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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权行为法论
作者:前田达明 著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2020-06-01
ISBN:9787100182034
定价:¥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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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日本共同侵权行为的解释论,是在1970年代日本经济高度发展时期此起彼伏的公害诉讼和药害诉讼中,围绕探讨如何追究国家与企业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责任问题而逐渐展开的。近年来,由于在司法实践中,伴随着尘肺诉讼的提起,国家与企业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法律责任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因此,共同侵权行为法的解释论再次倍受关注。《共同侵权行为法论》采用实证分析、法解释学等分析方法,在以日本1960年代至今的有关10件公害诉讼判决、12件药害诉讼判决、27件尘肺诉讼判决,共计约50件关于“共同侵权行为”的代表类型判例为基础进行分析,提炼出了有关民法第719条的判例法理,展开主观共同说的正当性及其论证研究工作。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前田达明,日本京都大学法学博士、日本侵权行为法研究的代表性学者。曾任京都大学教授、同志社大学教授,现为日本京都大学名誉教授。著有《侵权行为归责论》《判例侵权行为法》《民法V12(侵权行为法)》《侵权行为法理论的展开》《新版注释民法(2)总则》《史料民法典》《民法学的展开》《续民法学的展开》《口述债权总论》等。 原田刚,日本京都大学法学博士,曾任日本关西学院大学法学部教授,现为日本中央大学法学部教授。著有《承揽中的瑕疵担保责任》《买卖和承揽中的履行与补正义务》《债权各论讲义(侵权行为法)》等。 译者简介: 罗丽,日本京都大学法学硕士、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代表性作品有《中日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比较研究》(专著)、《环境法教程》(主编)、《我妻荣民法讲义Ⅱ》(译著)等。在《中国法学》《清华法学》《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环境法研究(日本有斐阁)》等中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 赵兰学,清华大学法学硕士,早稻田大学法学博士课程修毕。现任职于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曾参与翻译《刑事政策学》《中国刑法》等法学著作,并在中外刊物上发表法学论文数篇。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研讨的前提
第二章 民法第719条解释论的展开
第一节 法解释的方法
第二节 民法第719条的“立法者意思”
一、旧民法的“立法者意思”
二、现行民法的“立法者意思”
第三节 民法第719条的“法意”
一、德国民法典第830条的解释
二、德国民法典第840条与旧民法财产编第378条
三、民法第719条第1款前段的法意与理由
第四节 民法第719条的“历史的变化”
第三章 民法第719条的判例分析
第一节 民法第719条在公害诉讼中的解释论
一、作为分析对象的判决
二、山王川事件…
三、四日市公害诉讼判决
四、西淀川公害第一次诉讼判决
五、川崎公害第一次诉讼判决
六、仓敷公害诉讼判决
七、西淀川公害第二次一第四次诉讼判决
八、川崎公害第二次一第四次诉讼判决
九、尼崎公害诉讼判决
十、名古屋南部公害诉讼判决
十一、东京公害诉讼判决
第二节 民法第719条在药害诉讼中的解释论
一、前言
二、制剂的各种服用方法
三、第I类型——汽巴与武田之间的共同侵权行为
四、第Ⅱ类型——田边、汽巴、武田的责任关系
五、第Ⅲ类型——无法明确因服用哪种产品而罹患斯蒙病的类型
六、国家与制药公司之间的责任关系
七、福岛大腿股四头肌短缩症判决
八、药物的服用与疾病之间的因果关系
第三节民法第719条在尘肺诉讼中的解释论
一、前言
二、以视角4为基础对诉讼类型的提炼
三、“适用型”与“类推型”…
四、连带责任类型的诸判决
五、责任限定类型的诸判决
第四章 民法第719条的判例法理
第一节“强关联共同性”(民法第719条第1款前段》的判例法理
一、判例法理的概要
二、判例法理的归责根据
第二节“弱关联共同性”(民法第719条第1款后段)的判例法理
一、以尘肺诉讼为中心的判例法理
二、判例法理的理论根据
第五章 结论
第一章 研讨的前提
第二章 民法第719条解释论的展开
第一节 法解释的方法
第二节 民法第719条的“立法者意思”
一、旧民法的“立法者意思”
二、现行民法的“立法者意思”
第三节 民法第719条的“法意”
一、德国民法典第830条的解释
二、德国民法典第840条与旧民法财产编第378条
三、民法第719条第1款前段的法意与理由
第四节 民法第719条的“历史的变化”
第三章 民法第719条的判例分析
第一节 民法第719条在公害诉讼中的解释论
一、作为分析对象的判决
二、山王川事件…
三、四日市公害诉讼判决
四、西淀川公害第一次诉讼判决
五、川崎公害第一次诉讼判决
六、仓敷公害诉讼判决
七、西淀川公害第二次一第四次诉讼判决
八、川崎公害第二次一第四次诉讼判决
九、尼崎公害诉讼判决
十、名古屋南部公害诉讼判决
十一、东京公害诉讼判决
第二节 民法第719条在药害诉讼中的解释论
一、前言
二、制剂的各种服用方法
三、第I类型——汽巴与武田之间的共同侵权行为
四、第Ⅱ类型——田边、汽巴、武田的责任关系
五、第Ⅲ类型——无法明确因服用哪种产品而罹患斯蒙病的类型
六、国家与制药公司之间的责任关系
七、福岛大腿股四头肌短缩症判决
八、药物的服用与疾病之间的因果关系
第三节民法第719条在尘肺诉讼中的解释论
一、前言
二、以视角4为基础对诉讼类型的提炼
三、“适用型”与“类推型”…
四、连带责任类型的诸判决
五、责任限定类型的诸判决
第四章 民法第719条的判例法理
第一节“强关联共同性”(民法第719条第1款前段》的判例法理
一、判例法理的概要
二、判例法理的归责根据
第二节“弱关联共同性”(民法第719条第1款后段)的判例法理
一、以尘肺诉讼为中心的判例法理
二、判例法理的理论根据
第五章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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