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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仲裁管辖权研究

国际投资仲裁管辖权研究

作者:张建 著,喻中 编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12-01

ISBN:9787562092926

定价:¥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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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国际投资仲裁管辖权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前沿文库》选择以当下国际投资法律与实践的变革作为切入点,将管辖权作为贯穿整个仲裁程序的中心主线,分别从国际投资仲裁之兴起、仲裁程序之启动、仲裁管辖权之冲突、仲裁程序进行中的管辖权异议、裁决作出后的管辖权审查、投资仲裁的新发展以及中国的立场等方面进行论证,以期对国际投资仲裁的管辖权问题进行全方位、体系化的思考。同时,《国际投资仲裁管辖权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前沿文库》结合具体案件的裁决,全面剖析和整合国际投资仲裁庭的属物、属人、属时、合意管辖权,试图构建完整的管辖权规则体系。值得一提的是,相较于同类主题的著作,《国际投资仲裁管辖权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前沿文库》试图打开狭隘的视角,不仅探讨《华盛顿公约》体系下的ICSID投资仲裁,而且将《华盛顿公约》以外的非ICSID仲裁也纳入研究范畴,保证研究的完整性。立足于中国政府及中国投资者参与国际投资仲裁的实践,《国际投资仲裁管辖权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前沿文库》对中外投资条约在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适用、限缩式仲裁条款的解释、早期驳回程序的演进等特殊问题进行了阐述,并对中国仲裁机构拓展管辖投资仲裁案件的创新及中国《仲裁法》的兼容性进行展望,以期对我国仲裁法制革新提供建言。
作者简介
  张建,男,蒙古族,内蒙古赤峰市人,法学博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靠前私法、靠前投资仲裁。曾在《中国靠前法年刊》《中国靠前私法与比较法年刊》《武大靠前法评论》《仲裁与法律》《北京仲裁》《仲裁研究》《澳门法学》等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其中两篇文章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靠前法学》全文转载。研究成果曾获得中华法学硕博英才一等奖、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论坛征文一等奖、“北仲杯”全国商事仲裁征文大赛一等奖。曾先后在瑞士比较法研究所、荷兰海牙靠前法研究院访学,兼任国家法官学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副研究员、中国靠前私法学会理事等职务。
目录
总序
引言
一、研究对象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四、选题理由与研究方法
五、研究创新与不足
章 国际投资仲裁管辖权的界定问题
节 国际投资仲裁的兴起及其价值取向
一、在国际争端解决体系中定位国际投资仲裁
二、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内涵与外延
第二节 国际投资仲裁管辖权的概念及其意义
一、研究国际投资仲裁管辖权的考量
二、管辖权的词源考察及其界定
三、管辖权与可受理性的概念辨正
四、国际投资仲裁中的管辖权/管辖权原则
第三节 条约请求与合同请求的区分对管辖权的影响
一、区分请求权基础对划定管辖权的意义
二、区分条约请求与合同请求的法律标准
三、国际投资仲裁庭对条约请求的管辖权
四、国际投资仲裁庭对合同请求的管辖权
本章小结
第二章 国际投资仲裁庭确立管辖权的条约基础
节 国际投资仲裁的管辖权规则体系
一、属物管辖权
二、属人管辖权
三、属时管辖权
四、管辖权合意
第二节 《华盛顿公约》体系下ICSID仲裁的管辖要件
一、ICSID投资仲裁的特殊性
二、存在ICSID可予管辖的法律争端
三、涉案争端系直接因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
四、争端产生于一缔约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
五、当事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仲裁
第三节 《华盛顿公约》以外非ICSID仲裁的管辖权
一、确立非ICSID投资仲裁管辖权的法律基础
二、国际投资争端的可仲裁性问题及其界定
三、仲裁庭对投资条约中仲裁条款的解释
四、主要的非ICSID投资仲裁选项
第四节 国际投资仲裁庭扩张管辖权的趋势及其矫正
一、仲裁庭扩张解读投资定义及其领土联系
二、仲裁庭利用特定条约条款管辖合同争议
三、限制仲裁庭管辖权过度扩张的必要性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国际投资仲裁中的管辖权冲突及其解决
节 国际投资仲裁管辖权冲突的成因分析
一、立法成因:国际条约认可投资者的直接诉权
二、经济动因:理性投资者出于私益“挑选条约
三、诉因操合:条约与合同争端解决条款相交叠
四、仲裁权因素:仲裁庭肆意扩张行使管辖权
五、诱发投资仲裁管辖权冲突的主客观原因小结
第二节 国际投资仲裁管辖权冲突的具体表现形态
一、普遍性与专门性机构间的管辖权冲突
二、对称性与非对称性管辖权冲突
第三节 国际投资仲裁管辖权冲突的解决对策
一、国际投资仲裁管辖权冲突的消极影响
二、预防及解决管辖权冲突的理念基础
三、消解国际投资仲裁平行程序的可选途径
四、解决国际投资仲裁管辖权冲突的方案与对策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国际投资仲裁中的管辖权异议及其认定
节 仲裁庭对东道国反请求的管辖权
一、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反请求及其管辖权争议
二、公约文本及仲裁规则对反请求的规制
三、投资仲裁反请求的程序与实体问题
四、国际投资仲裁庭管辖反请求的实践观察
五、管辖反请求对重塑投资法平衡性的意义
第二节 仲裁庭对投资腐败争端的属物管辖权
一、国际投资仲裁中的腐败问题及其争论
二、投资仲裁庭管辖腐败争端的实践发展
三、对仲裁庭拒绝管辖投资腐败争端的建议
第三节 仲裁庭对精神损害赔偿的管辖权
一、国际投资仲裁中对损失赔偿方式的关注
二、对精神损害的界定及其历史考察
三、投资者所提精神赔偿请求的管辖权分析
四、东道国提出精神赔偿反请求的仲裁管辖权分析
五、对国际投资仲裁庭损失赔偿计算问题的思考
第四节 仲裁庭对人权仲裁请求及抗辩的管辖权
一、国际投资法与人权法的断裂与关联
二、Urbaser诉阿根廷仲裁案所涉人权争端
三、仲裁庭对人权争端的管辖权认定及其推理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国际投资仲裁裁决作出后的管辖权审查
节 裁决作出后审查仲裁管辖权的主要方式
一、仲裁撤销制度与裁决不予执行的区分
二、执行阶段审查仲裁管辖权的主要考量
第二节 ICSID裁决撤销程序中的管辖权审查
一、ICSID撤销程序的适用对象
二、撤销实践中对仲裁庭“明显越权”的阐释
三、对ICSID撤销程序的反思及其改革
第三节 执行程序中对投资仲裁管辖权的审查
一、投资仲裁裁决的分类及其执行的法律依据
二、依《华盛顿公约》承认与执行ICSID裁决
三、依《纽约公约》承认与执行非ICSID裁决
四、依法院地国内法审查仲裁管辖权
本章小结
第六章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新发展对管辖权的影响
节 退出《华盛顿公约》对ICSID管辖权的影响
一、对国际公约缔约国是否享有退约权的争论
二、拉美国家退约实践引发的管辖权争论
三、因退约引起的典型案例及其管辖权评述
四、退约引发的管辖权困境及其反思
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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