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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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标准解读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编2018年9月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修改列为立法规划一类项目。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起草《噪声法》修改建议稿。《噪声法》于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实施二十多年来,对于保护和改善声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社会结构等发生重大变化,人民群众对宁静生活的需求日益高涨,现行《噪声法》的有些规定已不适应现实需要,应当修改。为了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这次《噪声法》修改着重解决规划源头管控要求不够、噪声监管职责不清、落实地方政府声环境质量改善责任不够、落实环境噪声排放单位主体责任不足、监管范围有空白、与新环保法律法规衔接不畅及法律责任不完善等问题。为了配合《噪声法》的修改,借鉴国外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的经验,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组织编写了“典型国家噪声控制法规标准解读系列丛书”,对典型国家噪声相关法规标准的设立背景、重大意义、主要特点、条款内容及实施方式进行解读,供读者学习参考。书中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
美国滨海核电厂温排水环境影响分析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编美国核管理委员会(NRC)对过去和当前美国直流冷却系统核电厂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认为当前直流冷却系统核电厂值得关注的有两大问题,即冷却水取水导致的鱼类、贝类等的卷塞和卷载效应以及大量温排水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核电厂温排水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得到了较广泛的关注。在一些情况下,增加水体温度或改变昼夜热变化规律对当地的生物种群有不利影响,温排水可能会影响水生生物的生长、生存和繁殖,改变群落的多样性和丰度,并可能导致栖息地的变化;然而在很多情况下,温排水对水生生物的负面影响较小,或者没有明显的影响。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EPA)和NRC基于研究报道、监测报告以及机构咨询得出结论:对于大部分核电厂,温排水可能导致生物死亡的影响是小的。但对于少部分直流冷却系统核电厂,其温排水排入稀释扩散条件差的受纳水体(封闭、半封闭的海湾、浅滩等)或者温排水进入纬度较低的温水环境中等情况时,温排水的影响可能是中等水平,甚至是较大的。例如,Crystal River核电厂温排水破坏了排放口周围温排水混合区中的底栖无脊椎生物以及海藻群落,因此设置了辅助塔(机械通风冷却塔)以减小温排水的影响。相反,对于像San Onofre这样的核电厂,其温排水的影响是小的,因此可通过增大排水温度而减小取水量,以降低取水对水生生物的卷塞和卷载效应。温排水对环境的潜在影响程度与厂址特定因素密切相关,如地理位置、受纳水体是海水还是淡水、受纳水体的体积、水交换速率、栖息地等。美国在控制温排水的影响方面有较健全的法规标准体系,并且积累了大量的监测和研究数据,其滨海核电厂温排水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排水设施的设计和优化情况、对生态影响监测结果的分析和总结,对我国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影响的控制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美国滨海核电厂温排水环境影响分析》首先简要介绍了美国温排水法规标准体系;调研了美国滨海18个核电厂(共31台核电机组)的排水系统、环境影响特点以及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并与我国滨海核电厂排水系统进行比较,指出我国需要进一步优化和考虑的方面,为我国核电厂温排水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的制定提供技术基础。 -
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专题培训教材《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专题培训教材》编委会 编气候变化关系到各国发展乃至全人类生存,唯有全球各个国家通过国际谈判、合作协商等方式通力合作,才能有效应对。作为气候变化问题的主要“责任方”,欧美等发达国家理应承担起解决问题的主要责任,然而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并未真正履行其国际义务,反而长期热衷于向发展中国家转嫁责任。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围绕责任和义务的攻防战成为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主线,也成为谈判的难点和焦点。尽管各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分歧比较大,但受气候变化谈判的影响和推动,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成了当前国际社会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全球共识。即便是在气候谈判进展缓慢、国际经济复苏乏力的大背景下,各国对气候变化的重视程度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更加大了对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视和投入。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气候条件复杂、生态环境整体脆弱,是全球气候变化的敏感区和影响显著区。自20世纪中叶以来,中国平均升温率明显高于同期全球平均水平。气候变化已对我国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城镇运行安全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工作迫在眉睫。201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上,习近平强调了我国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带领者。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政策框架,在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公众参与、国际合作等方面积累了一系列经验。2018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赋予了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工作的相关职责,统一了CO污染物和C02温室气体管理归口。生态环境保护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本身密不可分,将二者统一管理也是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国际经验表明,将两者职能进行整合和统一监管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节约执行成本和治理成本,有利于加强气候与环境的协同减排效益。生态环境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支撑机构亟须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基础能力建设工作,尽快做好新职能的知识储备。为提高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推动培训内容的标准化与模块化,在2014年度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的资助下,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和应对气候变化司指导下,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组织编写了《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专题培训教材》,北京中创碳投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参与了《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专题培训教材》编写。 -
中小企业有机废气污染防治难点问题及解决方案王宏亮,何连生 著《中小企业有机废气污染防治难点问题及解决方案》的服务对象之一为中小企业废气的VOCs污染控制者。众所周知,工业源是VOCs的重要贡献源,一般而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VOCs的污染控制较好,而中小企业由于相关技术信息缺失、设备运维人才匮乏等,在VOCs控制技术选择上存在着技术选择难、技术选择贵的问题,客观上对VOCs的污染控制较差。习近平曾指出“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其在我们国内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给中小企业出谋划策,解决其发展过程中的VOCs控制问题,是落实习近平重要指示、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谐共生的必由之路。《中小企业有机废气污染防治难点问题及解决方案》的服务对象之二为地方环境监管工作者。VOCs检/监测难,集中体现在监测标准不完备、监测设备缺评价、监测过程不完善、监测技术储备不足等方面;VOCs监管难,集中体现在监管人员少、污染企业多,污染物来源复杂、监管人员经验不足等方面;检/监测及监管上需要进行顶层设计,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以较少的资源完成较多的任务。《中小企业有机废气污染防治难点问题及解决方案》的服务对象之三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的政策制定既需要适度超前,又需要脚踏实地,尤其需要重视对地方成功经验的总结。《中小企业有机废气污染防治难点问题及解决方案》调研了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江苏、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的VOCs治理情况,通过走访14个地级城市、48家企业、4家工业园区,获得了一手的VOCs控制技术资料,总结其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后,给生态环境部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
美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制度关键内容及启示刘兆香,王京,宋国君 等 著美国在1990年首次将运行许可证条款写入《清洁空气法》,目的是通过许可证这一行政手段确保污染源能按照《清洁空气法》的要求合法排污,同时提高美国环保局的执法有效性。美国运行许可证制度经历了多年的修订、实施和实践,已经具备相对完备的法律支撑、先进的科技支持、强有力的执行、丰富的实践,对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美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制度关键内容及启示》作为系列丛书之一,从美国固定源污染控制基本制度、运行许可证制度历程、政策框架、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做了系统梳理,并提出了对我国开展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启示。 -
新时期我国涉农媒体战略转型研究陈娟 著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被首次提出,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同时提出的还有:“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从上述措辞的些许变化可以看出,党和政府对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和志在必得的勇气与信心在增强。党的十九大将“乡村振兴战略”确定为新时代要“坚定实施”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七大战略之一。这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不仅造福亿万农民、更是造福国家的宏伟方略。 -
多尺度空气质量预报对接技术研究与应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著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高速推进,我国大气污染状况愈加严峻,污染类型正从以一次污染物为主的煤烟型污染转变为一次污染、二次污染并存的复合型污染,从城市的局地污染发展为城市群的区域污染,灰霾天气、光化学烟雾、酸沉降等多种问题并存,出现煤烟型与氧化型污染共存、局地污染与区域污染相叠加、污染物之间相互耦合的复合型大气污染。“十一五”期间,我国虽实现了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城市大气S02和可吸人颗粒物(PM10)浓度明显下降,但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为代表的二次污染仍十分严重,年平均浓度超过发达国家3~5倍,低能见度的范围和程度逐年扩展,我国东部多次出现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大的重污染过程,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同时也给交通出行造成重大影响,引起公众、媒体和政府的极大关注。厘清污染来源、削减污染排放、逐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轻空气污染影响,已成为从公众到政府的共识。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是减轻空气污染影响的重要手段。及时、准确地发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一方面,可以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提醒人们在重污染事件发生之前做好预防工作,减少在污染空气中的暴露时间,缓解空气污染造成的身心危害;另一方面,可帮助环境管理部门掌握未来空气质量发展演变态势,为重污染天气下应急预案的启动、应急控制措施的实施提供指导意见。因此,建立全国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体系是当前环境管理的迫切需求和重要任务。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大气环境污染的综合防治。2009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指出:“让群众呼吸清洁的空气,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并强调要继续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大S02、烟尘、粉尘、PM2.5、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和汽车尾气治理力度,实现“蓝天白云,宜居宜人”。《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将环境列为重点领域,明确提出要“重点研究开发区域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技术”“突破城市群大气污染控制等关键技术”和“重点研究开发大尺度环境变化准确监测技术”。《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趋势,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科学技术部和原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的《蓝天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提出以“大气环境监测和预警技术”为优先领域和重点任务,并指出需加强“研究不同尺度污染相互作用以及污染与气象双向反馈机理,构建多尺度大气化学一气象过程耦合的区域空气质量多模式预报预警业务化系统,开展重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业务化试验预报”。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明确要“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并要求“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其他省(区、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于2015年年底前完成”。由此可见,开展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是我国环境保护中长期科技发展的重要战略需求。当前,我国重点区域和城市基本建立了空气质量业务预报系统,但个别省份和地级市的空气质量预报能力仍严重不足。此外,近几年部分地区、城市在开展空气质量业务预报尝试过程中也碰到了很多问题和困难,如空气质量预报模式的建立和应用过于复杂、昂贵;缺乏空气质量预报产品、流程等的标准和规范;各级部门各自为政,缺乏上下级间的预报指导和产品共享;空气质量业务预报人员严重缺乏;空气质量数值预报关键技术支撑严重不足等。因此,面向业务实际需求,研究多尺度空气质量预报对接技术(包括排放清单一模式对接、化学机理一模式对接、不同尺度模式对接、上下级预报产品对接),研发空气质量预报产品交换发布系统和软硬件一体化的省市级预报系统,可为各环保部门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建设提供有效技术支撑并大幅提升其数值预报能力,同时也可为国家一区域一省级一市级一体化的空气质量业务预报体系奠定基础技术框架。 -
环境监测野外安全工作指南王晓飞,伍毅,洪欣 著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中一项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环境质量研究的基础工作之一。环境监测复杂多样,要“上天、下地、入海”,野外工作必不可少。野外生存技术在监测人员的实际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也是每一位环境监测工作者必须掌握和具备的技能。为进一步加强环境质量、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等工作,科学地开展野外环境监测工作,促进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我们将环境监测野外工作的经验知识、技术技巧、应急对策归纳编辑成册,介绍给读者,以便环境监测工作者在今后的野外工作中积极应对,避险就安。《环境监测野外安全工作指南》主要从环境监测工作概述、野外工作的准备、技能、安全、急救几个方面介绍了环境监测工作者从事野外工作时需具备的技能,分享了我与同事们多年野外工作的经验、知识和技巧,期望《环境监测野外安全工作指南》会对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同行们有所帮助。 -
耕地污染防治知识问答陈能场,郑顺安,吴泽嬴 等 著,孙慧雯 绘目前,我国耕地污染防治体系已趋于完备。在法规建设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已经出台,细化了土壤污染预防、调查与监测、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措施和要求。在政策指引方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指导性文件也已印发,明确了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保证了耕地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序推进。在标准制定方面,《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名录(2019年版本)》《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导则》等一批标准规范相继出台,推进了耕地污染防治的标准化、科学化。为进一步提升公众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认知和意识,《耕地污染防治知识问答》在系统介绍土壤及其功能等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耕地污染防治问题,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相关知识,旨在普及宣传与耕地污染防治相关的政策和不同技术模式等方面的知识及应用。 -
聚力,破浪前行生态环境部 编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回顾这一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交出了一份怎样的答卷?在2020年1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时任生态环境部部长的李干杰在会上表示: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攻坚克难、积极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尤其在水环境改善方面,效果明显。这个答案令人鼓舞,也来之不易。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进深水区,一方面,地方政府、企业面临与低经济效益、高环境成本产业告别的阵痛,不断探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另一方面,公众对身边的环境问题越来越关注,通过各种渠道表达环境诉求。此外,国际社会对我国的环境治理举措、治理成效也高度关注。我们这艘生态环保的航船,如何才能顺利驶过深水区,前往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审慎思考,科学施策,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年来,我们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逐步构建起生态环境保护的统一战线,同舟共济、砥砺前行。2019年,生态环境部“两微”(@生态环境部)发稿近4000条,忠实地记录着这一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聚力,破浪前行:@生态环境部在2019》收录了@生态环境部发文170篇。透过这些文字、图片、短视频,我们可以看到全国生态环境系统的干部、职工凝心聚力、破浪前行的奋斗历程,看清生态环保这艘航船的前行轨迹。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