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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条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

国际投资条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

作者:朱玥

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出版时间:2023-08-01

ISBN:9787542682352

定价:¥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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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从知识产权国际立法的理论基础——利益平衡论入手,梳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议题与国际贸易体制、国际投资体制相关联的发展脉络,论证两大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区别与联系。继而,本书聚焦国际投资条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利益平衡原则为指导,针对该制度历经三次现代转型后表现出的,对知识产权保护与限制的失衡、知识产权投资者利益保护与东道国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失衡进行修正。最终,为在国际投资法领域实现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规则的合理融合,协调两大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消减体制性冲突和竞争,提出完善国际投资条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总体性方案以及修订中国BITs的改进建议。
作者简介
  朱玥,女,1994年生,江苏淮安人。新加坡国立大学LL.M.,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博士。现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投资法、国际争议解决、国际竞争法等。迄今出版专著1部、参编著作2部,在核心期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国际经济法学刊》《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出版发行研究》等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相关研究成果曾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曾获“东方法学新锐奖”。
目录

目 录

第一章 国际投资条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概述

第一节 知识产权国际立法的理论基础与体制转换

一、 知识产权国际立法的理论基础

二、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国际贸易体制的结合

三、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向国际投资体制的扩展

第二节 国际投资条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代转型

一、 国际投资条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三次转型

二、 国际投资条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转型的内在动因

三、 国际投资条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转型的发展趋向

第二章 国际投资条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理论分析

第一节 国际投资条约保护知识产权的逻辑起点

一、 知识产权符合“投资”的定义

二、 作为“投资”的知识产权获得东道国法律承认

三、 作为“投资”的知识产权具有投资属性

第二节 国际投资条约保护知识产权的实体规则

一、 非歧视待遇条款

二、 公平公正待遇条款

三、 保护伞条款

四、 履行要求禁止条款

五、 征收条款

第三节 国际投资条约保护知识产权的程序机制

一、 磋商与谈判

二、 投资者与国家间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第三章 国际投资条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实践考察

第一节 知识产权人的诉讼策略及法律主张

一、 知识产权申请属于投资

二、 东道国违反知识产权条约不符合投资者的合理期待

三、 知识产权条约属于东道国对投资者所作的承诺

四、 与知识产权条约不相符的东道国措施构成征收

第二节 知识产权人诉求的合法性分析

一、 知识产权申请并非必然构成涵盖投资

二、 援引公平公正待遇条款易被驳回

三、 援引保护伞条款明显缺乏法律依据

四、 援引征收条款是目前唯一可行路径

第三节 涉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投资仲裁案件的启示

一、 投资定义条款的重要性

二、 投资待遇条款亟待明晰

三、 国际投资仲裁的“正当性危机”缩影

第四章 国际投资条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实施效果

第一节 国际投资条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积极影响

一、 激励知识产权投资

二、 避免国家间正面对抗

三、 凸显东道国公共利益保护的必要性

第二节 国际投资条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消极影响

一、 影响东道国知识产权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二、 挑战传统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运行逻辑

三、 引发国际投资法与国际贸易法的体制竞争

第三节 国际投资条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产生消极影响的原因

一、 两大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价值取向差异

二、 新自由主义的缺陷及其负面效应

三、 “投资者友好型”的国际投资仲裁

第五章 国际投资条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 现有国际投资条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缺陷

一、 忽视知识产权投资的特殊性

二、 知识产权条约“挂钩”条款的设置较为简单

三、 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缺乏“衔接条款”

第二节 完善国际投资条约文本

一、 在序言中提出尊重东道国监管权

二、 澄清“投资”及“涵盖投资”的范围

三、 增设知识产权条约“脱钩”条款

四、 加入“衔接条款”确保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优先性

第三节 改革投资者与国家间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一、 进一步发挥“法庭之友”制度优势

二、 约束投资仲裁庭对知识产权条约的解释

三、 建立在仲裁过程中考虑其他国际程序的弹性机制

四、 构建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

第六章 国际投资条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中国双边实践与立场

第一节 中国关于知识产权投资国际保护的双边缔约现状

一、 中国BITs序言对东道国监管权的重视程度

二、 中国BITs投资定义条款对知识产权投资的要求

三、 中国BITs投资待遇条款对知识产权投资特殊性的关照

四、 中国BITs争端解决条款对知识产权投资的程序保障

第二节 对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修订建议

一、 在序言部分强调东道国外资监管空间

二、 区分缔约对象划定知识产权投资类型

三、 综合运用“例外”和“脱钩”安排设置投资待遇标准

四、 完善争端解决条款消减体制性竞争和冲突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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