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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民法:继受视野中的固有法衍化研究

中国近代民法:继受视野中的固有法衍化研究

作者:蔡晓荣 著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08-01

ISBN:9787522721118

定价:¥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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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中国的民法近代化,一直在继受欧陆民法的整体思路中进行立法创制。在此进程中,中国固有民事法究竟沿着何种路径衍化?其在形式上被旁置之后,究竟以何种实态与中国近代的民事立法和民事司法发生关联?此问题是我们理解近代中国民事法律变迁的一条重要线索。本书选取民事法领域若干具有典型意义的切面,以债法领域的破产债务清偿责任和失火民事赔偿责任、物权法领域的坟产习惯权利和水相邻关系、亲属法领域的家长权/亲权和收养制度、继承法领域的已嫁女财产继承权和遗嘱处分财产限制为研究对象,据此归纳中国民法近代化进程中固有民事法衍化的具体进路,并努力回应关涉中国近代民法继受的其他一般性理论问题。
作者简介
  蔡晓荣,男,1974年生,历史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现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江苏省法律史学研究会副会长、东方法律文化研究分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近代法律史。曾独立出版学术专著3部,在《历史研究》《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清华法学》《法学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优秀研究成果奖3项。
目录

绪论

 一  研究缘起

 二  相关学术史回顾

 三  研究思路与研究架构

第一章  从负债应偿到破产免责:破产债务清偿责任衍进的法律史书写

 第一节  中国固有法中债务清偿法律调整之一般

   第二节  华洋破产债务诉讼与晚清破产立法

   第三节  民初大理院关于破产债务清偿之司法判解

   第四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破产债务清偿之相关立法及其检讨

   小结

第二章  法律规范与生活逻辑:失火民事赔偿责任衍进的本土叙事

   第一节  中国固有法中关于失火法律责任之规定及实践

   第二节  清末《大清民律草案》关于失火民事赔偿责任之立法安排及后续影响

   第三节  民国时期侵权行为立法与失火民事赔偿责任的扩大化

   第四节  当今中国乡土社会一起失火事件的田野调查手记

   小结

第三章  从习惯权利到法定物权:坟产所涉诸习惯权利及其在近代之处遇

   第一节  法律、习惯与裁判:中国传统社会坟产权利保护的表达与实践

  一  传统社会坟产权利保护的国家立法

  二  民间保护坟产权利之民事习惯

  三  传统社会坟产纠纷司法裁判举隅

 第二节  传统社会坟产所涉诸习惯权利

  一  坟产所有权

  二  上坟祭扫地役权

  三  逝者及其后代人格权

  四  风水权

 第三节  坟产所涉习惯权利在近代中国之处遇

  一  中国近代物权立法及部分坟产习惯权利的遗落

  二  民初大理院对坟产习惯权利的折衷安置

  三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司法裁判对坟产习惯权利的限缩与妥协

 小结

第四章  邻水耕居:中国固有法中的水相邻关系及其近代衍变

 第一节  中国固有法关于水相邻关系调整之一般

  一  历代水相邻关系立法摭拾

  二  民事习惯中的水相邻关系规范

  三  司法判牍和档案所见水相邻关系纠纷及其裁处

  四  固有法调整水相邻关系的核心理念

 第二节  近代中国民事立法中的水相邻关系

  一  “民律草案”与民法典中的水相邻关系法律条文

  二  中国近代民事立法中水相邻关系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近代中国民事司法实践中的水相邻关系

  一  防堵水源和拦阻下游用水纠纷

  二  掘堰开挖河道纠纷

  三  排水纠纷

  四  井水取用纠纷

 小结

第五章  从家长权到亲权:变动的亲伦秩序与法律秩序

 第一节  中国传统社会家长权之内涵:兼与亲权作比较

  一  中国传统社会家长权之内涵

  二  家长权与亲权辨异

 第二节 清末民初亲权制度的初萌及实践样态

  一 清末民初“民律草案”中的亲权条文及其欧日样本

  二 民初大理院糅合固有家长权与西方亲权法理之裁判实践

  三 亲权立法和司法实践与民初民事习惯的纠结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亲权制度之立法构造及其规范解释

  一 亲权制度之立法构造

  二 亲权制度之规范解释

 小结

第六章 “朝为路人,暮为骨肉”:传统中国的异姓收养及其在近代的衍变

 第一节 “异姓不养”:中国传统社会调整收养关系的核心原则

 第二节 悖礼法而行:传统中国异姓收养的历史实态及社会经济动因

  一 传统中国异姓收养之历史实态

  二 异姓收养在民间顽强存续之社会经济原因

 第三节 依违于新旧之间:清末民初异姓收养在立法与司法层面的承与变

  一 纾缓异姓收养之禁的立法尝试

  二 司法实践中异姓收养的弛禁及养子权利的变化

 第四节 自由收养在《中华民国民法》中的最终确立

 第五节 南京国民政府最高司法机关调和新收养法与旧习俗的努力

 小结

第七章 中国的已嫁女财产继承权:固有传统及近代变革之难局

 第一节 固有法排斥已嫁女财产继承权之法制形态及其文化逻辑

  一 固有法对已嫁女财产承受规定的一般与例外

  二 固有法排斥已嫁女财产继承权的文化逻辑

 第二节 清末民初已嫁女财产继承权之立法和司法端绪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已嫁女财产继承权之变革

  一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已嫁女财产继承权确立之沿革

  二 促成已嫁女财产继承权确立之诸因素

 第四节 中国近代已嫁女财产继承权变革之难局

 小结

第八章 遗嘱处分财产限制:固有传统及其向近代特留分制度的转型

 第一节 传统中国的遗嘱与遗嘱处分财产限制

  一 传统中国的遗嘱及其民间实践

  二 传统中国对遗嘱处分财产的限制

  三 传统中国限制遗嘱处分财产的因由

 第二节 清末民初“特留财产”的立法引入及司法因应

  一 清末民初“特留财产”在“民律草案”中的引入

  二 民初大理院涉及“特留财产”之司法裁判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特留分制度的生成

  一 特留分制度的确立及其规则构造

  二 特留分制度的学理解释与裁判适用

 小结

结语 固有民事法在中国近代衍化之诸面相及其现代性反思

 一 固有民事法在中国近代衍化之诸面相

 二 固有民事法变迁的现代性反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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