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一本通(第八版)
作者: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06-01
ISBN:9787521618884
定价:¥45.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公务员定义】
★第三条【适用范围】
第四条【指导思想和政治原则】
第五条【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管理原则】
第六条【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第七条【公务员的任用原则】
第八条【分类管理、效能原则】
第九条【宪法宣誓】
第十条【法律保护原则】
第十一条【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的经费保障】
第十二条【管理机关】
第二章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第十三条【公务员的条件】
★第十四条【公务员的义务】
★第十五条【公务员的权利】
第三章 职务、职级与级别
第十六条【职位分类制度】
第十七条【职务序列设置的根据】
★第十八条【领导职务层次】
★第十九条【职级序列】
第二十条【具体职位的设置】
第二十一条【公务员的级别】
★第二十二条【衔级制度】
第四章 录用
第二十三条【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的录用】
第二十四条【公务员录用部门】
第二十五条【报考条件】
第二十六条【不得录用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录用前提】
第二十八条【招考公告】
第二十九条【对报考申请的审查】
第三十条【考试方式和内容】
第三十一条【复审、考察和体检】
第三十二条【公示】
第三十三条【特殊职位录用】
第三十四条【试用期】
第五章 考核
★第三十五条【考核内容】
第三十六条【考核方式】
★第三十七条【定期考核的程序】
第三十八条【定期考核的结果】
第三十九条【定期考核结果的作用】
第六章 职务、职级任免
★第四十条【任职方式】
第四十一条【选任制公务员任免】
第四十二条【委任制公务员任免】
第四十三条【任职前提】
第四十四条【公务员兼职】
第七章 职务、职级升降
第四十五条【领导职务晋升的条件和方式】
★第四十六条【领导职务晋升的程序】
第四十七条【职务空缺时任职人选产生方式】
第四十八条【领导职务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期】
第四十九条【逐级晋升】
第五十条【降职】
第八章 奖励
第五十一条【奖励的条件和方式】
第五十二条【应予奖励的情形】
第五十三条【奖励的种类】
第五十四条【奖励的程序】
第五十五条【重大工作的奖励】
第五十六条【撤销奖励的情形】
第九章 监督与惩戒
第五十七条【日常管理监督制度】
第五十八条【请示报告】
第五十九条【违纪行为】
第六十条【对上级决定或命令有异议时的处理】
第六十一条【处分的实施】
第六十二条【处分种类】
第六十三条【处分程序】
第六十四条【处分的后果和期间】
第六十五条【处分的解除】
第十章 培训
第六十六条【培训方式和机构】
★第六十七条【培训种类】
第六十八条【培训的管理、时间和结果】
第十一章 交流与回避
第六十九条【公务员交流制度】
第七十条【调任】
第七十一条【转任】
★第七十二条【挂职】
第七十三条【服从交流决定】
第七十四条【任职回避】
第七十五条【地域回避】
第七十六条【公务回避】
★第七十七条【回避的程序】
第七十八条【关于回避的其他法律规定】
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与保险
第七十九条【工资制度】
★第八十条【工资构成】
第八十一条【工资水平的确定】
★第八十二条【福利待遇】
第八十三条【保险和抚恤优待】
第八十四条【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的法律保障】
第十三章 辞职与辞退
第八十五条【辞职程序】
★第八十六条【不得辞职的情形】
第八十七条【领导成员的辞职】
第八十八条【应予辞退的情形】
第八十九条【不得辞退的情形】
第九十条【辞退程序及待遇】
第九十一条【离职前的义务】
第十四章 退休
★第九十二条【退休条件】
第九十三条【提前退休的条件】
第九十四条【退休待遇】
第十五章 申诉与控告
第九十五条【申请复核权和申诉权】
第九十六条【复核申请、申诉的处理期限】
第九十七条【错误处理的纠正】
第九十八条【对侵权行为的控告】
第九十九条【对申诉、控告的限制】
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一百条【聘任条件】
第一百零一条【聘任方式】
★第一百零二条【聘任合同】
第一百零三条【聘任合同内容】
第一百零四条【聘任公务员管理依据】
第一百零五条【人事争议仲裁】
第十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六条【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及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离职后的执业禁止】
第一百零八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处理】
第一百零九条【公务员录用、聘任工作中违反规定的处理】
第一百一十条【机关对公务员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领导成员的定义】
第一百一十二条【参照本法管理的其他人员】
第一百一十三条【实施日期】
附录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附录二: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公务员奖励审批表
公务员集体奖励审批表
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辞退公务员审批表
附录三:本书所涉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