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条文解读与法律适用
作者:江必新,夏道虎 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02-01
ISBN:9787521624915
定价:¥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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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法律援助法》,该法自2022 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援助法》积极回应时代要求、人民需求,注重总结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和解决法律援助实践问题。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法律援助法》意义深远。本书按照立法背景、条文解读与法律适用等体例,对《法律援助法》进行了逐条解释。立法背景对条文的变迁和制定原因进行说明。条文解读与法律适用主要从条文含义、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解析,对条文适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简要评述实务见解,帮助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及其他读者,准确把握和精准适用《法律援助法》。
作者简介
主编: 江必新,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南大学教授等职务。荣获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首届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等称号。出版“十八大与法治国家建设”丛书、“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丛书、“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丛书、《执行规范理解与适用》等著作50余部。 夏道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高级检察官,刑事检察厅干部、办公厅检察长办公室主任、办公厅副主任、控告申诉检察厅副厅长、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最高人民检察院死刑复核监督办公室主任、政治部副主任、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2018年1月起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主要作品《刑事申诉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点条文实务详解》等。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本章概述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概念】
第三条【基本原则】
第四条【法律援助保障体系】
第五条【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
第六条【公检法机关保障职责】
第七条【行业协会职责】
第八条【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法律援助】
第九条【社会力量支持】
第十条【法律援助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突出贡献的表彰奖励】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本章概述
第十二条【法律援助机构职责】
第十三条【法律援助人员】
第十四条【派驻值班律师】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
第十六条【法律援助主体及保障】
第十七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第十八条【跨区域法律援助】
第十九条【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遵守职业道德】
第二十一条【保密条款】
第三章 形式和范围
本章概述
第二十二条【法律援助服务形式】
第二十三条【法律咨询服务提供】
第二十四条【刑事法律援助申请】
第二十五条【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法定情形】
第二十六条【重刑刑事案件法律援助】
第二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权保障】
第二十八条【强制医疗案件法律援助】
第二十九条【被害人、自诉人及原告人等法律援助申请】
第三十条【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第三十一条【经济困难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事项范围】
第三十二条【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情形】
第三十三条【申诉、再审案件法律援助】
第三十四条【经济困难标准】
第四章 程序与实施
本章概述
第三十五条【法律援助及时告知义务】
第三十六条【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通知指派程序】
第三十七条【值班律师的法律保障】
第三十八条【法律援助的管辖】
第三十九条【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的程序】
第四十条【代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第四十一条【经济困难状况的说明、核查及配合义务】
第四十二条【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人员范围】
第四十三条【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和处理】
第四十四条【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
第四十五条【为特定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第四十六条【法律援助人员的法律援助义务】
第四十七条【受援人的义务】
第四十八条【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
第四十九条【异议的提出、处理与救济】
第五十条【法律援助人员的报告与提交材料义务】
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
本章概述
第五十一条【法律援助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
第五十二条【法律援助补贴】
第五十三条【对受援人、法律援助人员的费用减免】
第五十四条【法律援助人员培训】
第五十五条【受援人知情权、投诉权及请求更换权】
第五十六条【法律援助工作投诉查处制度】
第五十七条【法律援助服务的监督、服务质量标准和考核】
第五十八条【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制度】
第五十九条【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督促】
第六十条【律师事务所、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年度考核】
第六章 法律责任
本章概述
第六十一条【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受援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冒用法律援助名义提供法律服务并谋利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渎职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本章概述
第六十八条【群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的法律适用】
第六十九条【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法律适用】
第七十条【对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办法的制定】
第七十一条【实施日期】
附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2021年8月20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草案)》的说明
(2021年1月20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2021年6月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1年8月1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2021年8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2013年2月4日)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
(2012年4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
(2018年3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录)
(2018年10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节录)
(2017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节录)
(2018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节录)
(2018年10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录)
(2020年10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节录)
(2018年10月26日)
本章概述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概念】
第三条【基本原则】
第四条【法律援助保障体系】
第五条【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
第六条【公检法机关保障职责】
第七条【行业协会职责】
第八条【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法律援助】
第九条【社会力量支持】
第十条【法律援助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突出贡献的表彰奖励】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本章概述
第十二条【法律援助机构职责】
第十三条【法律援助人员】
第十四条【派驻值班律师】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
第十六条【法律援助主体及保障】
第十七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第十八条【跨区域法律援助】
第十九条【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遵守职业道德】
第二十一条【保密条款】
第三章 形式和范围
本章概述
第二十二条【法律援助服务形式】
第二十三条【法律咨询服务提供】
第二十四条【刑事法律援助申请】
第二十五条【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法定情形】
第二十六条【重刑刑事案件法律援助】
第二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权保障】
第二十八条【强制医疗案件法律援助】
第二十九条【被害人、自诉人及原告人等法律援助申请】
第三十条【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第三十一条【经济困难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事项范围】
第三十二条【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情形】
第三十三条【申诉、再审案件法律援助】
第三十四条【经济困难标准】
第四章 程序与实施
本章概述
第三十五条【法律援助及时告知义务】
第三十六条【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通知指派程序】
第三十七条【值班律师的法律保障】
第三十八条【法律援助的管辖】
第三十九条【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的程序】
第四十条【代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第四十一条【经济困难状况的说明、核查及配合义务】
第四十二条【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人员范围】
第四十三条【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和处理】
第四十四条【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
第四十五条【为特定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第四十六条【法律援助人员的法律援助义务】
第四十七条【受援人的义务】
第四十八条【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
第四十九条【异议的提出、处理与救济】
第五十条【法律援助人员的报告与提交材料义务】
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
本章概述
第五十一条【法律援助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
第五十二条【法律援助补贴】
第五十三条【对受援人、法律援助人员的费用减免】
第五十四条【法律援助人员培训】
第五十五条【受援人知情权、投诉权及请求更换权】
第五十六条【法律援助工作投诉查处制度】
第五十七条【法律援助服务的监督、服务质量标准和考核】
第五十八条【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制度】
第五十九条【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督促】
第六十条【律师事务所、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年度考核】
第六章 法律责任
本章概述
第六十一条【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受援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冒用法律援助名义提供法律服务并谋利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渎职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本章概述
第六十八条【群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的法律适用】
第六十九条【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法律适用】
第七十条【对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办法的制定】
第七十一条【实施日期】
附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2021年8月20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草案)》的说明
(2021年1月20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2021年6月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1年8月1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2021年8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2013年2月4日)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
(2012年4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
(2018年3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录)
(2018年10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节录)
(2017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节录)
(2018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节录)
(2018年10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录)
(2020年10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节录)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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