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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法分则之二:劳务之债

债法分则之二:劳务之债

作者:黄茂荣 著

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06-01

ISBN:9787561564042

定价:¥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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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黄茂荣教授作为中国法学界较有影响力的法学家之一,其个人著作及理论对中国民法学界新老学者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其民法理论方面的著作也已在大陆出版多部,并多次再版。本系列作为其多年民法理论的积累和拓展,除保留了其一贯的民法理论脉络,也吸收了新的民法学界理论研究成果和新判例等。《债法分则之二:劳务之债/黄茂荣法学文丛》为《债法分则之二(劳务之债)》,内容共分十六章,包括:租赁、使用借贷、消费借贷、雇佣契约、委任、无因管理、承揽、BOT契约、保证等。
作者简介
暂缺《债法分则之二:劳务之债》作者简介
目录
第一章 概论
一、劳务之债概念
二、物之劳务的主要类型
三、人之劳务的主要类型
四、人之劳务契约的规范架构
五、劳务之债的终止

第二章 租赁
一、用益之债概说
二、租赁之目标与契约之缔结
三、租赁期间与要式
四、他人之物的租赁
五、承租人之义务
六、出租人的义务
七、租赁之终止
八、法定物权与契约自由

第三章 危险负担或情事变更之调整租金的起效时点
一、得请求增减或诉请调整租金的事由
二、危险负担与增减租金的起效时点
三、情事变更与调整租金的起效时点

第四章 租赁契约之移转与押租金之随同移转

第五章 租赁关系中之留置权
一、先为给付与法定留置权
二、租赁留置权之特别规定的实益
三、租赁留置权之物的范围
四、留置物之取去及其阻止
五、租赁留置权之实行
六、租赁留置权之替代:押租金

第六章 使用借贷
一、借贷的概念及其种类
二、使用借贷契约之缔结
三、贷与人的义务
四、借用人之义务
五、使用借贷契约之终止
六、消灭时效期间
七、法定物权

第七章 消费借贷
一、消费借贷的概念
二、消费借贷契约之缔结
三、贷与人的义务
四、借用人之义务
五、消费借贷契约之终止
六、危险负担与情事变更
七、消灭时效期间

第八章 雇佣契约
一、劳务给付之类型问题
二、雇佣契约的概念
三、雇佣契约之缔结及其给付义务
四、受领迟延与受领义务
五、危险负担
六、忠实义务及保护或照顾义务
七、职业灾害之照顾责任
八、受雇人之债务不履行责任
九、契约之终止
十、劳动契约之终止与退休
十一、雇主之雇用人之责任

第九章 委任
一、管理他人事务与委任概说
二、示惠行为、示惠契约与委任契约
三、委任契约之缔结
四、处理权与代理权之授与
五、处理权之范围
六、如何处理
七、委任事务请求权之让与及复委任之禁止
八、报告义务
九、受任人违约之损害赔偿责任
十、处理费用之负担
十一、处理成果之归属
十二、委任报酬
十三、委任关系之终止
十四、居间或行纪与委任
十五、借名登记与信托

第十章 无因管理
一、无因管理之概念
二、无因管理之种类
三、无因管理之要件
四、无因管理之效力
五、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或侵权行为之竞合

第十一章 医疗契约
一、公法上之医疗行为的概念及其特征
二、私法上医病间的医疗关系
三、造成医疗损害之事由:瑕疵
四、医疗损害与医疗责任

第十二章 承揽
一、承揽之概念与类型特征
二、承揽契约之缔结
三、定作人之权利
四、承揽人之权利
五、工作之所有权的归属
六、危险负担之移转
七、消灭时效
八、次承揽契约
九、承揽人因工作而侵害他人权利
十、结论

第十三章 论运送契约
一、运送契约之概念及其类型
二、物品运送契约的缔结
三、提单之填发的法律关系
四、有受货人之约定者为向第三人给付之契约
五、托运人之义务
六、运送人之义务
七、相继运送
八、旅客运送
九、运送人债务不履行责任之短期时效
十、承揽运送

第十四章 BOT契约
一、问题背景
二、BOT特许契约
三、BOT契约之履行的协助
四、委托对象之甄选与竞标
五、与甄审有关之决定的行政救济
六、BOT甄审作业是否应受审计监督
七、BOT甄审作业是否应受议会监督
八、议约与签约
九、缔约基础不存在或变更之调整
十、利益输送之监督
十一、BOT契约之履行的监督
十二、BOT契约关系之期满或终止
十三、终止关系之履行
十四、BOT契约关系之强制接管处分
十五、民间机构与第三人之关系
十六、计划之变更
十七、BOT计划的风险
十八、争议之解决与救济途径
十九、结论与建议

第十五章 保证
一、保证的概念
二、类似的概念
三、保证契约之当事人及其缔结
四、保证责任及其从属性
五、保证债务之候补性
六、保证债务之消灭
七、保证人与债务人间之关系

第十六章 保证连带与担保连带
一、保证连带与担保连带之概念
二、双重买卖及其保证责任
三、夫妻间之消费借贷的保证及其消灭时效
四、人保与物保间之保证连带与责任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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