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扫黑除恶的理论与实践
作者:张子豪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11-01
ISBN:9787519739522
定价:¥65.00
购买这本书可以去
内容简介
本书对我国黑恶势力犯罪的演变进行了分析,特别是对当前黑恶势力犯罪的新特点和发展变化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对三次“扫(打)黑除恶”进行了历史回顾,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和“两高两部”的司法解释,系统研究了黑恶势力犯罪的构成及司法认定中应注意的问题,并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侦查、检察、辩护、审判与防治等问题提出对策。同时,本书收集了近年来重大涉黑恶案件的裁判要点和所有惩治涉黑恶犯罪的相关规定,是一本难得的办案工具书。
作者简介
张子豪,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侦查学硕士,现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刑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侦查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社会学与刑事政策学等。学习期间于《统计与决策》《学习与实践》《Current Medical Science》《Journal of Sport and Health Science》等中、英文期刊发表《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若干问题探析—以医学专家为例》《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测度指标与法律治理》《“校园霸凌”际治路径探索》《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的逻辑关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态势与防控分析》《Establishing an anti-doping internal whistleblower policy in China》《Kleptomania:Recent Advances in Symptoms,Etiology and Treatment》等论文十余篇。硕士毕业论文题为《黑恶势力犯罪侦防策略研究》,并完成省级课题《我国黑恶势力犯罪的发展态势与侦查方略》。
目录
目录
第一章 黑恶势力及其相关概念厘清
第一节 黑恶势力相关概念辨析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
二、恶势力团伙
三、黑恶势力
第二节 黑恶势力犯罪相关概念辨析
一、黑恶势力犯罪
二、黑恶势力犯罪与团伙犯罪
三、黑恶势力犯罪与集团犯罪
四、黑恶势力犯罪与单位犯罪
第二章 黑恶势力犯罪的演变
第一节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萌芽(第一阶段)
第二节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发展(第二阶段)
第三节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变化(第三阶段)
一、犯罪主体
二、组织结构
三、犯罪形式与涉足领域
四、犯罪行为模式
五、寻求“保护伞”与向政治领域渗透
第三章 扫(打)黑除恶史
第一节 第一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2000年)
一、社会背景
二、部署与推进
三、社会效果
第二节 第二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2006年)
一、为什么要开展第二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第二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第一次的不同之处
三、推进与社会效果
第三节 第三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
一、“扫黑除恶”提出的时代背景
二、“扫黑除恶”的新特点
三、“扫黑除恶”推进的路径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
第四章 “扫黑除恶”的公安机关定位
第一节 执法理念要改变
第二节 侦查模式要改变
第三节 取证能力要提升
一、证据的收集要合法
二、证据的保管要规范
三、非法证据要主动排除
四、运用大数据技术和现代科技手段
第四节 侦诉辨审关系要调整
一、侦诉关系
二、侦辨关系
三、侦审关系
第五节 出庭技巧要学习
第六节 管理要精细
一、完善预审制度
二、考核要科学
三、召开“公开”大会不妥
四、加大办案质量领导责任制
五、对舆论报道工作要谨慎
第五章 黑恶势力犯罪侦查困境分析
第一节 侦防的主要难点
一、对抗侦查能力强
二、证据收集困难
三、再生能力强
第二节 对困境的综合分析
一、信息收集工作滞后
二、侦查经营深度不足
三、部门、机关间缺乏联合、协作机制
四、证人保护制度建设不足
五、缺乏对于办案人员的保护
六、专业侦查队伍需要进一步建设
第六章 域外有组织犯罪案件侦防措施启示
第一节 域外有组织犯罪案件研究
一、域外有组织犯罪的特征与发展形态
二、英美法系代表国家应对有组织犯罪的策略
三、大陆法系代表国家应对有组织犯罪的策略
第二节 对我国的启示与相关思考
一、进一步厘清黑恶势力犯罪的界限
二、必须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和“保护伞”
三、建立健全污点证人的保护机制
四、健全卧底侦查制度
五、建设侦打黑恶势力犯罪的机构与队伍
六、优化数据库建设
第七章 黑恶势力犯罪侦查困境对策
第一节 树立科学的侦查意识
一、经营意识
二、整体意识
三、合作意识
四、证据意识
第二节 做好侦查经营
一、侦查经营的类别
二、侦查经营的阶段
第三节 深化风险评估
一、基础调查阶段
二、确立风险评估的指标体系阶段
三、修正指标阶段
第四节 多种方式获取侦查线索
一、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的特性
二、深挖黑恶势力犯罪的线索情报
三、二次研判
四、情报研判
五、主动出击
第五节 秘密侦查与公开侦查并举
一、秘密侦查与公开侦查相结合
二、深度拓展秘密侦查渠道
第六节 优化审讯与抓捕工作
一、优化预审
二、强化审讯
三、追捕策略
第七节 完善证人的保护制度
一、完善证人保护制度的必要性
二、证人保护的专门性规范文件、程序和机构的设立
三、具体情况具体保护,分级分类
第八节 “以责任制为核心”的专门队伍建设
一、成立专门的黑恶势力犯罪侦查机构
二、实行“责任核心制”的办案制度
三、强化联合侦办机制
四、强化对于黑恶势力犯罪侦查队伍、人员的特殊保护
第八章 黑恶案件的检察应对
第一节 侦查监督实质化
一、改革监督方式
二、变更监督时间
三、拓展监督区域
第二节 证据审查客观化
一、确立客观性证据的审查模式
二、提高案件审查能力
三、要完善证据审查方式
四、建构控辩对抗的审前模式
五、加强提审工作
第三节 繁简分流科学化
第四节 庭审技巧职业化
一、庭前准备要充分
二、新型检律关系要平等
三、程序辩护的能力要提高
四、交叉询问的技巧要提升
五、举证、质证方式要改变
第五节 审判监督多元化
第六节 公益诉讼常态化
第九章 “扫黑除恶”案件的辩护代理
第一节 大局意识与法治思维并重
一、尽职尽责
二、规范执业
三、大局意识
第二节 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
第三节 三项新设诉讼制度与律师角色
一、值班律师制度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三、刑事缺席审判制度
第十章 “扫黑除恶”要以审判为中心
第一节 刑事诉讼以审判为中心
一、刑事诉讼要以审判为中心的原因
二、进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原因
第二节 审判以庭审为中心
一、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
二、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
三、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
四、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第三节 刑事庭审以繁简分流为必要
一、按普通审判程序审理每个案件既不可能也没必要
二、繁简分流的理想模式
第十一章 法官审判黑恶案件的任务与能力建设
第一节 刑法的机能与刑事诉讼法的目的
一、刑法的机能
二、刑事诉讼的目的
第二节 法官的能力建设
一、庭审驾驭能力
二、证据审查判断能力
三、说服撮合能力
四、文书撰写能力
第十二章 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
第一节 黑恶势力犯罪的立法沿革
一、第一阶段:地方立法
二、第二阶段:立法草创
三、第三阶段:正式立法
四、第四阶段:法律解释
五、第五阶段:刑事政策
六、第六阶段:立法修正
第二节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司法认定
一、四个特征必须同时具备
二、四个特征的排列是有顺序的
三、四个特征中的本质特征
第三节 恶势力的司法认定
一、关于恶势力相关规定的回顾
二、恶势力认定标准
三、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
第十三章 黑恶势力犯罪的防治
第一节 黑恶势力犯罪成因
一、经济原因
二、社会原因
三、法律原因
四、文化原因
第二节 “扫黑除恶”背景下黑恶势力犯罪的新特点与发展趋势
一、“扫黑除恶”背景下黑恶势力犯罪的现状与新特点
二、“扫黑除恶”背景下黑恶势力犯罪的发展趋势
第三节 黑恶势力犯罪的危害
一、危害社会、经济发展
二、危害法治、政权建设
三、危害社会风气、影响人生走向
第四节 治理与预防
一、社会广泛参与
二、倡导健康、科学的先进文化
三、进一步完善经济社会政策
四、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五、毁“伞”拍“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六、加强相关立法工作
七、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八、打早打小,露头就打
附 录
一、相关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2号)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2009年12月9日发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5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15〕291号 2015年10月13日发布)
6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在审理故意杀人、伤害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7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律发通〔2018〕9号 2018年3月6日)
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4月9日发布)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4月9日发布)
1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4月9日发布)
1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4月9日发布)
1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7月23日发布)
1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7月23日发布)
14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2019年10月20日发布)
1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10月21日发布)
二、案例参考: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20个
刑事审判指导观点
1如何处理2009年《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法〔2009〕382号)与2015年《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15〕291号)的适用关系?
2如何准确认定被告人是否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
3如何准确把握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
4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时间?
5在较长时期内暂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是否可以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仍持续存在?
6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人数?
7如何审查判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纪律、活动规约?
8如何认定和把握“一定经济实力”的范围和数额标准?
9如何审查判断所获经济利益是否用于黑社会性质组织?
10如何根据违法犯罪活动的多样性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标准?
11如何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特征中的暴力性?
12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13如何认定组织者、领导者对具体犯罪的罪责?
14如何根据“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内在要求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性特征?
15组织者、领导者通过赔偿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量刑时应当如何把握?
16组织者、领导者检举揭发构成立功,量刑时应如何把握?
17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涉黑罪名不成立的,应如何依法处理?
18行为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跨越刑法修正施行日期的,是否应适用修正后的刑法,一并进行追诉?
19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相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的,能否认定立功?
20公安机关的内勤人员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知情不举的,是否属于不依法履行职责,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第一章 黑恶势力及其相关概念厘清
第一节 黑恶势力相关概念辨析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
二、恶势力团伙
三、黑恶势力
第二节 黑恶势力犯罪相关概念辨析
一、黑恶势力犯罪
二、黑恶势力犯罪与团伙犯罪
三、黑恶势力犯罪与集团犯罪
四、黑恶势力犯罪与单位犯罪
第二章 黑恶势力犯罪的演变
第一节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萌芽(第一阶段)
第二节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发展(第二阶段)
第三节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变化(第三阶段)
一、犯罪主体
二、组织结构
三、犯罪形式与涉足领域
四、犯罪行为模式
五、寻求“保护伞”与向政治领域渗透
第三章 扫(打)黑除恶史
第一节 第一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2000年)
一、社会背景
二、部署与推进
三、社会效果
第二节 第二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2006年)
一、为什么要开展第二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第二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第一次的不同之处
三、推进与社会效果
第三节 第三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
一、“扫黑除恶”提出的时代背景
二、“扫黑除恶”的新特点
三、“扫黑除恶”推进的路径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
第四章 “扫黑除恶”的公安机关定位
第一节 执法理念要改变
第二节 侦查模式要改变
第三节 取证能力要提升
一、证据的收集要合法
二、证据的保管要规范
三、非法证据要主动排除
四、运用大数据技术和现代科技手段
第四节 侦诉辨审关系要调整
一、侦诉关系
二、侦辨关系
三、侦审关系
第五节 出庭技巧要学习
第六节 管理要精细
一、完善预审制度
二、考核要科学
三、召开“公开”大会不妥
四、加大办案质量领导责任制
五、对舆论报道工作要谨慎
第五章 黑恶势力犯罪侦查困境分析
第一节 侦防的主要难点
一、对抗侦查能力强
二、证据收集困难
三、再生能力强
第二节 对困境的综合分析
一、信息收集工作滞后
二、侦查经营深度不足
三、部门、机关间缺乏联合、协作机制
四、证人保护制度建设不足
五、缺乏对于办案人员的保护
六、专业侦查队伍需要进一步建设
第六章 域外有组织犯罪案件侦防措施启示
第一节 域外有组织犯罪案件研究
一、域外有组织犯罪的特征与发展形态
二、英美法系代表国家应对有组织犯罪的策略
三、大陆法系代表国家应对有组织犯罪的策略
第二节 对我国的启示与相关思考
一、进一步厘清黑恶势力犯罪的界限
二、必须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和“保护伞”
三、建立健全污点证人的保护机制
四、健全卧底侦查制度
五、建设侦打黑恶势力犯罪的机构与队伍
六、优化数据库建设
第七章 黑恶势力犯罪侦查困境对策
第一节 树立科学的侦查意识
一、经营意识
二、整体意识
三、合作意识
四、证据意识
第二节 做好侦查经营
一、侦查经营的类别
二、侦查经营的阶段
第三节 深化风险评估
一、基础调查阶段
二、确立风险评估的指标体系阶段
三、修正指标阶段
第四节 多种方式获取侦查线索
一、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的特性
二、深挖黑恶势力犯罪的线索情报
三、二次研判
四、情报研判
五、主动出击
第五节 秘密侦查与公开侦查并举
一、秘密侦查与公开侦查相结合
二、深度拓展秘密侦查渠道
第六节 优化审讯与抓捕工作
一、优化预审
二、强化审讯
三、追捕策略
第七节 完善证人的保护制度
一、完善证人保护制度的必要性
二、证人保护的专门性规范文件、程序和机构的设立
三、具体情况具体保护,分级分类
第八节 “以责任制为核心”的专门队伍建设
一、成立专门的黑恶势力犯罪侦查机构
二、实行“责任核心制”的办案制度
三、强化联合侦办机制
四、强化对于黑恶势力犯罪侦查队伍、人员的特殊保护
第八章 黑恶案件的检察应对
第一节 侦查监督实质化
一、改革监督方式
二、变更监督时间
三、拓展监督区域
第二节 证据审查客观化
一、确立客观性证据的审查模式
二、提高案件审查能力
三、要完善证据审查方式
四、建构控辩对抗的审前模式
五、加强提审工作
第三节 繁简分流科学化
第四节 庭审技巧职业化
一、庭前准备要充分
二、新型检律关系要平等
三、程序辩护的能力要提高
四、交叉询问的技巧要提升
五、举证、质证方式要改变
第五节 审判监督多元化
第六节 公益诉讼常态化
第九章 “扫黑除恶”案件的辩护代理
第一节 大局意识与法治思维并重
一、尽职尽责
二、规范执业
三、大局意识
第二节 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
第三节 三项新设诉讼制度与律师角色
一、值班律师制度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三、刑事缺席审判制度
第十章 “扫黑除恶”要以审判为中心
第一节 刑事诉讼以审判为中心
一、刑事诉讼要以审判为中心的原因
二、进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原因
第二节 审判以庭审为中心
一、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
二、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
三、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
四、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第三节 刑事庭审以繁简分流为必要
一、按普通审判程序审理每个案件既不可能也没必要
二、繁简分流的理想模式
第十一章 法官审判黑恶案件的任务与能力建设
第一节 刑法的机能与刑事诉讼法的目的
一、刑法的机能
二、刑事诉讼的目的
第二节 法官的能力建设
一、庭审驾驭能力
二、证据审查判断能力
三、说服撮合能力
四、文书撰写能力
第十二章 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
第一节 黑恶势力犯罪的立法沿革
一、第一阶段:地方立法
二、第二阶段:立法草创
三、第三阶段:正式立法
四、第四阶段:法律解释
五、第五阶段:刑事政策
六、第六阶段:立法修正
第二节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司法认定
一、四个特征必须同时具备
二、四个特征的排列是有顺序的
三、四个特征中的本质特征
第三节 恶势力的司法认定
一、关于恶势力相关规定的回顾
二、恶势力认定标准
三、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
第十三章 黑恶势力犯罪的防治
第一节 黑恶势力犯罪成因
一、经济原因
二、社会原因
三、法律原因
四、文化原因
第二节 “扫黑除恶”背景下黑恶势力犯罪的新特点与发展趋势
一、“扫黑除恶”背景下黑恶势力犯罪的现状与新特点
二、“扫黑除恶”背景下黑恶势力犯罪的发展趋势
第三节 黑恶势力犯罪的危害
一、危害社会、经济发展
二、危害法治、政权建设
三、危害社会风气、影响人生走向
第四节 治理与预防
一、社会广泛参与
二、倡导健康、科学的先进文化
三、进一步完善经济社会政策
四、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五、毁“伞”拍“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六、加强相关立法工作
七、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八、打早打小,露头就打
附 录
一、相关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2号)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2009年12月9日发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5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15〕291号 2015年10月13日发布)
6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在审理故意杀人、伤害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7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律发通〔2018〕9号 2018年3月6日)
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4月9日发布)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4月9日发布)
1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4月9日发布)
1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4月9日发布)
1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7月23日发布)
1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7月23日发布)
14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2019年10月20日发布)
1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10月21日发布)
二、案例参考: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20个
刑事审判指导观点
1如何处理2009年《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法〔2009〕382号)与2015年《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15〕291号)的适用关系?
2如何准确认定被告人是否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
3如何准确把握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
4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时间?
5在较长时期内暂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是否可以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仍持续存在?
6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人数?
7如何审查判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纪律、活动规约?
8如何认定和把握“一定经济实力”的范围和数额标准?
9如何审查判断所获经济利益是否用于黑社会性质组织?
10如何根据违法犯罪活动的多样性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标准?
11如何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特征中的暴力性?
12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13如何认定组织者、领导者对具体犯罪的罪责?
14如何根据“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内在要求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性特征?
15组织者、领导者通过赔偿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量刑时应当如何把握?
16组织者、领导者检举揭发构成立功,量刑时应如何把握?
17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涉黑罪名不成立的,应如何依法处理?
18行为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跨越刑法修正施行日期的,是否应适用修正后的刑法,一并进行追诉?
19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相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的,能否认定立功?
20公安机关的内勤人员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知情不举的,是否属于不依法履行职责,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