卢有学博士在撰写《战争罪刑事责任研究》之前的学术背景主要是刑法。然而,他对涉及战争罪刑事责任的一些国际公法基础理论,也非常认真刻苦地进行了钻研。他利用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经验,广泛地搜集资料,还与其他国际法研究生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探讨,所以在写作结束时,他对国际法基本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也已经非常熟练了。由于目前在我国刑法中还没有全面规定“战争罪”,所以本书中关于战争罪的概念、战争罪的罪行构成要件及国内立法化问题的研究等.可以为我们提供一定的借鉴。国际刑法是一门新学科,但它发展很快。自1993年5月联合国安理会设立前南国际刑事法庭以后,又出现了不少其他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如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东帝汶特别法庭、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柬埔寨特别法庭以及国际刑事法院等。但迄今为止世界上并没有统一的国际刑法典,国际刑法的原则和规则主要由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制定的规约来体现。所有这些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在其成立的方式、组成以及对战争罪和其他严重国际法罪行的管辖权方面,既有相同之处,又存在很大的区别。《战争罪刑事责任研究》对这些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在战争罪方面的实践活动的介绍,对我们了解这一罪行的性质、特点以及如何从法律上来惩治这一罪行是非常有益的。 -
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劳工标准分析杜晓郁《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劳工标准分析》对国际劳工标准做了全面、客观、多维的介绍,分析了发达国家在“公平竞争”、“人道主义”等借口下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提出了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如何应对这种新贸易保护主义挑战的对策。将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陆贸易挂钩,是发达国家继环境标准、技术标准之后对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出口设置的又一非关税壁垒。作者在充分肯定国际劳工标准在保护劳工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意义的同时,又深刻指出,发达国家在阶段不顾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实际,通过贸易限制的手段来强制推行统一的国际劳工标准,是将劳工标准赋予非关税壁垒的含义,因而也是贸易保护主义的变种。在此基础上,作者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了如下主要观点:第一,我国劳工标准低是不争的事实。法律层面的立法、执法环节的差距使我国劳工的核心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过快、出口结构不合理以及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很容易招致发达国家以劳工标准为表现形式的非关税壁垒。第二,我国应当正确认识国际劳工标准及其相关问题。既要看到国际政治、经济中的不利因素,又要坚定对外开放的方针;既要反对单边的国际劳工标准,又要努力切实提高本国劳工的生活水平。第三,为应对国际劳工标准问题的挑战,我国一方面要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共同争取建立有利于自己的国际经济秩序;另一方面,要从法律、社会保障、国际贸易等宏观层面以及行业、企业等微观层面采取相应措施,不断完善自我,规避这种新形式的非关税壁垒。 -
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与WTO规则鄂晓梅在当今世界的全球化进程中,贸易自由化和环境的国际保护是两股看似并行不悖其实密切关联、相互影响的潮流。环境措施可以合理地规范自由贸易,促进其健康地可持续地发展,也可能限制甚至窒碍自由贸易,形成新的贸易壁垒。贸易和环境的关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错综复杂,像今天这样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所谓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与WTO规则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的一个例证,它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国际法体系内各个不同领域自成系统的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反映了国际关系中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可以说是环境与贸易关系中最具争议的一个问题,因为这类措施旨在防止的环境危害一般是发生在制定和实施这些措施的国家(通常是进口国)的管辖范围之外,是为了说服或强迫一个外国政府(通常是出口国)改变其在某一领域的环境政策,以符合进口国自身的环境政策标准。因此,单边PPM措施往往被指责为披上伪装的贸易保护主义引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环保主义者和自由贸易主义者之问旷日持久的冲突和争论。如何认识和应对这类单边措施是当前国际法所面对的一个有很强挑战性的前沿课题,涉及国际经济法、国际环境法等多个领域,不仅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而且也有明显的理论价值。国外学者一直以来趋之若鹜,纷争不已,而我国学界尚甚少有人涉猎。鄂晓梅博士以其敏锐的洞察力捕捉到这一前沿课题.投注了极大的学术热忱。从北京到海德堡,上下求索,潜心钻研,费时四载,成此专著。作者选择WTO框架这一特定视角,分析论证了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与WTO规则之间的法律关系,比较剖析了该法律关系中不同参与者的立场和观点,得出了WTO现有规则禁止其成员方制定和适用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关于解决这一难题的见解和对策建议,为我国学者在这一问题上的研究奉献出一份宝贵的开拓性成果。也许这一专著尚属阶段性成果,书中涉及的一些问题仍有待理论上的进一步梳理升华,然而作者的学术探索勇气诚堪嘉许,其研究内容展现出相当的学术价值,彰显了一位青年学者的学术潜力。相信该书的出版不仅将推动国内学界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探讨,对实务部门的工作也将是一个很好的参考。 -
国际劳工标准佘云霞、王祎《国际劳工标准》分为三部分。上篇主要介绍了国际劳工标准相关的一些概念、基本理论等基础知识;中篇主要介绍的是国际劳工标准的实施主体以及其在全球范围的实施状况;下篇则着重介绍了国际劳工标准在中国的实施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国际劳工标准》的内容深入浅出,首先从基本概念的界定入手,细致、全面地介绍了国际劳工标准的概念、地位、作用以及历史沿革,并详尽地介绍了国际劳工标准的具体内容。对于国际劳工标准的实施,《国际劳工标准》特别强调了除常见的通过国际劳工组织会员国批准公约的方式以外,通过协议方式、制定生产守则等途径也是有效实施劳工标准的方式。《国际劳工标准》重视理论联系实际,着眼于社会实践的前瞻性研究,对于中国如何应对劳工标准问题、协调与解决中国与其他国家在该问题上的分歧,对于解决中国如何全面融入国际体系、争取最大限度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国际劳工标准》不仅适合本科生使用,广大的政策制定者、工会工作者、企业家代表、专业学者,以及普通的劳动者都可以从《国际劳工标准》中获得启示,参与到对国际劳工标准的研究和实践应用中来。 -
实施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争端典型案赵学清《实施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争端典型案:涉外经济法部分》精选了自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成员方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的16个较具代表性的争端案件,这些案件涵盖了WTO有关货物领域、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服务贸易三大领域规则的实施,每一案的争端解决均显现出在某方面具有典型的或开创性的意义,争端解决机构对这些案件的解释和处理对解决后来类似的争端案件具有较高的借鉴价值。 《实施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争端典型案:涉外经济法部分》的特点在于:“精”:精选具“首创意义的案例”;“新”:体例和内容安排有别于同类书籍;“趣”:使枯燥的案例更具可读性、趣味性。《实施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争端典型案:涉外经济法部分》适用于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辅助用书,以及社会各界欲了解WTO规则运用的读者。 -
国际经济法(德)马迪亚斯·赫德根 著;江清云、等译大陆法系国家研究国际经济法的代表性著作之一。与以英美法为代表的传统国际经济法理论研究不同,本书采用综合国际经济法的理沦,队为国际经济法是以公法性法律为主的、包含国内法和国际法的综合性学科;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和。在架构上,采用了国家——区域共同体——国际共同体三个层次对国际经济法进行分析和论证,打破了传统上将国际经济法置于国际公法或国际私法框架内的窠臼。反映了以作者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学者的观点。 本书的作者是世界闻名的国际法专家;原著初版后即引起了广泛关注,是目前德国最受欢迎的教材;该书曾被翻译成日文版。本书根据2007年第6版译成。 囿于语言的原因,我国国际经济法的教材和专著,基本上依据英美法资料写成,因此,本书的出版,将大大拓展我们的视野,并填补大陆法系国际经济学理论学习与研究的空白。 -
论WTO法中的比例原则韩秀丽国际经济法是发展中的连缘性法学学科。在世界范围,国际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学学科,已有近60年的发展史。在中国,经过20多年的发展,国际经济法已成为汉学各科学科中理论研究最活跃、实践性最强的学科之一。当前,在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下,国际经济法更呈现其鲜明的时代性和蓬勃的生命力。本书为“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文库”之一,是本专业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长期性工作,以学术专著的形式,集中展现国际经济法领域的专题研究成果,促进学术和社会发展。并且立足出版厦门大学学者、校友在国际经济法领域的研究成果,更欢迎海内外国际经济法学者惠赐佳作。 本书发挥国际经济法“智库”的功能,为我国的国际经济条约实践、涉外经贸立法以及涉外经贸实务提供有益的理论指导或参考。 -
国际私法的现代化进程杜涛本书对十个有代表性的国家或地区的国际私法立法改革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分别从历史和实践的角度分析了改革背景、实际意义和总体发展趋势,最后提出了对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改革建议。所选择的十个国家或地区中,加拿大魁北克省和美国路易斯安那州是兼有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特征的法律区域,其国际私法立法改革充分体现了两大法系国际私法的融合趋势;澳大利亚的国际私法改革体现了英美法国家国际私法的成文化努力;罗马尼亚在东欧地区最早进行了国际私法改革,内容非常完备;列支敦士登、奥地利和德国的国际私法改革反映了德语国家国际私法的深厚根基;俄罗斯的国际私法立法体现了独联体国家法律改革的一般特征,具有继往开来的意义;比利时国际私法典代表了当今世界国际私法立法的最新和最高成就。 -
论人的私法地位王利民《论人的私法地位:从一个制度的分析》运用法哲学方法,以对人的私法地位的研究,阐释私法的精神与理念,探求私法的价值与规律。人作为主体,既作用于法律,又被法律所设计,其外在为法律之源,内在为法律之本,为法律之源本与全部。在生物本质的基础上寻求人的社会性实现,是人的一切问题的规定性。人类要展示自己的自然属性,又要受制于自己的社会属性,人在多大程度上展示了自己的自然属性,又在多大程度上受制于自己的社会属性,这就是人和人类社会的真实与本质。一切关于人的法律地位的研究与设计皆立基于此。人的私法地位,既是正义的要求,也是正义的体现。它应当是体现社会正义的制度,具有社会正义的规定性。正义是自然存在决定的人类利益需求及其实现的规律性或必然性。正义判断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即人类的生存利益及其合理性,而决定这一正义判断及其标准的是作为人类社会基础的各种自然或客观存在。法律正义是自然应然的规则,是对人类理性的法律价值判断。它体现在法律之中,却来源于或被规定于法律之外,是社会或自然正义的法律化。外国人的私法地位作为一个国际私法秩序,是国内法秩序的局限性和补充性存在。一个国家的法律必须超越国家共同体观念而在人类共同体的范围内考虑人的私法地位问题。外国人的私法地位作为一种“主体资格”,是对非国民给予的一种“国民待遇”地位,是国际关系秩序中的一个分配正义的问题。虽然它代表内国的国家主权,不能在国家主权之外表现出某种正义,但国家主权的行使应当服从于某种外部秩序即人类自然理性或一般人权标准。 -
国际商事仲裁强行规则研究张圣翠《经济法文库:国际商事仲裁强行规则研究》对国际商事仲裁中强行规则问题的立法、执法、仲裁和司法等方面的具体实践、国际协调及其趋势进行系统全面的学术探讨与评估,并提出科学的改进方案,对完善我国的相关制度提供有价值的理论参考成果。具体内容包括:导论部分对相关的基本用语与理论等问题作出基础性探讨,之后分别对国际商事仲裁各领域或环节中的强行规则作出较为系统的分析,在最后一章为我国相关制度的完善提供有说服力的对策建议。我国改革开放二十余年来的经济法制状况,可以用“突飞猛进”这几个字来形容。仅从经济立法来看,在完善宏观调控方面,制定了预算法、中国人民银行法、所得税法、价格法等法律,这些法律巩固了国家在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改革成果,为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保证国民经济健康运行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在确立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这些法律体现了市场经济公平、公正、公开、效率的原则,有利于促进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的形成。 然而应该看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制体系还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我们还有许多东西不熟悉,不清楚,观念也跟不上。尤其在面对未来逐步建立起的完善的市场经济时,我们的法制工作有不少方面明显滞后,执法、司法都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