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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案例指导与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案例指导与参考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与参考丛书编选组 编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12-01

ISBN:9787510927430

定价:¥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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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案例指导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自建立以来,案例指导制度发展迅速,在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充分发挥案例指导作用促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中指出:“及时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指导案例汇聚成册,不断总结案例指导工作经验,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例指导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必将有力推动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完善。”基于此,我们编辑了《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与参考丛书》,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指导性案例分类汇编成册,并收录近六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国审判指导丛书》中公布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典型案例,为广大法官审理类似案件提供指导与参考,使公众从案例中直观领悟法律的原则和精神,发挥司法的指导引领作用。
作者简介
暂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案例指导与参考》作者简介
目录
刑事
一、污染环境罪
1.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案
专业化工危险废物处理企业将污染物交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处理导致环境严重污染的,构成污染环境罪
2.刘祖清污染环境案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后果严重的构成污染环境罪
3.田建国、厉恩国污染环境案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后果特别严重的,构成污染环境罪
4.浙江汇德隆染化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案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后果特别严重的,构成污染环境罪
5.王秋为等污染环境案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后果特别严重的,构成污染环境罪
6.湖州市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后果特别严重的,构成污染环境罪
7.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污染环境罪
8.白家林、吴淑琴污染环境案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器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污染环境罪
9.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案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0.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诉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廉兴中污染环境案
人民法院审理企业偷排污染物案件时,应同时对非法排污企业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污染行为的直接负责人加以惩处
11.十堰市驰迈工贸有限公司、古文秀污染环境案
对非法排放重金属污染物严重超标的单位,以环境污染罪论处并追究生产管理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12.被告单位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被告人王占荣等污染环境案
生产公司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明知相关人员无废酸处置资质,仍然交由其处置并由明知是化工废液的运输人员偷排,导致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的,共同构成污染环境罪
……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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