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六法解释判例汇编
作者:沈国明,何勤华 编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12-01
ISBN:9787208156852
定价:¥1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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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套汇编是昌明书屋1947年出版,梅仲协、罗渊祥编撰的《六法解释判例汇编》的影印本,共六卷,共约3500页。《六法解释判例汇编》整合了民国时期我国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蕞高审判机关和蕞高司法管理机关所做出的审判指导意见和建议。
作者简介
沈国明,法学家,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曾任上海市社联党组书记、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法学会会长等职。 何勤华,华东政法大学原校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等职。主要从事法律史、法学史和比较法的教学和研究。
目录
第一部分 宪法
中华民国宪法
宪法实施之准备程序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
国民大会组织法
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罢免法
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罢免法施行条例
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
立法院立法委员选举罢免法
立法院立法委员选举罢免法施行条例
监察院监察委员选举罢免法
检察院监察委员选举罢免法施行条例
国籍法
国籍法施行条例
法规制定标准法
法律施行日期条例
法律适用条例
法院组织法
诉愿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执行法
提审法
罪犯赦免减刑令
戒严法
违警罚法
出版法
出版法施行细则
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
兵役法
兵役法施行法
国民义务劳动法
国民义务劳动法施行细则
考试法
考试法施行细则
公务员任用法
公务员任用法施行细则
公务员服务法
公务员退休法
公务员退休法施行细则
公务员抚恤法
公务员抚恤法施行细则
公务员惩戒法
弹劾法
预算法
预算法施行细则
决算法
决算法施行细则
会计法
审计法
审计法施行细则
第二部分 民法
民法第一编总则
民法总则施行法
民法第二编债
民法债编施行法
民法第三编物权
民法物权编施行法
民法第四编亲属
民法亲属编施行法
民法第五编继承
民法继承编施行法
土地法
土地法施行法
土地登记规则
法人登记规则
提存法
提存法施行细则
清理不动产典当办法
已嫁女子追溯继承财产施行细则
户籍法
户籍法施行细则
劳动契约法
团体协约法
劳资争议处理法
著作权法
著作权法施行细则
矿业法
矿业法施行细则
渔业法
渔业法施行细则
合作社法
合作社法施行细则
第三部分 商事法
公司法
票据法
票据法施行法
海商法
海商法施行法
传播法
船舶登记法
保险法
银行法
交易所法
交易所法施行细则
商业登记法
商业登记法施行细则
商标法
商标法施行细则
商会法
商会法施行细则
工业同业公会法
工业同业公会法施行细则
商业同业公会法
商业同业公会法施行细则
输出业同业公会法
输出业同业公会法施行细则
会计师法
第四部分 刑法
刑法
刑法施行法
陆海空军刑法
处理汉奸案件条例
惩治汉奸条例
汉奸自首条例
惩治贪污条例
惩治盗匪条例
妨害国币惩治暂行条例
妨害兵役治罪条例
禁烟禁毒治罪条例
警察逃亡惩治条例
姓名使用限制条例
非常时期农矿工商管理条例
非常时期取缔日用重要物品囤积居奇办法
盐政条例
黄金外币买卖处罚条例
罚金罚款提高标准条例
特别刑事法令刑等计算标准条例
第五部分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施行法
复员后办理民事诉讼补充条例
县司法处办理诉讼补充条例
县知事审理诉讼暂行章程
变更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六十三条所定上诉利益额数令
强制执行法
管收条例
破产法
破产法施行法
民事诉讼费用法
非讼案件征收费用暂行规则
公证法
公证法施行细则
公证费用法
司法状纸规则
司法印纸规则
乡镇调解委员会组织规程
第六部分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施行法
特种刑事案件诉讼条例
复员后办理刑事诉讼补充条例
县司法处刑事案件复判暂行条例
陆海空军审判法
军人军属犯军法以外之罪得暂照陆海空军审判法办理令
县长及地方行政长官兼理军法暂行办法
处理在华美军人员刑事案件条例
战争罪犯审判条例
减刑办法
司法机关办理减刑案件注意事项
减刑办法施行后司法院呈请减刑案件处理办法
调度司法警察条例
司法机关依印花税法科罚及执行规则
刑事诉讼审限规则
监狱行刑法
行刑累进处遇条例
羁押法
监狱条例
看守所条例
假释管束规则
保护管束规则
中华民国宪法
宪法实施之准备程序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
国民大会组织法
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罢免法
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罢免法施行条例
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
立法院立法委员选举罢免法
立法院立法委员选举罢免法施行条例
监察院监察委员选举罢免法
检察院监察委员选举罢免法施行条例
国籍法
国籍法施行条例
法规制定标准法
法律施行日期条例
法律适用条例
法院组织法
诉愿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执行法
提审法
罪犯赦免减刑令
戒严法
违警罚法
出版法
出版法施行细则
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
兵役法
兵役法施行法
国民义务劳动法
国民义务劳动法施行细则
考试法
考试法施行细则
公务员任用法
公务员任用法施行细则
公务员服务法
公务员退休法
公务员退休法施行细则
公务员抚恤法
公务员抚恤法施行细则
公务员惩戒法
弹劾法
预算法
预算法施行细则
决算法
决算法施行细则
会计法
审计法
审计法施行细则
第二部分 民法
民法第一编总则
民法总则施行法
民法第二编债
民法债编施行法
民法第三编物权
民法物权编施行法
民法第四编亲属
民法亲属编施行法
民法第五编继承
民法继承编施行法
土地法
土地法施行法
土地登记规则
法人登记规则
提存法
提存法施行细则
清理不动产典当办法
已嫁女子追溯继承财产施行细则
户籍法
户籍法施行细则
劳动契约法
团体协约法
劳资争议处理法
著作权法
著作权法施行细则
矿业法
矿业法施行细则
渔业法
渔业法施行细则
合作社法
合作社法施行细则
第三部分 商事法
公司法
票据法
票据法施行法
海商法
海商法施行法
传播法
船舶登记法
保险法
银行法
交易所法
交易所法施行细则
商业登记法
商业登记法施行细则
商标法
商标法施行细则
商会法
商会法施行细则
工业同业公会法
工业同业公会法施行细则
商业同业公会法
商业同业公会法施行细则
输出业同业公会法
输出业同业公会法施行细则
会计师法
第四部分 刑法
刑法
刑法施行法
陆海空军刑法
处理汉奸案件条例
惩治汉奸条例
汉奸自首条例
惩治贪污条例
惩治盗匪条例
妨害国币惩治暂行条例
妨害兵役治罪条例
禁烟禁毒治罪条例
警察逃亡惩治条例
姓名使用限制条例
非常时期农矿工商管理条例
非常时期取缔日用重要物品囤积居奇办法
盐政条例
黄金外币买卖处罚条例
罚金罚款提高标准条例
特别刑事法令刑等计算标准条例
第五部分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施行法
复员后办理民事诉讼补充条例
县司法处办理诉讼补充条例
县知事审理诉讼暂行章程
变更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六十三条所定上诉利益额数令
强制执行法
管收条例
破产法
破产法施行法
民事诉讼费用法
非讼案件征收费用暂行规则
公证法
公证法施行细则
公证费用法
司法状纸规则
司法印纸规则
乡镇调解委员会组织规程
第六部分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施行法
特种刑事案件诉讼条例
复员后办理刑事诉讼补充条例
县司法处刑事案件复判暂行条例
陆海空军审判法
军人军属犯军法以外之罪得暂照陆海空军审判法办理令
县长及地方行政长官兼理军法暂行办法
处理在华美军人员刑事案件条例
战争罪犯审判条例
减刑办法
司法机关办理减刑案件注意事项
减刑办法施行后司法院呈请减刑案件处理办法
调度司法警察条例
司法机关依印花税法科罚及执行规则
刑事诉讼审限规则
监狱行刑法
行刑累进处遇条例
羁押法
监狱条例
看守所条例
假释管束规则
保护管束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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