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
作者:侯金亮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06-01
ISBN:9787522720500
定价:¥98.00
第一章 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基本概念
第一节 何谓市域?
一 市域概念界定
二 市域与县域的区别与联系
第二节 市域社会治理厘定
一 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的区别
二 社会治理与国家治理的区别与联系
第三节 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解构
一 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支撑文件
二 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具体内涵
第四节 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功能与价值
一 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双重属性
二 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功能优势
第二章 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践与探索
第一节 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发展阶段概述
一 起步停滞阶段:1949-1978年
二 复苏发展阶段:1978-2012年
三 科学统筹阶段:2012年至今
第二节 新时代科学统筹阶段的实践
一 地方试点初步探索阶段
二 大数据及智能化全面提升阶段
第三章 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现实困境
第一节 整体情况分析
一 社会治理现状分析
二 基层治理现状分析
第二节 党委领导有待提效
第三节 立法困境
一 谁来立法
二 立什么法
三 法与法之间的关系
四 立法资源与条件
第四节 行政执法困境
一 行政执法职权划分不明
二 政府简政放权有待进一步推进
三 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不足
四 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
第五节 司法领域的困境
一 干预司法现象仍然存在
二 公益诉讼制度仍不健全
三 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仍未建立
第六节 法治监督困境
一 监督对象困境
二 监督主体困境
三 监督手段的困境
第四章 加强党对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领导
第一节 党的领导是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根本保证
一 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二 党的领导是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
三 党在“一核多元”治理格局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第二节 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 坚持党领导立法
二 坚持党保证执法
三 坚持党支持司法
四 坚持党带头守法
第三节 切实提升党领导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能力与水平
一 充分发挥市域党委政治引领者、组织参与者、服务供给者的作用
二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第五章 提升市域立法质量和水平
第一节 提升市域立法质量和水平的重大意义
一 提升市域立法质量和水平是规范文件的现实要求
二 提升市域立法质量和水平有利于法律的适用
三 提升市域立法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协调改革与立法的关系
四 提升市域立法质量和水平有利于促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
第二节 提升市域科学立法水平
一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二 提升立法技术
三 人工智能应用于市域立法
四 促进硬法与软法的有机结合
五 加强立法专业队伍建设
第三节 提升市域民主立法水平
一 提升市域民主立法水平的依据和意义
二 立法内容体现人民性
三 立法过程体现民主性
四 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
第四节 促进区域协同立法
一 促进区域协同立法的背景与意义
二 促进区域协同立法的机制与举措
第六章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市域行政执法整体效能
第一节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市域行政执法整体效能的重大意义
一 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市域行政执法整体效能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主要方面
二 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市域行政执法整体效能是实现民主的必然要求
三 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市域行政执法整体效能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必要保证
四 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市域行政执法整体效能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
第二节 多措并举建设法治政府
一 坚持依法行政
二 推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三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
四 完善政府绩效评价及责任机制
第三节 持续建设智慧政府
一 智慧政府的界定与意义
二 建设智慧政府的主要措施
第四节 深入实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 加强市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二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第七章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公正司法
第一节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实现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
一 司法体制改革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力量
二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公平正义的本质要求
三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形成公平正义的司法体制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保障
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形成公平正义的司法体制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
第二节 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一 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二 积极推动能动司法
三 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四 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第三节 优化司法队伍,落实司法责任
一 加强司法工作队伍建设
二 完善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