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用版 根据2023年民诉法修订)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09-01
ISBN:9787521638400
定价:¥32.00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
第二条【立法目的】
第三条【适用范围】
第四条【空间效力】
第五条【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第六条【独立审判原则】
第七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第八条【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第九条【法院调解原则】
[自愿 ]
[合法 ]
第十条【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第十二条【辩论原则】
第十三条【诚信原则和处分原则】
第十四条【检察监督原则】
第十五条【支持起诉原则】
第十六条【在线诉讼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或者补充规定】
第二章管辖
第一节级别管辖
第十八条【基层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中级法院管辖】
[重大涉外案件]
[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条【高级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最高法院管辖】
第二节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原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管辖的案件]
[定居国外华侨的离婚诉讼管辖]
[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离婚案件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
第二十四条【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二十五条【保险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二十六条【票据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二十七条【公司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二十八条【运输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二十九条【侵权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三十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三十一条【海事损害事故赔偿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三十二条【海难救助费用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三十三条【共同海损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三十四条【专属管辖】
第三十五条【协议管辖】
第三十六条【选择管辖】
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第三十七条【移送管辖】
第三十八条【指定管辖】
第三十九条【管辖权的转移】
第三章审判组织
第四十条【一审审判组织】*
第四十一条【二审和再审审判组织】
第四十二条【不适用独任制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独任制向合议制转换】
第四十四条【合议庭审判长的产生】
第四十五条【合议庭的评议规则】
第四十六条【审判人员工作纪律】
第四章回避
第四十七条【回避的对象、条件和方式】*
第四十八条【回避申请】
第四十九条【回避决定的程序】
第五十条【回避决定的时限及效力】
第五章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当事人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范围】
[法定代表人]
[特别法人]
[非法人组织]
[特殊情形下当事人的确定]
第五十二条【诉讼权利义务】
第五十三条【自行和解】
第五十四条【诉讼请求的放弃、变更、承认、反驳及反诉】
第五十五条【共同诉讼】
[普通共同诉讼 ]
[必要共同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