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指引与案例评析
作者: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出版社:中国财富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07-01
ISBN:9787504776839
定价:¥98.00
第一章? 劳动关系的认定 1
\n1.1 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农电局通过乡镇电管站向农村电工支付
\n工资是履行行业代管义务,不能仅以此确定其与员工存在事
\n实劳动关系 1
\n1.2 在员工受雇于个人,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
\n未签订劳动合同、不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的情况下,员工与用
\n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务关系 6
\n1.3 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能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
\n动关系 9
\n1.4 企业停薪留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因与新用人
\n单位发生用工争议提起诉讼的,按劳动关系处理 13
\n1.5 企业解散且注销登记,劳动者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终止 16
\n1.6 非全日制用工的认定,须严格符合法律规定情形 21
\n1.7 临时用工不直接等同于非全日制用工 24
\n1.8 主要职业是农民的群众护线员,与供电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
\n关系 27
\n目 录
\nCONTENTS
\n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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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指引与典型案例评析
\n第二章? 劳动规章制度 32
\n2.1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需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才能发生法律
\n效力 32
\n2.2 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的规章制度,既需要具备
\n合法性又需要具备合理性 35
\n2.3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
\n的内容不一致,合同效力优先 39
\n2.4 用人单位通过合法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n用人单位依据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作出处分,并无不当 42
\n2.5 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综
\n合考量所依据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规定内容是否违反法律
\n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 46
\n2.6 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和单方面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
\n时须经民主程序 51
\n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55
\n3.1 劳动合同的成立 55
\n3.2 劳动合同的期限 61
\n3.3 劳动合同的无效 79
\n第四章? 劳动合同履行 114
\n4.1 劳动保护 114
\n4.2 休息休假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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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目 录?—3
\n4.3 工资支付 128
\n4.4 工伤工亡 143
\n第五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 152
\n5.1 劳动合同的协商变更 152
\n5.2 劳动合同的法定变更 163
\n5.3 “三项制度改革”引发的合同变更 177
\n第六章? 劳动合同解除 187
\n6.1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187
\n6.2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211
\n第七章? 劳动关系终止 243
\n7.1 新单位承继了原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连续计算工龄、工资及
\n福利待遇有所提高,则原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43
\n7.2 职工退休须由所在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经当地社会保险
\n管理机构审核后,由当地劳动部门批准 247
\n7.3 在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手续时,特殊工种的认定要依据充分、
\n程序合法 251
\n7.4 用人单位应于劳动关系解除后及时为劳动者办理人事档案转
\n移手续、开具离职证明,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255
\n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
\n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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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4—?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指引与典型案例评析
\n第八章? 劳动争议处理 262
\n8.1 退役军人要求接收单位发放生活费的请求,属于法院的受理
\n范围 262
\n8.2 政府主管部门在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过程
\n中发生的纠纷,不属于民事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66
\n8.3 劳动者以一直处于生病状态、与用人单位失去联系为由主张
\n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268
\n8.4 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再次提出相同的给付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272
\n8.5 用人单位处理劳动争议时,可与劳动者达成和解协议 276
\n8.6 用人单位处理劳动争议时,可与劳动者达成调解协议 278
\n8.7 企业改革中与职工签订《离岗退养协议》并对工资待遇作了
\n具体承诺,后因工资事宜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281
\n8.8 劳动关系解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
\n续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288
\n8.9 用人单位处理劳动争议时,劳动仲裁程序必须前置 292
\n8.10 劳动者离职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296
\n8.11 在一审诉讼程序中增加反诉请求,法院不予准许 299
\n8.12 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发
\n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01
\n8.13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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