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类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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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获得医师资格者,方可申请注册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驻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大纲是医师资格考试的纲领,是对考生以往所学知识的检验,并可指导未来的学习和临床实践,也是医师资格考试试题研发的依据。此次大纲修订,没有改变原大纲的测试科目,在注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调整了各科目在整个类别中的比重,调整了临床常见常用的药物、方剂、检查方法及疾病,更加突出中医、突出临床;同时将中医经典著作中部分内容细化,纳入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测试范围内。 -
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谁中心 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获得医师资格者,方可申请注册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大纲是医师资格考试的纲领,是对考生以往所学知识的检验,并可指导未来的学习和临床实践,也是医师资格考试试题研发的依据。此次大纲修订,没有改变原大纲的测试科目,在注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调整了各科目在整个类别中的比重,调整了临床常见常用的药物、方剂、检查方法及疾病,更加突出中医、突出临床; 同时将中医经典著作中部分内容细化,纳入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测试范围内。 -
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医执业医师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获得医师资格者,方可申请注册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驻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大纲是医师资格考试的纲领,是对考生以往所学知识的检验,并可指导未来的学习和临床实践,也是医师资格考试试题研发的依据。此次大纲修订,没有改变原大纲的测试科目,在注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调整了各科目在整个类别中的比重,调整了临床常见常用的药物、方剂、检查方法及疾病,更加突出中医、突出临床;同时将中医经典著作中部分内容细化,纳入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测试范围内。 -
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细则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组织 编写医师资格考试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我国自1999年开始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以来,考试大纲几经修订完善,考试依据一直没有脱离教材。目前各中医药院校使用的教材各异,各出版社的中医药系列教材也各有特色与优势。 2011年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的直接指导下,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组织专家启动了中医(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医师、中医(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助理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大纲的修订工作,新大纲不依托于某个版本的教材,在注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突出中医,突出临床,强调共性,要求应知应会。 -
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细则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 组织编写医师资格考试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我国自1999年开始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以来,考试大纲几经修订完善,考试依据一直没有脱离教材。目前各中医药院校使用的教材各异,各出版社的中医药系列教材也各有特色与优势。2011年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的直接指导下,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组织专家启动了中医(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医师、中医(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助理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大纲的修订工作,新大纲不依托于某个版本的教材,在注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突出中医,突出临床,强调共性,要求应知应会。为配合新大纲的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组织专家编写了中医(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医师、中医(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助理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大纲细则,作为大纲的细化与扩展,也作为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研发试题的依据。故此,大纲细则不等同于教材,不具备教材理论体系的完整性与系统性,但编写时参考了许多版本的教材,力争本大纲细则能符合并体现应试者的实际水平。 -
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细则中医执业医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组织 编写医师资格考试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我国自1999车开始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度以来,考试大纲几经修订完善,考试依据一直没有脱离教材。目前各中医药院校使用的教材各异,各出版社的中医药系列教材也各有特色与优势。201 1年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的直接指导下, 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组织专家启动了中医(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医师、中医(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助理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大纲的修订工作,新大纲不依托于某个版本的教材,在注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突出中医,突出临床,强调共性,要求应知应会。为配合新大纲的实施,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组织专家编写了中医(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医师、中医(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助理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大纲细则。作为大纲的细化与扩展,也作为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研发试题的依据。故此,大纲细则不等同于教材,不具备教材理论体系的完整性与系统性,但编写时参考了许多版本的教材,力争本大纲细则能符合并体现应试者的实际水平。大纲细则的编写得到了北京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河南中医学院、陕西中医学院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感谢所有参与细则编写、审核的专家们所付出的辛勤努力! -
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细则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谁中心,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组织 编写医师资格考试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我国自1999年开始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以来,考试大纲几经修订完善,考试依据一直没有脱离教材。 目前各中医药院校使用的教材各异,各出版社的中医药系列教材也各有特色与优势。为配合新大纲的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组织专家编写了中医(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医师、中医(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助理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大纲细则,作为大纲的细化与扩展,也作为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研发试题的依据。故此,大纲细则不等同于教材,不具备教材理论体系的完整性与系统性,但编写时参考了许多版本的教材,力争本大纲细则能符合并体现应试者的实际水平。 -
考试达人·2013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罗先武 等主编《2013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随身记》——想要让经过《轻松过》、《冲刺跑》学习后的重点知识点成为脑袋里的长期记忆,临考时不失掉基础分,《随身记》的作用不可小觑。口诀速记、试题巧记、随身口袋随时随地阅读记忆是她最大的特点。推荐她与《考试指导》、《轻松过》或《冲刺跑》配套使用。 -
2013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指导要点精编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专家委员会 编写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专家委员会编写的《2013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指导》打破原有的基、内、外、妇、儿的分类方法,将疾病按系统分类,按照疾病在临床工作中出现的频率,列出了护士在执业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常见疾病。该书根据在特定的疾病背景下,护士为完成特定的护理任务所需要的特定护理知识,以及完成护理工作应该具备的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与护理工作有关的社会医学、人文知识等进行编写,是国内最权威、最具指导性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用书。针对考生不同阶段的复习要求,为更好地服务考生,编写专家委员会在《2013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指导》的基础上进行浓缩精编,提取其中的要点、难点、考点,编写了《2013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指导要点精编》一书。 -
全国护士执业自个考试王雅琴 主编《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护士考试必备掌中宝》内容包括:基础护理知识和技能、循环系统疾病病人的护理、消化系统疾病病人的护理、呼吸系统疾病病人的护理、传染病病人的护理、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病人的护理、妊娠、分娩和产褥期疾病病人的护理、新生儿和新生儿疾病的护理、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病人的护理、精神障碍病人的护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