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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
作者:(法)让-雅克·卢梭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02-01
ISBN:9787532775798
定价:¥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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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社会契约论》是卢梭的代表作,作为一部政治哲学著作,它探讨政治权利的原理,为人民民主主权的建立奠定理论基础。梁启超曾说:“《民约论》,法国大革命之原动力也;法国大革命,19世纪全世界之原动力也。”它的问世,是时代的需要,是人类社会向前进步的产物;它正确回答了历史进程提出的问题:法国命运的航船驶向何方。本译本根据法国伽里马出版社1964年的版本译出,编者在涉及卢梭的某一论点时,往往将对卢梭产生启发和影响的相关作者的论述以注释形式列于文末,这就使本版本具有鲜明的互文性,极大地提升了版本的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卢梭(1712-1778),生于日内瓦一个新教徒家庭,祖辈是法国人。在他出世后不几天,母亲便去世,他随其做钟表匠的父亲生活,由其姑母抚养。十岁时,其父因打伤一贵族而逃亡他乡。十六岁起,他便离开了日内瓦,漂泊瑞士和法国各地,当过仆人、学徒、家庭教师。由于天资聪颖,特别是经过长期勤奋的自学和个人奋斗,他获得了广博的知识,成了音乐教师,抄谱作曲,而且在这方面还小有名气,受到欢迎。一七四一年,他来到巴黎,结识了启蒙主义者、百科全书派的狄德罗、孔迪亚克、达朗贝尔等人,替《百科全书》写稿。一七五?年,应第戎学院的有奖征文,写出了靠前篇有名论文《论科学与艺术》,大获成功,声名鹊起。一七五五年,他又应该学院的征文,写了第二篇有名文章《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在这两篇论文里,他谴责了封建暴政和建立在私有制、暴力和不平等基础上的现代文明,论述了天赋人权和人类生而平等的思想,提出了“回归自然”。回归“自然人”的口号,反映了小资产阶级力图摧毁封建专制制度和特权阶层,确立小私有制的要求。一七五六年,他离开巴黎,在蒙莫朗西过隐居生活。在此期间,他同狄德罗、伏尔泰、达朗贝尔等人因观点分歧失和。一七六二年,他出版了《社会契约论》,提出了由公民选举的共和制的政治纲领,对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中的雅各宾党人的政治观点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由于其观点的激烈,再加上为人孤高,蔑视权贵,所以受到统治者的迫害,亡命各地,几无立足安身之所。终于于一七七八年七月,因贫病交加去世。
目录
告读者
第一卷
第一章 本卷之主题
第二章 论原初的社会
第三章 论最强者的权利
第四章 论奴役
第五章 最初协议之追溯
第六章 论社会契约
第七章 论主权体
第八章 论社会状态
第九章 论财产权
第二卷
第一章 论主权是不可转让的
第二章 论主权是不可分割的
第三章 公意可否犯错
第四章 论主权权力的界限
第五章 论生与死的权利
第六章 论法律
第七章 论立法者
第八章 论人民
第九章 (续)
第十章 (续)
第十一章 论各种立法体系彤
第十二章 法律的分类
第三卷
第一章 论普通政府
第二章 论构成不同政府形式的原则
第三章 政府的分类
第四章 论民主制
第五章 论贵族制
第六章 论君主制
第七章 论混合政府
第八章 论任何政府形式都不适于所有国家
第九章 论好政府的标志
第十章 论政府的滥用权力及其走向蜕化
第十一章 论政治体的灭亡
第十二章 怎样维持主权权威
第十三章 (续)
第十四章 (续)
第十五章 论议员或代表
第十六章 论政府的建立不是一种契约
第十七章 论政府的建立
第十八章 防止政府篡权的手段
第四卷
第一章 论公意是不可摧毁的
第二章 论投票
第三章 论选举
第四章 论罗马民会
第五章 论保民官
第六章 论独裁官
第七章 论监察官
第八章 论社会的宗教
第九章 结论
原编者注和译注
部分名词译法对照表
专有名词译法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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