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权编释论:条文缕析、法条关联与案例评议
作者:杨垠红,徐小琴 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09-01
ISBN:9787521610697
定价:¥142.00
目录(带★号条文为实质修改条文或新增条文。)
第一分编 通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调整对象】
★第二百零六条【坚持基本经济制度】
第二百零七条【平等保护原则】
第二百零八条【物权公示原则】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的申请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职责】
第二百一十三条【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从事的行为】
第二百一十四条【登记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分】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的推定效力】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
第二百一十八条【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与复制】
★第二百一十九条【合法使用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二百二十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预告登记】
第二百二十二条【登记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的收费标准】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变动生效要件】
第二百二十五条【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登记对抗要件主义】
★第二百二十六条【动产物权受让人先行占有】
★第二百二十七条【指示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占有改定】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二十九条【基于法律文书和征收决定的物权变动】
★第二百三十条【继承取得物权的生效时间】
第二百三十一条【事实行为变动物权时的生效时间】
第二百三十二条【非依法律行为享有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的保护途径】
第二百三十四条【确认物权请求权】
第二百三十五条【返还原物请求权】
第二百三十六条【排除妨害与消除危险请求权】
第二百三十七条【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的请求权】
第二百三十八条【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二百三十九条【物权保护方式的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