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国境管理罪司法认定与刑罚适用问题研究
作者:邓崇专,黎仲诚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10-01
ISBN:9787521605655
定价:¥66.00
第一章 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 001
\n第一节 对“组织”的理解/ 003
\n一、刑法语境中“组织”的含义/ 003
\n二、本罪“组织”的理解及认定/ 005
\n第二节 对本罪主体的认定/ 021
\n一、单位究竟能否成为本罪的主体/ 021
\n二、受他人之托实施拉拢、引诱、介绍行为是否一律认定为本罪的组织者/ 027
\n三、委托人不明确告知招募越南籍务工人员的是否成立组织者/ 032
\n四、本罪是否仅限于追究组织者的刑事责任/ 033
\n第三节 本罪加重情节的理解及其认定/ 037
\n一、对本罪“首要分子”的认定/ 038
\n二、本罪“人数众多”的具体认定/ 040
\n三、本罪“多次”的理解/ 046
\n四、对“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理解/ 049
\n五、对“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理解/ 052
\n六、对“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理解/ 055
\n第四节 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的既遂与未遂/ 060
\n一、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纷争概览/ 060
\n二、司法解释对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确立及其理解/ 064
\n三、本罪既遂与未遂划分标准的本书观点/ 074
\n第五节 本罪的共同犯罪问题/ 078
\n一、成立本罪共犯的范围/ 078
\n二、本罪主从犯的认定/ 079
\n第六节 本罪与他罪的界分/ 084
\n一、本罪与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的界限/ 084
\n二、本罪与骗取出境证件罪的关系/ 101
\n第二章 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 105
\n第一节 对本罪成立要求的把握/ 107
\n一、运送一人是否构成本罪/ 107
\n二、对非法运送之“非法”的理解/ 110
\n三、运送已经入境我国的越南籍人员能否构成本罪/ 115
\n第二节 对“运送”的理解及其认定/ 123
\n一、“运送”方式的争论/ 123
\n二、本书的观点/ 124
\n第三节 本罪加重情节的理解及其认定/ 126
\n一、本罪“多次”的理解及其认定/ 127
\n二、本罪“人数众多”的认定/ 128
\n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及“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理解及其认定/ 132
\n四、“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的理解及其认定/ 134
\n第四节 本罪的共同犯罪问题/ 136
\n一、协助运送行为的定性/ 136
\n二、多人多层次参与运送的共犯认定/ 141
\n三、本罪主犯与从犯的认定/ 148
\n第五节 本罪既遂与未遂的划分标准/ 154
\n一、本罪既遂与未遂的既有观点/ 154
\n二、本书的立场/ 156
\n第六节 本罪的罪数形态/ 163
\n一、本罪的想象竞合犯/ 163
\n二、本罪数罪并罚的情形/ 164
\n第三章 偷越国境罪/ 167
\n第一节 本罪“情节严重”的理解及其认定/ 169
\n一、对“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理解/ 169
\n二、“偷越国境三次以上”的理解及其认定/ 174
\n三、“三人以上结伙”的理解及其认定/ 180
\n四、“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境”的理解及其认定/ 197
\n五、对“偷越国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境”的理解/ 199
\n第二节 “涉恐”型偷越国境罪的理解及其适用/ 200
\n一、“涉恐”型偷越国境罪相关概念的内涵/ 201
\n二、“涉恐”型偷越国境罪的司法适用/ 202
\n第三节 本罪的共同犯罪问题/ 206
\n一、为偷越国境的人提供帮助的是否依本罪的共犯论处/ 206
\n二、本罪主犯与从犯的认定/ 209
\n第四节 本罪的罪数形态/ 210
\n一、本罪的想象竞合犯情形/ 210
\n二、本罪的牵连犯情形/ 212
\n三、本罪与他罪数罪并罚的情形/ 214
\n第四章 中越边境妨害国境管理犯罪的刑罚适用/ 223
\n第一节 中越边境妨害国境管理犯罪影响刑罚适用的因素/ 225
\n一、中越边境妨害国境管理犯罪的成因/ 225
\n二、中越边境妨害国境管理犯罪的特点/ 228
\n第二节 中越边境妨害国境管理犯罪刑罚适用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径路/ 236
\n一、刑罚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236
\n二、解决中越边境妨害国境管理犯罪刑罚适用中存在问题的进路/ 252
\n参考文献/ 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