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民间融资犯罪刑法规制对策研究:以法律经济学为分析视角
作者:王利宾 著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12-01
ISBN:9787307225329
定价:¥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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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以法律经济学为视角,分别从法律经济学的原理,民间融资犯罪的几个方面对民间融资犯罪做了深入的探讨,其主要内容如下:阐明法律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找到分析问题的工具;总结民间融资犯罪的基本问题,勾勒分析研究的重点;形成规制民间融资犯罪的刑事政策;检视民间融资犯罪的犯罪论问题,找到提升的途径;检视民间融资犯罪的刑事责任论问题,形成完善之策;很后,从系统论的角度对民间融资犯罪的综合治理体系进行建构。
作者简介
王利宾,男,1974年12月生,党员,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河南警察学院学报编辑部主任、教授,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第二届河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很好任委员、第三届河南省中青年法学家。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法理学。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法律经济学视阈下的民间融资刑法规制研究》,主持省部级项目16项、厅级项目20项。
目录
绪论
第一节 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一、选题缘起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 研究现状述评与研究内容
一、研究现状述评
二、研究内容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一、研究方法与方案设计
二、创新之处
第一章 刑法经济分析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法律经济学概述
一、法律经济学的概念
二、法律经济学的理论渊源
三、法律经济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刑法的经济分析
一、刑法经济分析的可行性
二、刑法经济分析的必要性
三、刑法经济分析的迫切性
第三节 对民间融资犯罪经济分析的价值
一、民间融资犯罪本质上属于经济犯罪
二、有助于确立明确的刑事政策
三、有利于刑法制度的科学配置
第二章 民间融资犯罪的基本问题
第一节 民间融资犯罪概述
一、民间融资及其合法性问题
二、民间融资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三、民间融资犯罪化的基本标准
第二节 民间融资犯罪的生发原因
一、金融二元主义是诱发犯罪的根源
二、法律体系缺失导致越轨行为易被犯罪化
三、前刑法制度缺乏刚性降低了规制效率
四、指令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强化了犯罪
第三节 刑法介入民间融资治理的价值和限度
一、刑法介入民间融资治理的价值
二、刑法介入民间融资越轨治理的限度
第三章 规制民间融资犯罪的刑事政策
第一节 刑事预防政策
一、刑法规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民间融资
二、预防重于打击
三、严管胜于重罚
第二节 刑事立法政策
一、人是具有“相对理性”的人
二、立法要体现谦抑性
三、“严而不厉”的规范化
第三节 刑事司法政策
一、实现法律价值的均衡
二、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四章 民间融资犯罪解构及完善
第一节 理念问题及完善
一、破除刑法万能论
二、强化契约精神和平等交易的观念
三、全面实现刑法宪法化
第二节 民间融资犯罪化的完善
一、民间融资犯罪化上的问题
二、民间融资犯罪化的完善
第三节 民间融资犯罪的罪名完善
一、重新界定非诈骗型金融犯罪
二、规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三、有效规制腐败犯罪
四、将贪污犯罪和贿赂犯罪类型化
第五章 民间融资犯罪刑事责任的完善
第一节 刑事责任理念的转变
一、反对错误观念
二、强调刑罚的科学适用
三、实现刑事责任形式的多元主义
第二节 刑罚体系的改革
一、废除包括民间融资犯罪在内的经济犯罪的死刑适用
二、广泛适用短期自由刑
三、扩大财产刑的适用
四、充分运用资格刑
第六章 民间融资犯罪综合治理体系的建构
第一节 防控民间融资中的风险
一、民间融资的风险及成因
二、民间融资风险防控上的问题
三、民间融资风险治理机制设计
第二节 严打套路贷
一、套路贷的发生原因
二、套路贷防控上的问题
三、制度的完善
第三节 借鉴“枫桥经验”,强化民间融资的越轨治理
一、“枫桥经验”的成功经验
二、“枫桥经验”面临的问题
三、“枫桥经验”的质量提升
第四节 综合体系建设
一、确立部门法并合适用的建设思路
二、强化法律体系建设
三、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参考文献
第一节 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一、选题缘起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 研究现状述评与研究内容
一、研究现状述评
二、研究内容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一、研究方法与方案设计
二、创新之处
第一章 刑法经济分析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法律经济学概述
一、法律经济学的概念
二、法律经济学的理论渊源
三、法律经济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刑法的经济分析
一、刑法经济分析的可行性
二、刑法经济分析的必要性
三、刑法经济分析的迫切性
第三节 对民间融资犯罪经济分析的价值
一、民间融资犯罪本质上属于经济犯罪
二、有助于确立明确的刑事政策
三、有利于刑法制度的科学配置
第二章 民间融资犯罪的基本问题
第一节 民间融资犯罪概述
一、民间融资及其合法性问题
二、民间融资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三、民间融资犯罪化的基本标准
第二节 民间融资犯罪的生发原因
一、金融二元主义是诱发犯罪的根源
二、法律体系缺失导致越轨行为易被犯罪化
三、前刑法制度缺乏刚性降低了规制效率
四、指令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强化了犯罪
第三节 刑法介入民间融资治理的价值和限度
一、刑法介入民间融资治理的价值
二、刑法介入民间融资越轨治理的限度
第三章 规制民间融资犯罪的刑事政策
第一节 刑事预防政策
一、刑法规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民间融资
二、预防重于打击
三、严管胜于重罚
第二节 刑事立法政策
一、人是具有“相对理性”的人
二、立法要体现谦抑性
三、“严而不厉”的规范化
第三节 刑事司法政策
一、实现法律价值的均衡
二、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四章 民间融资犯罪解构及完善
第一节 理念问题及完善
一、破除刑法万能论
二、强化契约精神和平等交易的观念
三、全面实现刑法宪法化
第二节 民间融资犯罪化的完善
一、民间融资犯罪化上的问题
二、民间融资犯罪化的完善
第三节 民间融资犯罪的罪名完善
一、重新界定非诈骗型金融犯罪
二、规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三、有效规制腐败犯罪
四、将贪污犯罪和贿赂犯罪类型化
第五章 民间融资犯罪刑事责任的完善
第一节 刑事责任理念的转变
一、反对错误观念
二、强调刑罚的科学适用
三、实现刑事责任形式的多元主义
第二节 刑罚体系的改革
一、废除包括民间融资犯罪在内的经济犯罪的死刑适用
二、广泛适用短期自由刑
三、扩大财产刑的适用
四、充分运用资格刑
第六章 民间融资犯罪综合治理体系的建构
第一节 防控民间融资中的风险
一、民间融资的风险及成因
二、民间融资风险防控上的问题
三、民间融资风险治理机制设计
第二节 严打套路贷
一、套路贷的发生原因
二、套路贷防控上的问题
三、制度的完善
第三节 借鉴“枫桥经验”,强化民间融资的越轨治理
一、“枫桥经验”的成功经验
二、“枫桥经验”面临的问题
三、“枫桥经验”的质量提升
第四节 综合体系建设
一、确立部门法并合适用的建设思路
二、强化法律体系建设
三、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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