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方说明义务研究
作者:吴运来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10-01
ISBN:9787519781477
定价:¥56.00
引言
一、选题的来源及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四、研究创新
第一章 医方说明义务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 医方说明义务的概念、历史沿革及功能
一、医方说明义务的概念辨析
二、医方说明义务的历史沿革
三、医方说明义务的功能
第二节 医方说明义务的法理基础——患者自主决定权
一、坚持患者的自主决定权更符合具体患者理性
二、坚持患者自主决定权与对唯理性主义的反思内在契合
三、患者自主决定权是对抗医师权力滥用的法权依据
第三节 医方说明义务的性质厘清
一、侵权法关于医方说明义务性质的学说
二、合同法关于医方说明义务性质的学说
第二章 医方说明义务的主体及对象
第一节 医方说明义务的主体
一、在说明义务主体上的现行立法规定检索
二、关于医疗机构是否应成为说明义务主体的探讨
三、说明义务的具体履行者
第二节 医方说明义务的对象
一、我国医方说明义务的对象的立法沿革
二、患者同意能力
三、患者近亲属的说明对象地位的探讨
第三章 医方说明义务的内容
第一节 医方说明义务内容的判断标准
一、说明义务判断标准的演化
二、挑战现行说明制度假设的临床证据
三、我国医方说明义务的判断标准探讨
第二节 医方说明义务的一般内容
一、说明的适当范围
二、说明的具体项目
三、说明义务的例外
第三节 医方说明义务的类型
一、自我决定权的说明义务
二、确保疗效的说明义务
三、疗养指导的说明义务
四、转医转院指示或劝告的说明义务
第四章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行为及过错
第一节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行为类型化
一、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一般行为类型化
二、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具体行为类型化
第二节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过错要素
一、过错要素的立法与学说
二、过错原则形式上的公平与实质的不正义
三、违反说明义务的归责原则具体适用
第五章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
第一节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的核心要素
一、因果关系判断标准:替代法 自主决定的意志自由
二、因果关系应当建立在违反说明义务与实际损害之间
三、在说明领域里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的分工
第二节 适用传统的“若无则不”因果关系标准的障碍及克服
一、修正传统的因果关系理论以保护患者自主权
二、我国司法实践中修正传统因果关系的裁判实例及分析
三、“机会丧失”原则与赔偿的比例责任规则适用
第三节 对患者“后见之明”的制约:个人偏好胜于理性患者标准的说明义务
一、患者“后见之明”问题的提出
二、因果关系判断中的主观说与客观说
三、确立具体患者本人对事后主张的说明义务
第六章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损害赔偿
第一节 以实际损害而非权益损害为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
一、权利遭受侵害并不必然导致损害
二、“实际损害说”和“知情同意权受损说”之辩
第二节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现实权益损害与期待利益损害
一、现实权益损害
二、期待利益损害
第三节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财产性损害赔偿
一、违反说明义务造成的财产性损害赔偿性质之辨析
二、不同意思决定存在实际利益差
第四节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
一、对“其他人格利益”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限制
二、违反自主决定权的说明义务的精神损害赔偿
三、违反确保疗效说明义务的精神损害赔偿
结论
一、医方说明义务的基础理论考察
二、医方说明义务制度建构的应然之路
三、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逐一厘清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