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本社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2年4月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2年1O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1992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4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