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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授课实录
作者:傅鼎生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04-01
ISBN:9787519774004
定价:¥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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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根据华政著名法学教授——傅鼎生老师生前授课录音讲稿整理,原汁原味保留师生互动场景,真实再现华政名师授课风采。傅老师授课生动风趣,深入浅出,本书既可作为初学民法者的入门教材,也可成为研究民法理论者的参考专著。
作者简介
傅鼎生,(1953-2017),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带头人。生前任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东方法学》期刊主编,曾担任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上海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消保委委员等。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起草,担任其中“租赁”“融资租赁”两章撰写的负责人和第一撰稿人。曾获“司法部直属高校先进教师奖”、“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育成果上海市二等奖(5人集体奖)”,“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等,连续13年被华东政法大学学生评选为“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
目录
第一讲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二、民法典的编纂
三、民法的本质
第二讲 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学习方法
二、诚实信用原则
三、情势变更原则
第三讲 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民事法律事实
第四讲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一、民事权利的含义
二、民事权利的本质
三、民事权利的内容
四、民事权利的分类
五、权利的竞合
六、权利的行使
七、民事权利的维护
八、民事义务
九、责任
第五讲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一、自然人
二、合伙
三、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户
四、法人
五、无权利能力之社团与财团
第六讲 民法中的物
一、特点
二、物的分类
三、作为客体的权利
四、货币
五、有价证券
第七讲 民事法律行为
一、民事法律行为定义
二、意思表示
三、客观主义之例外
四、法律行为的分类
五、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六、法律行为的效力
七、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八、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第八讲 代理
一、代理的概念
二、代理的特征
三、代理权的发生与行使
四、复代理
五、以代理人名义实施行为的代理
六、无权代理
第九讲 时效制度
一、时效概述
二、诉讼时效
附录一 课堂答疑
附录二 民法的学习方法
附录三 《民法典》总则编与相关条文对照表
附录四 缩略语表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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