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江湖:娱乐法的圈地运动
作者:李振武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07-01
ISBN:9787509395462
定价:¥56.00
*章 处在行业中的娱乐法
\n研究娱乐法始终还是需要更加了解行业的,这个行业与其他行业不同的是,圈子小、人情重,很多权益可能并不一定需要体现在合同中,因为任何一次的违约行为可能就会让整个圈子的人都知道,从而在圈内被封杀,而这对于娱乐圈人士的损失是毁灭性的。因此,作为娱乐法律师,不光需要懂得法律,更需要融入这个圈子,接触更多的娱乐圈人士,了解这个行业的规则,在双方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提供法律服务。
\n002 01 娱乐新星与艺人经纪
\n008 02 经纪公司:想说爱你不容易
\n011 03 万人拥趸的影视产业
\n017 04 高风险的影视投资市场
\n020 05 丧失话语权的音乐人
\n023 06 处在风口浪尖的音乐节
\n027 07 彻夜不眠翻唱的主播们
\n029 08 前景可期的电子竞技
\n034 09 直播行业的*后一颗稻草
\n037 10 娱乐法的行业范畴002 娱乐江湖:娱乐法的圈地运动
\n第二章 初识娱乐法
\n特别喜欢这个章节的名字,“初识”两个字其实也代表着娱乐法的新鲜程度。与其他法律学科相比,娱乐法是年轻和青春的,她就像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每个人都来看看、抱抱,觉得可爱、新奇、有意思,但真正坚持抚育这个婴儿长大的人却慢慢退却,有些是因为隔行如隔山,觉得娱乐行业目前还不规范很难介入,有些是因为无所适从,始终找不到踏入这个圈子的门槛,但不论如何,关心这个婴儿的人是越来越多了。
\n042 01 娱乐法圈地运动
\n047 02 行业自律的好莱坞娱乐法
\n052 03 如火如荼的中国娱乐法
\n058 04 你可能没听过的娱乐权益
\n062 05 在日常八卦中学习娱乐法
\n065 06 如何做大牌明星的律师朋友
\n067 07 文艺律师从业的另一条路径
\n第三章 娱乐人格权
\n娱乐人格权*主要的是肖像权和名誉权,无论是个人表达对他人和特定事件的意见,还是大众媒体以新闻报道、社会评论、节目访谈的方式表达对某一事件、某一人物的态度、意见,虽然都属于表达自由的范畴,但也需要把握好名誉权侵权的界限。本章主要讨论新近发生的一些明星人格权案件,也正因这些新闻事件中总是能看到律师的身影,所以才引起了娱乐法律师更多的关注。
\n074 01 名誉权诉讼真的能挽回名誉吗
\n078 02 律师函是名誉权纠纷的撒手锏吗
\n081 03 毫无隐私的中国明星们
\n083 04 杨洋的粉丝干了件大事003 目 录
\n第四章 娱乐财产权
\n娱乐行业涉及的财产权远远不止著作权和商标权那么简单,但这两项*是娱乐法*为关注的两项财产权。很多人会觉得知识产权中著作权*简单,但在娱乐行业里,著作权作为基础权利,是所有IP开发的来源和核心。在很多著作权授权合同里,对于著作权的权利细分是极为重要的,如改编权可以拆分为电影改编权和电视改编权等,这些权利的细分有可能诞生出一个专门机构来从事这些事务。
\n088 01 如何保护我的网络作品
\n091 02 难以分辨的抄袭与洗稿
\n095 03 游戏与电影的相爱相杀
\n098 04 战火纷飞的游戏画面
\n101 05 网生优质内容的法律保护
\n104 06 秩序失范的直播平台
\n107 07 谁动了我的游戏规则
\n第五章 娱乐合同权益
\n合同是娱乐公司赖以生存的基础,特别是经纪合同、演出合同、代言合同更为重要。但综观整个行业,各种合同漏洞百出、五花八门,基本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明晰,经纪公司和艺人无所适从。在这种情况下,经纪公司、广告公司、代言公司、艺人事实上都处在法律风险的边缘。当行业更多依靠人脉和口碑的时候,这种粗制滥造的合同尚且可以靠关系和义气来维护,但当行业发展越快越规范的时候,就会发现,当初草率签下的合同可能到*后却让自己陷入了败诉的境地。
\n114 01 一场演出要签多少合同
\n117 02 一部电影的合同管理
\n119 03 怎么去谈一份“卖身契”
\n125 04 劳动合同与经纪合同的双保险
\n128 05 网红主播的辛酸之路
\n131 06 低龄化趋势的选秀艺人004 娱乐江湖:娱乐法的圈地运动
\n134 07 我真的需要支付天价违约金吗
\n137 08 用生命演戏的演员们
\n148 09 行情看涨的编剧们
\n154 10 靠词曲创作能养活自己吗
\n158 11 艺人都爱接的商演通告
\n167 12 无处不在的网络直播
\n171 13 节节攀升的明星代言费
\n175 14 光鲜背后的赶路人
\n第六章 娱乐资本权益
\n娱乐资本权益主要指的是在娱乐行业涉及的与资本权益相关的事项,包括影视项目投融资(含综艺节目等)、挂牌上市、重组并购、重大资产交易、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等。在娱乐资本权益事项里,与其他行业不同的仍然在知识产权领域,娱乐行业公司基本都是轻资产公司,占资产比重*的一般是知识产权,又以著作权为重,如投资的尽职调查环节,对知识产权的审查就应该更加严格和专业,对各类权益的授予、合同标的之知识产权等都需要进行合规性审查,如果某个著作权的产生、授予、转让过程中存有瑕疵,很可能影响公司的整体估值,从而导致整个投资计划的偏差;对于影视项目投融资事项而言,则需要更加符合娱乐行业的规则,一味地追求单个投资项目的风险规避,很可能会丧失以后其他好项目的投资机会。
\n180 01 严格监管的文化传媒行业
\n186 02 水涨船高的综艺节目投资
\n190 03 都爱插一手的影视投资
\n第七章 娱乐法的实证分析
\n本章主要从实证角度对中国娱乐法的现状进行分析,我们截取了2017年的理论研究、演艺经纪合同、网络游戏、主播、直播以及电子竞技(2008—2017)等几个重点娱乐行业进行了数据分析,并初步撰写了结论。通过这些数据整理和案例分析,读者将对中国娱乐法的现状有比较清晰的把握。
\n198 01 娱乐法的理论研究现状(2017)
\n205 02 演艺经纪合同纠纷现状(2017)
\n211 03 网络游戏、直播及主播纠纷现状(2017)
\n220 04 电子竞技法律纠纷现状(2008—2017)
\n第八章 娱乐江湖
\n在进入娱乐行业的这几年里,当明星绯闻、社会新闻等爆发的时候,很多朋友总会转发给我询问我的意见,于是我也就养成了写些时事小评论的习惯,在这个章节里,主要是我对于社会现象和娱乐法行业发展的一些观察和思考,希望读者会喜欢这些看起来有些支离破碎的故事。
\n228 01 那把悬在老虎头顶上的枪
\n231 02 媒体报道法律事件的正确方式
\n234 03 有能看的内地律政剧吗
\n238 04 娱乐法律人的情怀
\n241 05 练习生的名利场不能只在微博
\n245 06 致上海:没人敢跟你假装生活
\n249 07 娱乐法守夜人
\n255 08 直播平台疯狂抢购“信息网络传播权”真的买对了吗
\n259 做到心中的自己(代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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