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性骚扰防治机制研究
作者:林建军,刘春玲,王献蜜,但淑华,黄晶,唐芳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04-01
ISBN:9787519773922
定价:¥78.00
绪 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三、文献综述
(一)国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
(二)国内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
四、研究内容与思路
(一)总体框架
(二)研究重点难点
(三)研究思路
五、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
(一)学术价值
(二)应用价值
六、研究方法
七、主要观点及创新之处
(一)主要观点
(二)创新之处
第一章 高校性骚扰基本范畴厘定
一、高校性骚扰内涵的双重面向
(一)高校性骚扰内涵的一般性
(二)高校性骚扰内涵的特殊性
(三)需辨析的性骚扰观念
二、高校性骚扰的类型化
(一)基于双方当事人地位分为学术性骚扰、职务性骚扰和一般性骚扰
(二)基于对受害人的影响分为交换型性骚扰和敌意环境型性骚扰
(三)基于表现形式分为语言骚扰、行为骚扰和环境型骚扰
第二章 我国高校性骚扰现状与防治现状实证考察
一、调查对象与调查方法
(一)调查对象
(二)调查方法
(三)资料收集与分析方法
二、调查结果
(一)对性骚扰的认知
(二)高校性骚扰发生的状况
(三)高校性骚扰防治的状况
(四)性骚扰发生的性别、年级及专业差异分析
(五)遭遇过高校性骚扰与未遭遇过高校性骚扰的学生间的差异分析
三、对高校防治性骚扰应采取措施的认识差异
四、性别差异分析
(一)不同性别学生对高校性骚扰的认知差异分析
(二)不同性别学生对高校性骚扰发生现状看法的差异分析
(三)不同性别学生对高校性骚扰防治现状的看法差异分析
(四)不同性别学生对高校防治性骚扰应采取措施的看法差异分析
第三章 防治高校性骚扰的理据
一、性骚扰如何被法律规制
二、国家承担性骚扰防治义务的理论基础
(一)公民享有人格尊严和性自主权创设了国家性骚扰防治义务
(二)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缔约国义务
(三)国家防治性骚扰的权利基础
三、国家防治高校性骚扰的立法模式选择
(一)专门立法模式
(二)综合性分散立法模式
四、高校承担性骚扰防治义务的理论基础
(一)学生权利创设高校义务理论
(二)控制监督理论
(三)社会责任理论
(四)最优社会成本选择理论
第四章 我国港台地区及美国高校性骚扰防治机制考察
一、我国港台地区高校性骚扰防治机制
(一)高校性骚扰的内部防治机制
(二)高校性骚扰的外部防治机制
二、美国高校性骚扰防治机制
(一)美国高校性骚扰防治法律体系
(二)美国高校性骚扰防治机制
三、启示与借鉴
(一)法律应对防治高校性骚扰作出专门规定
(二)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明确高校防治性骚扰的主体地位
(四)确立具有弹性的高校性骚扰处理程序
(五)注重预防,加强性别平等教育
第五章 我国国家层面高校性骚扰防治机制建构
一、功能定位
二、现行法律规定评析
(一)现行法律规定
(二)现行法律规定的不足
三、立法模式选择
(一)综合性分散立法模式
(二)个人权利保护与学校保护并举
四、构建个人权利保护主义的一般性骚扰防治机制
(一)科学界定性骚扰概念
(二)确认权利
(三)构建权利救济及违法行为惩戒等功能兼备的综合性防治体系
五、构建学校保护主义的特殊防治机制
(一)明确学校的民事责任
(二)明确学校相关责任主体的行政责任
第六章 我国高校层面性骚扰防治机制建构
一、教育行政机关防治高校性骚扰机制
(一)功能定位
(二)现行规范性文件的不足
(三)防治工作机构的建议
(四)具体防治职责的建议
二、高校防治性骚扰的机制
(一)功能定位
(二)制度困境
(三)制度架构与内容安排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