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大字实用版)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08-01
ISBN:9787519778613
定价:¥18.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调整范围之消费者
第三条 调整范围之经营者
第四条 交易原则
第五条 国家对消费者的保护
第六条 社会对消费者的保护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七条 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权
第八条 知情权
第九条 自主选择权
第十条 公平交易权
第十一条 获得赔偿权
第十二条 结社权
第十三条 消费知识获取权
第十四条 受尊重权
第十五条 监督权
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六条 守法义务
第十七条 接受监督义务
第十八条 保障消费者安全义务
第十九条 缺陷信息报告、告知义务
第二十条 真实信息告知义务
第二十一条 真实名称和标记义务
第二十二条 出具单据义务
第二十三条 质量保证义务
第二十四条 售后服务义务
第二十五条 无理由退货义务
第二十六条 禁止经营者以格式条款等方式免责
第二十七条 禁止侵犯消费者人身权
第二十八条 采用网络等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告知义务
第二十九条 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原则
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十条 立法体现消费者意愿
第三十一条 政府监督
第三十二条 执法主管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抽查检验
第三十四条 违法惩处
第三十五条 诉讼保护
第五章 消费者组织
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协会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的职责
第三十八条 消费者组织的禁止行为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 争议解决途径
第四十条 赔偿请求权的行使
第四十一条 企业合并、分立的赔偿责任人的确定
第四十二条 使用他人执照的赔偿责任人的确定
第四十三条 展销会、租赁柜台的损害赔偿责任人的确定
第四十四条 网络交易平台的赔偿责任人的确定
第四十五条 虚假广告损害赔偿责任人的确定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投诉
第四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的起诉权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第四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等的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三包”责任
第五十三条 预收款方式销售的责任
第五十四条 不合格商品的退货责任
第五十五条 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 对经营者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五十七条 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优先
第五十九条 对行政处罚的复议或起诉
第六十条 阻碍执行职务的责任
第六十一条 执法者玩忽职守或包庇的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农资消费参照本法
第六十三条 施行日期
附录一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录)(2020.5.2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12.29修正)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2022.4.14)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21.3.15)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2020.10.23修订)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2020.10.23修订)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1995.8.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22.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12.29修正)
附录二 投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