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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必修课
作者:刘士国 编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01-01
ISBN:9787208164796
定价:¥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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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民法典时代”到来。我国《民法典》彰显时代精神和中国特色,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本书便于大众深入了解《民法典》、学习《民法典》,是一本体系完整、内容精炼、案例典型的《民法典》简要读本。按照《民法典》7编的体例,分为7课,包括本编要义和必读内容,旨在阐述《民法典》的编纂背景、精髓要义。
作者简介
刘士国,现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温州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重金属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机制研究首席专家。
目录
《民法典必修课》刘士国 主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1月版
目录
导读
一、民法与《民法典》
二、《民法典》编纂、诞生、实施的历史背景和重大意义
三、《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基本内容和若干新规定
四、《民法典》是自然人生活的百科全书
五、《民法典》是企业管理人员管理企业的基本准则
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民法典》的任务
七、关于学习《民法典》的建议
第一课 总则编
一、本编要义
(一)《民法典》总则在《民法典》中的作用
(二)《民法典》的调整对象、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
(三)《民法典》总则的新内容
二、必读内容
(一)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长期失联的应对方案
(三)法人的成立、变更、终止
(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五)法定代表人
(六)民事权利
(十一)权利不及时行使的法律后果054
(十二)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056
第二课物权编
一、本编要义
(一)物权的意义
(二)物权编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三)物权编的亮点和创新
二、必读内容
(一)物权的登记
(二)动产物权的变动
(三)所有权的取得和保护
(四)业主权利的保护和行使
(五)农村土地承包权“三权分置”
(六)建设用地使用权
(七)宅基地使用权
(八)居住权
(九)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则
(十)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
(十一)占有
第三课 合同编
一、本编要义
(一)合同的内涵及分类
(二)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三)合同的解除与违约责任
(四)合同编的主要内容
(五)合同编的调整对象
二、必读内容
(一)电子商务合同的专门规则
(二)格式条款存在订立、效力、解释三重规则
(三)经批准生效合同的报批义务条款可独立生效
(四)合同的解除和责任的减免
(五)不定期的继续性合同可以任意解除
(六)可以通知或直接起诉的方式解除合同
(七)违约方在某些情形下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
(八)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
(九)迟延受领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十)买卖合同
(十一)保证合同
(十二)融资租赁合同
(十三)保理合同
(十四)物业服务合同
(十五)合伙合同
(十六)无因管理
(十七)不当得利
第四课 人格权编
一、本编要义
(一)人格权的概念和独立成编的依据
(二)人格权的种类和性质
(三)人格权的分类
二、必读内容
(一)自然人的生命权
(二)身体权与器官捐献
(三)健康权
(四)临床试验的法律红线
(五)基因编辑事件引发的法律问题
(六)实施性骚扰应承担法律责任与单位的预防措施
(七)姓名权及其正确行使
(八)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名称权
(九)肖像权和名人肖像的有偿转让
(十)民事主体存在期间获得的人格权
(十一)隐私权
(十二)个人信息与信息处理规则
第五课 婚姻家庭编
一、本编要义
(一)婚姻家庭编在《民法典》中的作用
(二)婚姻家庭编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三)婚姻家庭编的新内容
二、必读内容
(一)结婚
(二)婚姻无效和受胁迫婚姻的撤销
(三)夫妻双方家事代理权及限制
(四)夫妻财产制
(五)婚内分割夫妻财产
(六)父母子女关系
(七)离婚、冷静期、感情破裂的认定
(八)抚养与探望
(九)离婚财产分割和离婚救济
(十)收养
第六课 继承编
一、本编要义
(一)继承编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二)继承编的新内容
二、必读内容
(一)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
(二)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四)遗嘱继承
(五)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
(六)遗赠
(七)遗产管理人
(八)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
(九)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清偿
第七课 侵权责任编
一、 本编要义
(一) 侵权责任编的调整对象和立法宗旨
(二) 侵权责任编的新内容
二、必读内容
(一)自甘冒险原则
(二)自助行为
(三)损失赔偿计算方式
(四)精神损害赔偿
(五)公平分担损失原则
(六)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1月版
目录
导读
一、民法与《民法典》
二、《民法典》编纂、诞生、实施的历史背景和重大意义
三、《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基本内容和若干新规定
四、《民法典》是自然人生活的百科全书
五、《民法典》是企业管理人员管理企业的基本准则
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民法典》的任务
七、关于学习《民法典》的建议
第一课 总则编
一、本编要义
(一)《民法典》总则在《民法典》中的作用
(二)《民法典》的调整对象、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
(三)《民法典》总则的新内容
二、必读内容
(一)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长期失联的应对方案
(三)法人的成立、变更、终止
(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五)法定代表人
(六)民事权利
(十一)权利不及时行使的法律后果054
(十二)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056
第二课物权编
一、本编要义
(一)物权的意义
(二)物权编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三)物权编的亮点和创新
二、必读内容
(一)物权的登记
(二)动产物权的变动
(三)所有权的取得和保护
(四)业主权利的保护和行使
(五)农村土地承包权“三权分置”
(六)建设用地使用权
(七)宅基地使用权
(八)居住权
(九)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则
(十)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
(十一)占有
第三课 合同编
一、本编要义
(一)合同的内涵及分类
(二)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三)合同的解除与违约责任
(四)合同编的主要内容
(五)合同编的调整对象
二、必读内容
(一)电子商务合同的专门规则
(二)格式条款存在订立、效力、解释三重规则
(三)经批准生效合同的报批义务条款可独立生效
(四)合同的解除和责任的减免
(五)不定期的继续性合同可以任意解除
(六)可以通知或直接起诉的方式解除合同
(七)违约方在某些情形下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
(八)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
(九)迟延受领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十)买卖合同
(十一)保证合同
(十二)融资租赁合同
(十三)保理合同
(十四)物业服务合同
(十五)合伙合同
(十六)无因管理
(十七)不当得利
第四课 人格权编
一、本编要义
(一)人格权的概念和独立成编的依据
(二)人格权的种类和性质
(三)人格权的分类
二、必读内容
(一)自然人的生命权
(二)身体权与器官捐献
(三)健康权
(四)临床试验的法律红线
(五)基因编辑事件引发的法律问题
(六)实施性骚扰应承担法律责任与单位的预防措施
(七)姓名权及其正确行使
(八)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名称权
(九)肖像权和名人肖像的有偿转让
(十)民事主体存在期间获得的人格权
(十一)隐私权
(十二)个人信息与信息处理规则
第五课 婚姻家庭编
一、本编要义
(一)婚姻家庭编在《民法典》中的作用
(二)婚姻家庭编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三)婚姻家庭编的新内容
二、必读内容
(一)结婚
(二)婚姻无效和受胁迫婚姻的撤销
(三)夫妻双方家事代理权及限制
(四)夫妻财产制
(五)婚内分割夫妻财产
(六)父母子女关系
(七)离婚、冷静期、感情破裂的认定
(八)抚养与探望
(九)离婚财产分割和离婚救济
(十)收养
第六课 继承编
一、本编要义
(一)继承编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二)继承编的新内容
二、必读内容
(一)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
(二)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四)遗嘱继承
(五)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
(六)遗赠
(七)遗产管理人
(八)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
(九)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清偿
第七课 侵权责任编
一、 本编要义
(一) 侵权责任编的调整对象和立法宗旨
(二) 侵权责任编的新内容
二、必读内容
(一)自甘冒险原则
(二)自助行为
(三)损失赔偿计算方式
(四)精神损害赔偿
(五)公平分担损失原则
(六)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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