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医疗刑法导论
作者:埃里克·希尔根多夫 著,王芳凯 译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11-01
ISBN:9787301325322
定价:¥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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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虽然人们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但在疾病与生死面前总是面临着相同的问题。这也就决定了人们必须将医疗刑法置于国际刑法科学的视野之下,必须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的宝贵经验。有鉴于此,希尔根多夫教授《医疗刑法导论》一书的出版恰逢其时!《医疗刑法导论》是一部“技道并进”的主题式教科书。于“技”而言,本书以高度浓缩的篇幅、清晰的体系以及形象的图表为读者提供了一幅关于德国医疗刑法的全景图。在篇幅、体系和内容的平衡上,本书可谓是主题式教科书的典范。就“道”而论,希尔根多夫教授并无意提供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标准答案,而是循循善诱地引导学生和实务工作者对医疗刑法的核心议题进行法律与伦理思考。读者在本书中可以看到医学与刑法学之间的光影交错,科技与法律、伦理之间的力量博弈。 现在,就让我们开启一趟关于医疗、刑法与伦理的思想之旅吧!
作者简介
[德]埃里克 希尔根多夫, 德国维尔茨堡大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法理学、信息法学与法律信息学教授,大学机器人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客座教授;中德刑法学者联合会德方召集人。研究重点为医事与生物刑法、计算机互联网刑法、数据保护、机器人科技的伦理与法律。目前已经在中国出版了《德国大学刑法案例辅导》(三卷本)、《德语区刑法学的自画像》(上、下卷)、《德国刑法学:从传统到现代》等。 王芳凯,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一、医学与刑法
二、医疗刑法史概述
三、《希波克拉底誓言》
四、世界医学协会的《日内瓦宣言》
五、医疗刑法的法律基础
六、医疗刑法的发展趋势
七、医疗刑法的特殊性
第二章 医生的医疗干预
一、本章所要处理的问题之导入与概述
二、狭义意义上的医疗干预构成身体伤害
(一)附论: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
(二)医疗干预行为构成身体伤害
三、医疗干预的其他问题
四、不具有医学表征的医疗干预行为
五、通过被害人承诺来阻却违法
(一)有效承诺的一般性前提
(二)意思瑕疵
(三)对未成年人的干预
(四)其他情形:对婴儿和小孩实施割礼
(五)干预行为的伦理违反性
六、医生的告知义务
(一)有效告知的要件概览
(二)告知的种类
(三)告知的时点
(四)告知的形式
(五)告知义务的主体
(六)告知义务的射程
(七)告知义务的消除
(八)告知义务的实际问题
七、通过推测的承诺来阻却违法
八、假设的承诺
九、通过阻却违法的紧急避险(《德国刑法典》第34条)来阻却违法
十、扩张性手术
(一)扩张性手术的问题
(二)扩张性手术情形下的违法阻却事由
十一、干预的其他形式
第三章 附论:安乐死的历史
一、“安乐死”的概念
二、古代时期的安乐死
三、现代早期的安乐死
四、19世纪及20世纪关于安乐死的讨论
(一)社会达尔文主义
(二)优生学
(三)种族卫生学
(四)纳粹主义时期的安乐死
(五)纳粹—安乐死(NS-Euthanasie)的开拓者
五、与今日讨论的区别
第四章 死亡帮助的权利:法律状况及当下的改革
一、导论
二、死亡帮助的概念及种类
三、病患预立医疗决定
四、问题情形
(一)对病患意愿的重视
(二)中止对昏迷病患的治疗
(三)积极的死亡帮助与不可罚的帮助自杀之间的
区分
(四)中断对新生儿的治疗
五、积极的死亡帮助
(一)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关于安乐死的规定
(二)关于德国积极的死亡帮助的建议
六、死亡帮助的未来
第五章 安乐死组织
一、导论
二、Dignitas的行为方式
三、刑法评价
四、赞成以法律规制安乐死组织的理由
五、新的法律情形
第六章 堕胎
一、导论
二、对于未出生生命的阶段式保护
(一)着床之前的法律情形
(二)着床之后的法律情形
(三)出生时点
三、总结:阶段式生命保护的体系
第七章 胚胎保护和干细胞研究
一、导论
二、伦理讨论概述
(一)地位问题
(二)后续问题
三、宪法
四、《胚胎保护法》
(一)立法沿革
(二)《胚胎保护法》中的胚胎概念
(三)《胚胎保护法》中的禁令
(四)在国外(实施)的胚胎研究
五、《干细胞法》
(一)根基及立法沿革
(二)《干细胞法》中的胚胎概念
(三)干细胞研究之申请
(四)《干细胞法》中的可罚性
第八章 器官移植
一、导论
二、器官移植的历史
三、《器官移植法》的意义
四、《器官移植法》的适用范围
五、死后器官捐赠的要件
(一)捐赠者的死亡——脑死作为死亡标准
(二)死后器官捐赠的规制模式
(三)《器官移植法》第3条、第4条的现行规定
六、参与方
(一)器官摘取医院
(二)器官移植受托人
(三)器官移植中心
(四)部门协调机构
(五)器官协调机构
(六)联邦医生协会
(七)委员会
七、器官捐赠的流程
八、器官移植丑闻
(一)案件事实
(二)法院的处理
(三)立法者的反应
(四)社会后果
九、活体器官捐赠
十、刑法条文
(一)《德国刑法典》第168条第1款的可罚性
(二)《器官移植法》第19条的可罚性
(三)器官及组织交易之禁止(《器官移植法》第17条、第18条)
十一、异种移植
第九章 医生的保密义务
一、导论
二、《德国刑法典》第203条的保护法益和意义
三、《德国刑法典》第203条的构成要件
(一)潜在的行为人
(二)行为客体:秘密
(三)医生保密义务的范围
(四)受保护之人
(五)特定职业关联
(六)行为:公开秘密;不履行保密义务
(七)主观构成要件
四、违法阻却事由
(一)相关的违法阻却事由概览
(二)承诺
(三)推测的承诺
(四)向协助人员公开的必要性(第3款第2句)
(五)阻却违法的紧急避险
(六)合法权益的实现
(七)法定的公开义务及权利
(八)医学中的电子化——电子健康
第十章 贪污与结算诈骗
一、收受利益与受贿
(一)收受利益罪
(二)受贿罪(《德国刑法典》第332条)
(三)商业受贿罪(《德国刑法典》第299条)
(四)《医疗行业中的贪腐抗制法》
(五)第三方资助的筹集
二、结算诈骗
(一)导论
(二)结算诈骗的要件
第十一章 新的挑战
一、人类的自我优化:强化
(一)自我优化的趋势
(二)当前的发展
二、预测性基因诊断
三、成像程序
四、医疗机器人与人机结合
五、治疗与改善的差异
(一)医学及伦理上的区分
(二)法律(特别是医疗刑法)上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关键词索引
一、医学与刑法
二、医疗刑法史概述
三、《希波克拉底誓言》
四、世界医学协会的《日内瓦宣言》
五、医疗刑法的法律基础
六、医疗刑法的发展趋势
七、医疗刑法的特殊性
第二章 医生的医疗干预
一、本章所要处理的问题之导入与概述
二、狭义意义上的医疗干预构成身体伤害
(一)附论: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
(二)医疗干预行为构成身体伤害
三、医疗干预的其他问题
四、不具有医学表征的医疗干预行为
五、通过被害人承诺来阻却违法
(一)有效承诺的一般性前提
(二)意思瑕疵
(三)对未成年人的干预
(四)其他情形:对婴儿和小孩实施割礼
(五)干预行为的伦理违反性
六、医生的告知义务
(一)有效告知的要件概览
(二)告知的种类
(三)告知的时点
(四)告知的形式
(五)告知义务的主体
(六)告知义务的射程
(七)告知义务的消除
(八)告知义务的实际问题
七、通过推测的承诺来阻却违法
八、假设的承诺
九、通过阻却违法的紧急避险(《德国刑法典》第34条)来阻却违法
十、扩张性手术
(一)扩张性手术的问题
(二)扩张性手术情形下的违法阻却事由
十一、干预的其他形式
第三章 附论:安乐死的历史
一、“安乐死”的概念
二、古代时期的安乐死
三、现代早期的安乐死
四、19世纪及20世纪关于安乐死的讨论
(一)社会达尔文主义
(二)优生学
(三)种族卫生学
(四)纳粹主义时期的安乐死
(五)纳粹—安乐死(NS-Euthanasie)的开拓者
五、与今日讨论的区别
第四章 死亡帮助的权利:法律状况及当下的改革
一、导论
二、死亡帮助的概念及种类
三、病患预立医疗决定
四、问题情形
(一)对病患意愿的重视
(二)中止对昏迷病患的治疗
(三)积极的死亡帮助与不可罚的帮助自杀之间的
区分
(四)中断对新生儿的治疗
五、积极的死亡帮助
(一)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关于安乐死的规定
(二)关于德国积极的死亡帮助的建议
六、死亡帮助的未来
第五章 安乐死组织
一、导论
二、Dignitas的行为方式
三、刑法评价
四、赞成以法律规制安乐死组织的理由
五、新的法律情形
第六章 堕胎
一、导论
二、对于未出生生命的阶段式保护
(一)着床之前的法律情形
(二)着床之后的法律情形
(三)出生时点
三、总结:阶段式生命保护的体系
第七章 胚胎保护和干细胞研究
一、导论
二、伦理讨论概述
(一)地位问题
(二)后续问题
三、宪法
四、《胚胎保护法》
(一)立法沿革
(二)《胚胎保护法》中的胚胎概念
(三)《胚胎保护法》中的禁令
(四)在国外(实施)的胚胎研究
五、《干细胞法》
(一)根基及立法沿革
(二)《干细胞法》中的胚胎概念
(三)干细胞研究之申请
(四)《干细胞法》中的可罚性
第八章 器官移植
一、导论
二、器官移植的历史
三、《器官移植法》的意义
四、《器官移植法》的适用范围
五、死后器官捐赠的要件
(一)捐赠者的死亡——脑死作为死亡标准
(二)死后器官捐赠的规制模式
(三)《器官移植法》第3条、第4条的现行规定
六、参与方
(一)器官摘取医院
(二)器官移植受托人
(三)器官移植中心
(四)部门协调机构
(五)器官协调机构
(六)联邦医生协会
(七)委员会
七、器官捐赠的流程
八、器官移植丑闻
(一)案件事实
(二)法院的处理
(三)立法者的反应
(四)社会后果
九、活体器官捐赠
十、刑法条文
(一)《德国刑法典》第168条第1款的可罚性
(二)《器官移植法》第19条的可罚性
(三)器官及组织交易之禁止(《器官移植法》第17条、第18条)
十一、异种移植
第九章 医生的保密义务
一、导论
二、《德国刑法典》第203条的保护法益和意义
三、《德国刑法典》第203条的构成要件
(一)潜在的行为人
(二)行为客体:秘密
(三)医生保密义务的范围
(四)受保护之人
(五)特定职业关联
(六)行为:公开秘密;不履行保密义务
(七)主观构成要件
四、违法阻却事由
(一)相关的违法阻却事由概览
(二)承诺
(三)推测的承诺
(四)向协助人员公开的必要性(第3款第2句)
(五)阻却违法的紧急避险
(六)合法权益的实现
(七)法定的公开义务及权利
(八)医学中的电子化——电子健康
第十章 贪污与结算诈骗
一、收受利益与受贿
(一)收受利益罪
(二)受贿罪(《德国刑法典》第332条)
(三)商业受贿罪(《德国刑法典》第299条)
(四)《医疗行业中的贪腐抗制法》
(五)第三方资助的筹集
二、结算诈骗
(一)导论
(二)结算诈骗的要件
第十一章 新的挑战
一、人类的自我优化:强化
(一)自我优化的趋势
(二)当前的发展
二、预测性基因诊断
三、成像程序
四、医疗机器人与人机结合
五、治疗与改善的差异
(一)医学及伦理上的区分
(二)法律(特别是医疗刑法)上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关键词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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