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进步法一本通(第八版)
作者: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01-01
ISBN:9787521624212
定价:¥39.0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与依据】
第二条【科技工作指导方针】
第三条【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目标】
第四条【科技创新体制】
第五条【科技安全】
第六条【跨学科、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
第七条【服务国家目标与自由探索相结合】
★第八条【课题自主选择】
第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重要作用】
第十条【人才发展体制】
★第十一条【崇尚科学风尚】
★第十二条【科学技术普及】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制度】
第十四条【科学技术评价制度】
第十五条【政府职责】
第十六条【科技部门职责】
第十七条【科技工作协调机制】
第十八条【奖励制度】
第二章基础研究
第十九条【科技规划部署与制度保障】
第二十条【财政投入】
第二十一条【设立基金】
第二十二条【学科布局与知识体系】
第二十三条【资源配置机制】
第二十四条【基础研究基地建设】
第二十五条【学科建设】
第三章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
第二十六条【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融通发展】
第二十七条【科研攻关协调机制】
★第二十八条【核心技术攻关举国体制】
第二十九条【共性基础技术研究】
第三十条【科技成果中试、 工程化和产业化】
第三十一条【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效】
第三十二条【有关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实施】
★第三十三条【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第三十四条【知识产权境内外使用规定】
★第三十五条【包容审慎原则】
第三十六条【农业科学技术研究、传播与普及】
第三十七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产品、服务标准制定】
第三十八条【技术交易中介服务机构】
第四章企业科技创新
第三十九条【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第四十条【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活动】
第四十一条【鼓励企业开发技术创新活动】
★第四十二条【多层次资本市场】
第四十三条【企业的税收优惠】
第四十四条【公共研究开发平台】
★第四十五条【企业的知识产权】
第四十六条【国有企业的技术进步】
第四十七条【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五章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四十八条【科研机构的设置和布局】
第四十九条【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设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五十条【科研机构的权利】
第五十一条【科研机构的义务】
★第五十二条【现代院所制度】
第五十三条【评估制度】
第五十四条【科学技术资源开放共享机制】
★第五十五条【民办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五十六条【新型研究开发机构】
第六章科学技术人员
第五十七条【提高科技人员的社会地位】
第五十八条【优化科学技术人才队伍结构】
第五十九条【完善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机制】
第六十条【待遇和荣誉激励】
第六十一条【科技人员的合理流动和继续教育】
★第六十二条【职务与职称】
第六十三条【科学技术人员分类评价制度】
第六十四条【科学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第六十五条【鼓励科技人员到艰苦地区工作】
★第六十六条【青年、少数民族、女性、老年科学技术人员】
第六十七条【科技人员的义务】
第六十八条【宽容失败】
★第六十九条【建立科研诚信档案】
第七十条【科技团体】
第七章区域科技创新
★第七十一条【国家统筹科学技术资源区域空间布局】
第七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动区域创新】
第七十三条【科学技术计划制定的相关要求】
★第七十四条【设立科技园区】
第七十五条【鼓励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
第七十六条【建立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和协同互助机制】
第七十七条【分享机制】
第七十八条【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区域科技创新模式】
第八章国际科学技术合作
第七十九条【开放包容、互惠共享】
第八十条【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
第八十一条【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第八十二条【国际科学技术研究合作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伦理、安全审查机制】
第八十三条【鼓励在华外资企业、外籍科学技术人员等承担和参与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第八十四条【吸引外籍科学技术人员】
第九章保障措施
第八十五条【制定产业、金融、税收、政府采购等政策保障】
第八十六条【提高科学技术经费投入占比】
第八十七条【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的用途】
第八十八条【国家科学技术计划的设立】
第八十九条【国家设立基金及其他非营利性基金】
第九十条【税收优惠政策】
第九十一条【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第九十二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第九十三条【整合和设置国家科学技术研究实验基地】
第九十四条【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
第九十五条【科研论文和科学技术信息交流机制】
★第九十六条【鼓励对科学技术进步的捐赠】
第九十七条【决策责任免除规定】
第十章监督管理
第九十八条【科技监督体系与科技伦理治理体制】
第九十九条【科学技术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第一百条【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绩效管理】
第一百零一条【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分类管理机制】
★第一百零二条【科学技术资源的信息系统和资源库的使用及保密】
第一百零三条【建立科技伦理委员会及科技伦理审查机制】
第一百零四条【科学技术项目诚信档案及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
第一百零五条【建立健全科学技术统计调查制度和国家创新调查制度】
★第一百零六条【科学技术保密制度】
第一百零七条【禁止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活动】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阻挠、限制、压制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虚报、冒领、贪污财政性科技资金等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不履行科学技术资源共享使用义务的法律资源】
第一百一十二条【从事禁止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活动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违反科学技术活动管理规范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骗取科技奖励等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综合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百一十六条【国防科技进步】
第一百一十七条【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