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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侵权中修复责任的适用研究

环境侵权中修复责任的适用研究

作者:胡卫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08-01

ISBN:9787519713720

定价:¥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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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环境侵权中修复责任的适用研究》以中国化问题为导向,基于近30年环境修复司法案例的实证分析,总结环境修复司法政策的发展轨迹、预测未来趋势,认为民法恢复原状在环境侵权中适用是私法责任公共化的表现,但仅是权宜之计,未来发展方向应当是形成符合环境侵权特质的独立化环境修复责任。并从五个方面对环境修复责任的适用展开研究:一是在充分阐释民事责任理论的基础上,创新和发展出独立的环境修复责任理论,探究其与民法中恢复原状的高度关联与区分。二是基于环境修复司法经验,深度解析环境司法中修复责任类型、请求权基础、责任方式、责任承担、制度价值及存在的问题,探析环境司法中的公共政策及未来走向。三是基于类型思维,沿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二元结构,以风险控制的思路分类建构环境修复标准,辅之以zui佳可行技术、责任方式创新等消解恢复原状在环境侵权中的适用障碍。四是融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雇主责任、因果关系、过错与无过错交错及溯及力理论等原理,建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适度扩张规则,确立环境修复责任的首适性。五是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指导,围绕环境修复责任强化适用的司法导向进行程序设计,在多元主体的参与下,强化环境修复责任的裁判适用,实现环境修复的目标。
作者简介
  胡卫,男,1978年生,贵州省毕节市人。贵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民法总论与民法解释学,民法与环境法交叉问题。兼任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贵州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法学会矿产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在《法学论坛》《政法论丛》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著有《物权法视域下矿业权的权利构造与制度重塑研究》《合同法论》等。主持教育部等各级课题16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研究,长期从事民商事案件的代理及非诉讼实务。
目录
引言
第一章环境侵权与环境修复责任
第一节侵权责任方式类型与环境侵权责任方式选择
一、侵权责任方式:侵权责任的实现手段
二、侵权责任方式的类型区分
三、环境侵权特性与责任方式的确定
第二节民法中恢复原状类型与规范意义
一、恢复原状的类型区分:规范整合与类型区分
二、恢复原状的规范意义:损害赔偿标准与责任承担方式
三、恢复原状的规范配置范式
第三节从恢复原状到环境修复责任的发展
一、环境修复:环境恢复原状的生态化表达
二、环境修复责任的意义阐释
三、环境修复责任的制度价值
第四节环境修复在私益与公益诉讼中的不同地位
一、私益诉讼中环境修复责任的可选择性
二、公益诉讼中环境修复责任核心地位的确立
第二章环境修复责任司法适用现状分析
第一节环境修复责任适用案件类型多样化
一、环境修复民事案件
二、环境修复刑事案件
三、环境修复行政案件
第二节环境修复责任适用的法律依据
一、依据民法规范适用环境修复责任
二、依据环境法律规范适用环境修复责任
三、以环境刑事裁判和执行实现环境修复
第三节环境修复责任司法适用的特色
一、环境修复在环境司法中适用面广
二、环境修复在环境司法中呈多元化发展
三、第三方代履行环境修复责任渐成主流
四、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环境司法全过程
第四节环境修复司法的功能与制度价值
一、环境修复司法的制度功能
二、环境修复司法的优势与价值
第五节环境修复责任司法适用中的困境
一、大量环境争议游离于环境修复司法体制外
二、环境修复并未在环境司法中取得优势地位
三、环境修复司法制度供给不足影响功能发挥
第三章环境修复责任司法裁量基准
第一节私益诉讼中环境修复责任的启动条件
一、私益诉讼中环境修复诉请实证考察
二、私益诉讼中环境修复属环境保护间接模式
三、权利损害:私益诉讼中环境修复启动标准
第二节公益诉讼中环境修复责任的启动条件
一、公益诉讼中环境修复责任启动标准探索
二、公益诉讼中环境修复诉求的法理诠释
三、环境损害:公益诉讼中环境修复启动标准
第三节环境修复目标与修复方案的确定
一、标准缺失:环境修复标准的不确定性
二、分类建构:环境修复标准不确定性之克服
三、修复目标:具体化的环境修复方案
第四节环境修复可行性障碍的排除
一、最佳可得技术:环境修复技术可行性障碍的排除
二、法律保留:环境修复经济合理性的例外
三、可修复性克服:环境修复责任的若干变形
第四章环境修复责任承担规则与适用
第一节环境修复责任承担主体的扩张
一、环境修复责任主体规范检索与梳理
二、环境修复责任主体的内部扩张
三、环境修复责任主体的外部扩张
第二节环境修复责任分担的强化与限制
一、环境修复责任严格化
二、环境修复责任的连带性与修正
三、环境修复责任的有限可溯及性
第三节环境修复责任的责任范围
一、环境侵权损害的赔偿范围
二、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确定由分散趋于统一
三、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范围确定上的误区
四、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补充追偿权的保留
五、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确定时的考量因素
第四节多种责任下环境修复责任适用机制
一、民事责任内部功能互补与顺序检索
二、生态破坏行政恢复责任向民事修复责任的转化
三、民事、行政与刑事责任的交叠处理
第五章环境修复责任实现的程序保障
第一节环境修复在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中的衔接
一、环境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表现形态分析
二、环境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协调机制
三、环境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区分和互动
第二节以环境修复为中心的司法审理程序
一、启动程序:通过释明权保障环境修复诉请的行使
二、审理程序:由当事人主义向职权主义的发展
三、裁判机制:裁判创新与环境公益诉讼基金的运行
四、公众参与:环境修复司法中的民主程序
第三节环境修复裁判中行政机关的监管义务
一、环境修复裁判中行政机关监管义务来源
二、环境修复裁判中行政机关的监管义务内容
三、环境修复裁判中行政机关监管义务的表达
余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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