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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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陈晶莹,邓旭 编著本书为“21世纪通用法学系列教材”中的一本。全书共分十四章,主要内容涉及国际商事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支付与融资、技术贸易与知识产权许可、产品责任法、涉外民商事诉讼等。 本书可供高等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和法学专业的教学使用,也可供从事经贸、司法工作者参考使用。 -
国际贸易法律与诉讼仲裁实务林一飞 主编林一飞法学博士、研究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仲裁员,现任职于CIETAC华南分会。主要著作、译作有:《仲裁裁决抗辩的法律与实务》、《中国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国际商事仲裁法律与实务》、《国际商事仲裁法律与实践》、《国际商事仲裁新资料选编》、《国际商事仲裁资料精选》、《国际货物销售法律与实务》、《信息技术法》等。主编有:《商事仲裁法律报告》、《商事仲裁法库》、《最新商事仲裁与司法实务专题案例》、《商事仲裁评论》等。主持创建有仲裁行业网站“中国仲裁在线”(http://www.cnarb.corn/)。 -
国际商法沈益平 编著国际商法是指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国际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作为法学体系中一门独立的学科,既不同于国际经济法,也不同于国际私法。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增多,国家间的联系和依赖日益增强,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学习与掌握有关国际商事法律规范就显得尤为必要。 -
国际移民法学翁里 著《国际移民法学》阐明了国际移民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理论体系,强调移民立法必须坚持“迁徙自由”等四项基本原则,在比较国际社会现行护照、签证和国籍法律制度的基础上,简述了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及大洋洲若干国家的移民法律与政策,指出《申根协定》对国际移民活动的影响将是深远的。《国际移民法学》的出版有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法》的制定,对指导我国公安、外事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对依法规范移民中介、留学中介、劳务输出中介亦有参考价值。 -
公共健康全球合作的国际法制度研究袁晓东 著在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笔者确定本书的基本命题为:全球健康治理是解决全球公共健康问题的正确途径,它的核心是多层次上的多主体间的合作与协调。国际法律制度是全球健康治理顺利运作的重要保障。首先体现为它为各主体参与全球健康治理提供了共识性的价值观,这是全球健康治理发挥作用的前提保证;其次它为主权国家、国际组织、国际非政府组织等参与全球健康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这是全球健康治理发挥作用的基础。 -
贸易自由化与可持续发展许诏智 著《贸易自由化与可持续发展:WTO法律如何促进可持续发展》旨在目前WTO体系下研究分析WTO规则之可持续发展性,及其应有的发展。第一章,说明国际法与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背景;第二章,探讨可持续发展的内涵与法律上的意义;第三章,直接切入贸易自由化公平的议题;第四章,以环境保护之贸易措施为题,探讨贸易规则如何支持可持续发展,而当环境规则与贸易规则冲突时,又如何处理以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第五章,总结如何迈向可持续发展的多边贸易制度。期盼《贸易自由化与可持续发展:WTO法律如何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研究能为达到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丝微薄的助益。《贸易自由化与可持续发展:WTO法律如何促进可持续发展》不仅适合高等院校的教师、学生阅读,也适合各类法律工作者和对贸易自由化与可持续发展感兴趣的读者参考研究。 -
经济法论丛漆多俊 主编该书是经济法论文集。此卷针对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重点研究了金融危机与经济法原理,金融危机与竞争法、国家投资法、证券法以及中外应对金融危机策略的比较等问题。主要内容包括金融危机与经济法原理、金融危机与竞争法、企业社会责任与法、域外经济法制、其他五大部分。 -
国际法强制执行问题研究温树斌 著国际法能否被强制执行?如果能,是怎样被强制执行的?这是本书研究的两个核心问题。强制执行作为国际法强制性的外在表现,其存在不仅是逻辑上的必然结果,而且是有具体法律制度加以证实的。现代国际法通过单独、集体和司法三类措施得以强制执行。单独强制执行即为国家自助;集体强制执行是多个国家采取的措施,特别是国际组织的制裁;司法强制执行体现在国际司法机关适用国际法的活动中。未来国际法的强制执行将继续实行单独与集体、分散与集中、行政与司法的双轨制。本书共分五章。第一章为国际法强制执行的法理基础。国际法的强制执行是由国家或国际组织依据国际法,针对违反国际法的行为采取的、迫使违法者承担国际法律责任的强制性手段。这些强制性手段包括武力或非武力、单独或集体、分散或集中、国际或国内等类别的措施。国际法的自愿遵守固然重要,但强制执行仍必不可少。国家强制执行国际法的意愿、相互原则的制约力量、国际社会的组织化以及强行法的产生和发展使国际法的强制执行成为可能。以国内法理学上法的执行的广义概念为基础,并考虑国际法强制执行主体的数量、性质等因素,可以单独、集体和司法强制执行为三根支柱建立现代国际法的强制执行措施体系。第二章为国际法的单独强制执行(自助)。即由受害国单独采取的对违反国际法的行为作出反应的强制性措施。反报、反措施(非武力报复)以及自卫属单独强制执行的范畴。反报是合法行为,后两者从先前国际不法行为中获得合法性。为防止反措施和自卫被滥用,现代国际法对之设定了若干合法条件。不过,这些条件算不上完备,也不乏争议。特别是,自卫的法律制度遭遇到国际关系实践的严峻挑战。第三章为国际法的集体强制执行(制裁)。即由国际社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采取的对违反国际法的行为作出反应的强制性措施。集体自助(集体反措施、集体自卫)、国际组织的制裁(普遍性和区域性国际组织的制裁,一般国际法和国际组织法上的制裁)属集体强制执行的范畴。前者依然是分散的、无组织的;后者以国际组织为依托,是集中的、组织化的。联合国制裁是国际法集体的、集中的强制执行的典范。区域执行行动虽然会削弱制裁的全球统一性,但对联合国制裁具有协助功能。国际组织依据其内部关系法对其成员采取的资格制裁,在维持组织秩序的同时,也具有强制执行国际法的功能。第四章为国际法的司法强制执行。将司法措施作为国际法强制执行的一个独立类别,主要是由于国际司法机关及其措施的特殊性。国际司法机制因冷战后国际司法机关的扩散呈现明显的分散化趋势。其自愿特征渐趋淡化,因为较多的专业性或区域性国际法庭建立起强制性机制。司法强制执行主要体现在国际争端解决和国际刑事制裁领域,集中于案件的强制管辖和判决的强制执行方面。WTO机制的强制执法性质以及国际刑事法庭的刑罚手段等,是国际司法机制强制化动向的最好证明。第五章为强制执行在未来国际法中的发展趋势。在仍以主权国家为基本主体的“新国际法”中,强制执行必然是有限度的,不太可能达到像有些国际法学者所倡导的“世界法”或“欧盟法”那样的程度,而只能在日益多样化的国际法实施机制(至少包括国际与国内、遵守与执行、自愿与强制、行政与司法、民事与刑事等性质的措施)中,占有不可或缺的一席之地。作为国际法实施的最后手段,国际法的强制执行措施将日益丰富和完善。 -
国际商法张学森国际商法作为一门正在兴起的法律学科,是国际法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际商法作为高等院校的一门课程,是法学专业、经济学管理学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等竟相开设的课程。为满足我国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以及对外经济与贸易实务工作的需要,特别是考虑到WTO法律规则对国际商务活动的重要影响,我们编写了这本《国际商法》教材。《国际商法(第2版)》在编写过程中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规则与案例相结合,通俗易懂,学以致用,以适应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和国际化”高级专门人才的迫切需要。本书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一、反映学科发展新成果。本书反映了编著者们多年从事国际商法教学研究的心得,在参考借鉴国内众多国际,商法教材与论著的基础上,力求充分吸收国内外国际商法理论研究与实务发展的最新成果。二、满足实际工作新要求。本书以国际货物买卖为核心,选取与其相关的主要环节和领域,渐次展开对国际商事法律制度的研究和叙述,增加了2007年UCP600、WTO、电子商务等内容,以满足国际商务实际工作的需要。三、适应人才培养新特点。本书十分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体现了应用型人才培养对国际商法知识与技能的要求,既阐述了国际商法基本理论,又特别侧重实务知识与操作技能的训练,在每个章节安排了案例分析、练习与思考。《国际商法(第2版)》既可以作为高等院校法学类、财经类专业的本科教材,可以作MBA或EMBA教学用书,也可以作为各类国际商务与法律培训课程读物,以及对外经济与贸易专业实务工作的参考资料。 -
国际反腐败公约与国内法协调问题研究李翔 著《国际反腐败公约与国内法协调问题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思路,运用多种分析方法,结合最新的国际反腐败公约以及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对当今世界上的反腐败理念与制度加以总结和阐述,对我国现行反腐败立法、司法体系重新进行审视,吸取经验,找出不足并提出完善意见。同时,从国际反腐败公约在其他国家践行的域外经验人手,充分肯定了我国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并深刻剖析了我国现行反腐败体系的不足,从实体和程序角度对我国反腐败法制体系提出了完善意见,涉及侦查阶段、追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涉及机构与机构、法律与法律、法律与政策、法律与权力等各方面的深层次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