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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务纠纷裁判规则解读与适用

银行业务纠纷裁判规则解读与适用

作者:王子龙,唐涣 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03-01

ISBN:9787301301876

定价:¥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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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在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与银行相关的金融纠纷也与日俱增。在维权意识得以普及的时代,越来越多的银行遭到起诉维权,如何有效防范和化解相关法律风险,实现依法合规经营,已成为各大银行的必修课。本选题以银行业务的纠纷类型和规则解读为主线,对银行业务的纠纷进行类型细化,对银行业务的常见问题提出和分析方法,从具体案例的角度来分析案例的裁判规则、争议焦点、法官观点、作者观点、法律适用,提出风险控制的启示和具体方法,为银行业务工作者、从事银行业务的法律实务工作者提供详实、有价值的解决办法。
作者简介
  王子龙,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原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法官,现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 唐涣,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获得独立董事资格、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
目录
第一章 储蓄存款合同
01【银行对工作人员和经营场所的管理存在疏漏导致客户损失的赔偿】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鞍山路支行等与俞某某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上诉案

02【银行管理不善导致损失应当赔偿】
安徽泗县农村合作银行与潘某某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03【银行内部业务规定调整不影响外部效力且应当告知】
梅州市梅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南信用社诉罗某某储蓄合同纠纷案

04【银行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储户存款损失应当赔偿】
王某某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05【银行未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导致客户损失的应当赔偿】
张某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06【银行在储户挂失后如存款被他人冒领的应当赔偿】
乌某某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盟分行、集宁市桥东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07【银行在告知且不违反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有权收取手续费】
吴某某诉上海花旗银行储蓄合同纠纷案

第二章 担保合同
01【抵押共同共有物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除非其他共有人追认或者不提出异议,否则无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与邹某某、龚某某、罗某某与孟某借款合同纠纷案

02【抵押权预告登记不能使银行获得抵押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诉上海东鹤房地产有限公司、陈某某保证合同纠纷案

03
【借新还旧中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广西贵港市石油贮存公司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分行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04
【银行在接受质押时未尽审查义务的,应当认定银行对因质物虚假而造成的损失存在过错】
招商局物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上海宏飞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宝铁储运有限公司、焦某某合同、侵权纠纷案

第三章 借款合同
01【“假按揭”合同中银行的损失由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王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02【同业拆借合同的内容若违反管制性强制性规范,其作为“借款”性质的民事合同,若不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范,依然有效】
西安市商业银行与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03【银行发放借款违反审慎义务,可以认定主观上具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沈阳水泥机械有限公司与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城支行、朝阳重型建材技术装备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04【银行负责人以职务行为签订借款合同,法律后果由银行承担】
中信银行长沙晚报大厦支行与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

第四章 票据纠纷
01【汇票质押没有背书记载的并不必然无效】
滕州市城郊信用社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薛城区支行票据纠纷案

02【银行未鉴别出票据上的印鉴系伪造而向他人错误付款的,具有重大过失,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七里河区支行票据纠纷案

第五章 委托合同
01【委托贷款合同中,约定“全部风险由委托人承担”的条款无效】
李某某与广汉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

02【银行履行风险揭示义务,对格式条款作出说明,则委托理财合同不得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而被撤销】
吴某某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浦西支行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上诉案

第六章 侵权纠纷
01【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注意义务导致他人损害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阔某某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案

02【金融机构如实上报被冒名人个人征信信息的,不构成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周某某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名誉权纠纷案

03【银行在推出无密扣款服务的信用卡时,应告知当事人,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谢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一支行、携程计算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

第七章 其他纠纷
01【办理保理业务的银行仅将债权转让登记于应收账款质押系统,不具有通知的效力】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与上海康虹纺织品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上诉案

02【当事人与具备从事金融衍生品发行资格的主体签订的黄金期权合约不是期货合约】
李某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期货欺诈责任纠纷上诉案

03【银行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客户多取款的,不能要求客户承担不当得利返还的责任】
江苏省大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龙分社与吴某某不当得利纠纷上诉案

04【银行行使提单质权的方式与行使提单项下动产质权的方式相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与广东蓝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信用证开证纠纷案

05【银行未履行审查义务造成客户存款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张某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杨某、张某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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