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用版 2021年版)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10-01
ISBN:9787521621822
定价:¥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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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用版)》根据2021年7月2日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全新修订,就重点条文进行专业解释。此外,附有条文参见及典型案例指引,附录与土地管理法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等配套文件,是学习适用相关法律制度的实用图书。
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基本土地制度】
[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土地征收制度]
[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第三条【土地基本国策】
第四条【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第五条【土地管理体制】
第六条【国家土地督察制度】
[土地督察制度]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的土地管理权利和义务】
[守法义务]
[检举权、控告权]
第八条【奖励】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九条【土地所有制】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方式]
[国有土地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后,其使用权可否进入市场流转]
第十一条【集体所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第十二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
第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
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
[土地权属的争议]
[不能作为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的案件]
[当事人协商解决土地权属争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十五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据和规划期限】
第十六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
第十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
第十八条【国土空间规划】
第十九条【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
第二十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
第二十一条【建设用地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第二十三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第二十四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第二十五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
第二十六条【土地调查】
第二十七条【土地分等定级】
第二十八条【土地统计】
第二十九条【土地利用动态监测】
第四章 耕 地 保 护
第三十条【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补充耕地的具体责任人的确定]
[占用耕地的单位补偿]
第三十一条【耕地耕作层土壤的保护】
第三十二条【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
第三十三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第三十四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措施】
第三十六条【耕地质量保护】
第三十七条【非农业建设用地原则及禁止破坏耕地】
第三十八条【非农业建设闲置耕地的处理】
第三十九条【未利用地的开发】
第四十条【未利用地开垦的要求】
第四十一条【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的开发】
第四十二条【土地整理】
第四十三条【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的范围]
第五章 建 设 用 地
第四十四条【农用地转用】
第四十五条【征地范围】
第四十六条【征地审批权限】
第四十七条【土地征收程序】
[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补偿方案及其公告]
[补偿登记]
第四十八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
第四十九条【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
第五十条【支持被征地农民就业】
第五十一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
第五十二条【建设项目用地审查】
第五十三条【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的审批】
第五十四条【国有土地的取得方式】
[有偿使用]
[无偿使用]
第五十五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五十六条【国有土地的使用要求】
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临时用地】
第五十八条【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五十九条【乡、村建设使用土地的要求】
第六十条【村集体兴办企业使用土地】
第六十一条【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
第六十二条【农村宅基地管理】
[一户一宅]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方式]
[宅基地有偿使用及自愿有偿退出]
[宅基地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六十三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主体]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条件]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方式]
第六十四条【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要求】
第六十五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的处理】
第六十六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收回】
第六章 监 督 检 查
第六十七条【监督检查职责】
第六十八条【监督检查措施】
第六十九条【出示监督检查证件】
第七十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土地监督检查的配合义务】
第七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理】
第七十二条【土地违法行为责任追究】
[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土地违法案件]
第七十三条【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处理】
[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四条【非法转让土地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破坏耕地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不履行复垦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非法占用土地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拒不交还土地、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擅自将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违法入市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三条【责令限期拆除的执行】
第八十四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土地的法律适用】
第八十六条【过渡期间有关规划的适用】
第八十七条【施行时间】
实用核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录)
(2020年5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021年7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018年12月29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019年3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节录)
(2019年8月26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2007年9月28日)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2012年6月1日)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2010年11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20年12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6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1年8月7日)
实用附录
1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2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流程简图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条文前后对照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改条文前后对照表
电子版增补法规(请扫封底“法规编辑部”二维码获取)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2004年10月21日)
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
(2020年3月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
(2019年11月2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2019年5月23日)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2019年9月11日)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011年1月8日)
土地调查条例
(2018年3月19日)
土地复垦条例
(2011年3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020年11月29日)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2010年12月3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2019年7月24日)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2019年7月24日)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
(2008年5月9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2016年11月29日)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2016年11月29日)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2021年1月26日)
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
(2019年7月19日)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2020年3月20日)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
(2006年1月4日)
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2020年3月2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基本土地制度】
[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土地征收制度]
[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第三条【土地基本国策】
第四条【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第五条【土地管理体制】
第六条【国家土地督察制度】
[土地督察制度]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的土地管理权利和义务】
[守法义务]
[检举权、控告权]
第八条【奖励】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九条【土地所有制】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方式]
[国有土地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后,其使用权可否进入市场流转]
第十一条【集体所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第十二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
第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
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
[土地权属的争议]
[不能作为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的案件]
[当事人协商解决土地权属争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十五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据和规划期限】
第十六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
第十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
第十八条【国土空间规划】
第十九条【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
第二十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
第二十一条【建设用地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第二十三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第二十四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第二十五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
第二十六条【土地调查】
第二十七条【土地分等定级】
第二十八条【土地统计】
第二十九条【土地利用动态监测】
第四章 耕 地 保 护
第三十条【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补充耕地的具体责任人的确定]
[占用耕地的单位补偿]
第三十一条【耕地耕作层土壤的保护】
第三十二条【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
第三十三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第三十四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措施】
第三十六条【耕地质量保护】
第三十七条【非农业建设用地原则及禁止破坏耕地】
第三十八条【非农业建设闲置耕地的处理】
第三十九条【未利用地的开发】
第四十条【未利用地开垦的要求】
第四十一条【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的开发】
第四十二条【土地整理】
第四十三条【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的范围]
第五章 建 设 用 地
第四十四条【农用地转用】
第四十五条【征地范围】
第四十六条【征地审批权限】
第四十七条【土地征收程序】
[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补偿方案及其公告]
[补偿登记]
第四十八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
第四十九条【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
第五十条【支持被征地农民就业】
第五十一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
第五十二条【建设项目用地审查】
第五十三条【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的审批】
第五十四条【国有土地的取得方式】
[有偿使用]
[无偿使用]
第五十五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五十六条【国有土地的使用要求】
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临时用地】
第五十八条【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五十九条【乡、村建设使用土地的要求】
第六十条【村集体兴办企业使用土地】
第六十一条【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
第六十二条【农村宅基地管理】
[一户一宅]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方式]
[宅基地有偿使用及自愿有偿退出]
[宅基地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六十三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主体]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条件]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方式]
第六十四条【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要求】
第六十五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的处理】
第六十六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收回】
第六章 监 督 检 查
第六十七条【监督检查职责】
第六十八条【监督检查措施】
第六十九条【出示监督检查证件】
第七十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土地监督检查的配合义务】
第七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理】
第七十二条【土地违法行为责任追究】
[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土地违法案件]
第七十三条【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处理】
[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四条【非法转让土地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破坏耕地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不履行复垦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非法占用土地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拒不交还土地、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擅自将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违法入市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三条【责令限期拆除的执行】
第八十四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土地的法律适用】
第八十六条【过渡期间有关规划的适用】
第八十七条【施行时间】
实用核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录)
(2020年5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021年7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018年12月29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019年3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节录)
(2019年8月26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2007年9月28日)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2012年6月1日)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2010年11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20年12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6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1年8月7日)
实用附录
1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2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流程简图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条文前后对照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改条文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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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2004年10月21日)
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
(2020年3月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
(2019年11月2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2019年5月23日)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2019年9月11日)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011年1月8日)
土地调查条例
(2018年3月19日)
土地复垦条例
(2011年3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020年11月29日)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2010年12月3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节录)
(2019年7月24日)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2019年7月24日)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
(2008年5月9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2016年11月29日)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2016年11月29日)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2021年1月26日)
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
(2019年7月19日)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2020年3月20日)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
(2006年1月4日)
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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