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与和平法
作者:[荷兰] 雨果﹒格劳秀斯 著,马忠法 等 译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08-01
ISBN:9787208167698
定价:¥208.00
中文版前言
英文版导言
英译者序言
献给法兰西和纳瓦尔最有信仰的基督教国王——路易十三
关于《战争与和平法》三卷本的导论
导论
格老秀斯.雨果的《战争与和平法》第一卷
第一章 什么是战争?什么是法律?
第二章 发动战争究竟是否合法
第三章 公战和私战区别;主权阐释
第四章 臣民反抗上级的战争
第五章 谁有权合法发动战争
格老秀斯.雨果的《战争与和平法》第二卷
第一章 战争首要原因:保护自己和财产
第二章 属于人类共同的东西
第三章 论特别参照海洋和河流情形下的物的原始取得
第四章 论假定放弃所有权和由此而产生的占有;其中,这与依据时效获得的所有权不同
第五章 论对人的权利的原始取得。这里要论及父母的权利、婚姻的权利、组织的权利以及对臣民和奴隶的权利
第六章 论通过人的行为二次取得财产权,以及主权和具有主权属性的附属物的转让第七章 论依法发生的财产的继受取得以及其中的无遗嘱继承
第八章 论通常所说的根据万国法产生的财产取得
第九章 论主权或所有权何时终止
第十章 论由所有权产生的义务
第十一章 论承诺
第十二章论契约
第十三章 论誓约
第十四章 论拥有主权者的承诺、契约和誓约
第十六章 论解释
第十七章 论侵害行为造成的损害及由此产生的义务
第十八章 论使节权
第十九章 论安葬权
第二十章 论惩罚
第二十一章 论惩罚的共同承担
第二十二章 论不正当的战争理由
第二十三章 论存在疑义的战争理由
第二十四章 谨记即使有正当理由,也不要轻率发动战争
第二十五章 论为他人而发动战争的理由
第二十六章 论被统治者发动战争的正当理由
格老秀斯.雨果的《战争与和平法》第三卷
第一章 根据自然法所引申出来的一般规则,战争中何种行为是允许的;兼论诡计和谎言
第二章 根据万国法,臣民的财产如何被用来抵偿统治者之债;兼论报复
第三章 论万国法上的合法战争或公共战争,其中,关于战争的宣告
第四章 在公共战争中杀死敌人的权利,以及其他针对人身的暴力
第五章 论毁坏和掠夺
第六章 论战争中的财产取得权
第七章 论对战俘的权利
第八章 论对被征服者的统治权
第九章 论复境权
第十章 对非法战争中行为的警告
第十一章 在合法战争中行使杀戮权的节制
第十二章 毁损及类似行为的节制
第十三章 对俘获财产的节制
第十四章 对战俘的节制
第十五章 取得敌方主权的节制
第十六章 对基于万国法不享有复境权的物品的节制
第十七章 论战争中立者
第十八章 论公共战争中的个人行为
第十九章 论敌对双方之间的诚信
第二十章 论结束战争的国家诚信,兼论和平条约的作用、凭抽签决定、决斗协议、仲裁、投降、人质以及保证
第二十一章 论战争期间的诚信,兼论休战、安全通行权、战俘的赎回
第二十二章 论战争中下级权力者的诚信
第二十三章 论战争中个人的诚信
第二十四章 论默示承诺
第二十五章 结论,以及保持诚信、维护和平的告诫
附录
一、人名和地名
二、书名
中文版译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