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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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国际法问题研究陈小云,屈广清 著本书以国际法领域的若干热点问题为研究对象,应用丰富的资料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有些研究成果处于国内先进地位,并弥补了一定的空白。本书对国际法的相关立法、理论研究、司法实践、课程教学都有一定的帮助和参照作用。 -
国际法(美)W.迈克尔·赖斯曼 著;王贵国、等 译法律是每个社会组织自己及管理自身事务的方法之重要部分,国际法是整个世界组织自己以及管理自身政治和经济事务的方法之重要部分。然与其他法律体系或法律体系之其他议题比较,理解和实践国际法则要困难得多。伟大的美籍法裔观察家Alexis de Tocqueville曾谈道,在美国每一件事情最终都结束于法院。这一事实对美国律师思考法律的方式有着非常复杂的影响,并且实际上也在影响美国立法者制定法律的方式。在国际法上,并不存在单一的立法机关,而且法院和仲裁庭也是临时性的,充其量是边缘性的决策机构。因此,国际法律师和学者在发现规范性的预期以及基于此预期评价各种选择时,便面临巨大的困难。然而更为困难的是如何确定复杂的且不断变化的适用程序,就是必须适用此类程序的裁判庭也难以确定。取而代之的是,不同的适用者可能同时或先后适用不同类型的程序。本论文集意在理解和评价国际法律制度的综合表现以及改善之道。据此,在每篇文章中,我都试图将国际法制度与其所适用的社会环境相联系,在有意义的实践层面清晰明白地阐述国际法的目标。如果这些目标和实际效益存在差异,便会建议可行的选择和解决方法,标准是相关选择具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而不仅仅是因为其是道德的。 -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投资争端仲裁机制研究梁丹妮本书以NAFTA投资争端仲裁机制为研究对象,通过对NAFTA投资争端仲裁机制的理论分析和投资争端案件的层层深入剖析,结合近斯美国对外签订的投资条约中所体现的对投资争端仲裁机制条款的修正,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探究国际投资争端仲裁机制的宏观发展方向和微观制度的完善,以期对我国未来利用国际投资争端仲裁机制提供有益参考,对国际投资争端仲裁实践所产生的后果有客观的预见。 -
国际私法章尚锦,等 主编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并居于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在我国社会转型的新世纪、新阶段,法学教育不仅要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服务,而且要面向全社会培养大批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近年来,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科数量增长很快,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培养层次日渐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涵盖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经成为莘莘学子的优先选择之一。随着中国法治事业的迅速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法学教育的事业大有可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前途充满光明。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法学教育的宗旨并非培养只会机械适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载着培养追求正义、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洁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务。要完成法学教育的使命,首先必须认真抓好教材建设。我始终认为,教材是实现教育功能的重要工具和媒介,法学教材不仅仅是法学知识传承的载体,而且是规范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对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第一,法学教材是传授法学基本知识的工具。初学法律,既要有好的老师,又要有好的教材。正如冯友兰先生所言:“学哲学的目的,是使人作为人能够成为人,而不是成为某种人。其他的学习(不是学哲学)是使人能够成为某种人,即有一定职业的人。”一套好的教材,能够高屋建瓴地展示法律的体系,能够准确简明地阐释法律的逻辑,能够深入浅出地叙述法律的精要,能够生动贴切地表达深奥的法理。所以,法学教材是学生学习法律的向导,是学生步入法律殿堂的阶梯。如果在入门之初教材就有偏颇之处,就可能误人子弟,学生日后还要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来修正已经形成的错误观念。第二,法学教材是传播法律价值理念的载体。好的法学教材不仅要传授法学知识,更要传播法律的精神和法治的理念,例如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尊重权利的观念。本科、研究生阶段的青年学子,正处在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阶段,一套优秀的法学教材,对于他们价值观的塑造和健全人格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法学教材是形成职业共同体的主要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赖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生成。一套好的法学教材,向法律研习者传授共同的知识,这对于培养一个接受共同的价值理念、共同的法律思维、共同的话语体系的法律共同体,具有重要的作用。第四,法学教材是所有法律研习者的良师益友。没有好的教材,一个好的教师或可弥补教材的欠缺和不足,但对那些没有老师指导的自学者而言,教材就是老师,其重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
国际私法习题集黄进 主编为丰富和储备法律专业知识、拓展法律思维的深度和广度、提升法学应试能力,我社邀请了诸多有教学经验的专家、学者为各高等院校(系)的学生和其他渴望学习法律的研习者策划编写了这套自测丛书。本丛书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主要参考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编的“面向2l世纪课程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的内容和体例,同时吸收其他法学教材的精华。全套丛书依教育部确定的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学科及分类要求,分为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共14本。这套丛书希望达到以下目的:1.帮助学生系统掌握本科知识。本丛书针对高校法学教育以素质教育为主的特点,并结合应试需要编设习题,习题系统全面,题量充足,能覆盖各学科重要知识点。2.帮助学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本丛书附加了历年国家司法考试部分真题及参考答案,帮助学生了解司法考试的难度、角度和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3.帮助学生准备考研。从一些法学名校历年考研试题中精选了部分试题,帮助考生了解及自测。 -
国际商事调解法律问题研究尹力本书在探讨调解的功效,价值追求的基础上,不仅考察了国际商事调解的含义,还对国际商事调解在现代社会兴起的根源、国际商事调解的基本原则与程序保障、国际商事调解协议等基本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且对当代中国国际商事调解的实践及立法现状进行了评析,对建构我国国际商事调解制度的立法模式与指导思想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综观全书,作者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历史分析与理论探讨相结合的方法,对国际商事调解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研究,从而填补了我国在国际商事调解方面无全面、系统研究的空白。 -
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禁诉令欧福永《国际法文库: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禁诉令》采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对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禁诉令的概念、特点和历史起源,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和中国香港等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的禁诉令制度,禁诉令与有关国际规则的关系,我国对禁诉令的运用与应对等进行了比较系统深入的探讨。它从实证的角度分析和比较了各国的禁诉令制度,阐述了禁诉令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了我国对禁诉令应采取的立场并设计了我国的禁诉令制度,提出了不少新颖的有价值的观点。它填补了我国在禁诉令领域的研究空白,既可为进入外国从事民商事活动的个人或经济组织于发生争议后在当地寻求禁诉令救济时提供最新的资料和有效的指导,又便于我国借鉴外国及国际立法中的先进制度,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
亚洲海权地缘格局论鞠海龙《亚洲海权地缘格局论》追溯和解析了历史上亚洲海权地缘格局的发展过程,阐述和解读了亚洲未来海权格局转型发展的实质内容,特别是通过分析美国、印度、中国等国的海权战略模式,对未来亚洲海权战略格局的发展及其方向进行了论证和预测,指出合作共赢的模式应该成为亚洲海权战略的取向和价值。《亚洲海权地缘格局论》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参考价值。 -
国际商法王衍祥大专阶段的学员,(特别是对于非法律专业的专科学员来说),可能由于缺乏《国际商法》前置课程的学习,在学习《国际商法》的过程中会感到一定的困难。编写本教材的目的就在于:以言简意骇的语句表述;短小精悍的案例分析;深入浅出的法理推导;提纲挚领的总结介绍,学员们可以花较少的时间而获取较多的《国际商法》的基本知识点,掌握该领域的基本动态。本书的宗旨是:力求全面、准确地反映国际商法的基本内容,反映该领域的最新发展趋势和最近成果,在体系上既注意内容的密切相关性,又注意内容的相对独立性,“以案说法,以法解案”。我国的高等教育正在从“精英型”向“大众型”转变,我们有责任把长期以来在法学理论中以晦涩、深奥、难懂为特征的国际商法理论,变为通俗、易懂的大众化理论,本书的编写仅仅是一种尝试。 -
中外反不正当竞争法黄勇、岑兆琦 编著判例是法律和法理的集中展现和阐释,是法律具体应用的生动记载,是活的法律。现代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有百余年的历史,各国在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中,已累积了浩如烟海的判例,其中有些判例因具有示范价值或者里程碑意义而成为名案和经典,不仅是其本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律的集中展示,还常常具有国际影响和示范效应。《中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经典案例评析》的编著者独具匠心,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发布的《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条款》的体例,从卷帙浩繁的中外判例中选取了35个很有代表性的名案,汇集成册,并精心评注,特别是对于国外的判例进行了原滋原味的译介,使读者能够一窥全豹。因此,本书立意独特,无论对于司法实务还是学理研究,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作为一位长期从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对于本书的创意颇为赞赏,因而也乐于向广大读者推荐。——孔祥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本书中收录了中国、欧盟、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共35个案例。由于各国的法律制度不一,每个案例中所涉及的法律和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也不同。故本书在编排体例上尽量兼顾不同法系之间的差别,采用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条款》的体系进行编排。除了第一章概述之外,第二章至第六章按照《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条款》中商业混同、淡化行为、误导公众行为、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的章节中所举例的行为来编排相应的案例,同时结合我国立法对《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条款》中没有涉及的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滥用优势地位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这样将各国各地区不同的案例有机地联系起来,从而使本书案例编排体系完整、结构清晰,便于读者查找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