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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从入门到精通
作者:刘纪伟 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11-01
ISBN:9787509398050
定价:¥3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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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公司法是关于公司创办、管理与经营的重要法律。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和掌握公司法,作者团队组织编写了本书。本书以案例的形式,从公司法实践中出发,在公司法及其四个司法解释的基础上,结合作者多年来的办案经验和理论研究的成果,对公司法在审判实务中的具体理解和适用问题进行总结,提炼出62个在公司法案件中多发的疑难问题,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份发行、股权转让、公司财务会计以及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等。每一个案例都有专业的解析,并逐一剖析争议关键要点和风险防范方法。
作者简介
刘纪伟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特邀人民调解员 北京市海淀区诉前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 进入律师行业不久便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并带领团队高效处理了大量与公司法有关的案件,对公司法有深入的研究。先后代理国内外知名公司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等机构的商事案件,同时在国内各级人民法院代理各类民商事诉讼案件。
目录
1. 公司经决议提供担保,应承担保证责任 1
2. 公司应有独立人格,人格混同难脱责任 5
3. 股东会决议形成要依法,否则决议内容无效 10
4. 依法形成的董事会决议,法院亦须尊重 15
5. 出资方式有限制,劳务出资将遭拒 19
6. 非货币财产出资估价,依据市场才客观 23
7. 出资时限股东自定,内外追责依据不一致 27
8. 股东行使公司知情权,可查阅法定六类文件 31
9. 股东未按时认缴出资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36
10. 股东行使公司知情权应目的正当 40
11. 股东可委托专业机构帮助行使公司知情权 44
12. 股东行使知情权,前置书面申请程序要完成 48
13. 撤回出资有方法,股东不可抽逃出资 51
14. 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要办好相关手续 55
15. 股东会会议召开与表决,一般依章程规定 60
16. 股东会不能超越法律及章程明确的职权行事 64
17. 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69
18. 股东会决议依法通过,增资行为才有效 72
19. 符合法定情形,监事也可召开股东会会议 76
20. 即使抽逃出资,股东仍可按认缴出资比例表决 80
21. 股东表决权基于出资比例,并不能一票否决 84
22. 由董事会而非经理依法设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87
23. 董事会而非人事部依法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91
2. 公司应有独立人格,人格混同难脱责任 5
3. 股东会决议形成要依法,否则决议内容无效 10
4. 依法形成的董事会决议,法院亦须尊重 15
5. 出资方式有限制,劳务出资将遭拒 19
6. 非货币财产出资估价,依据市场才客观 23
7. 出资时限股东自定,内外追责依据不一致 27
8. 股东行使公司知情权,可查阅法定六类文件 31
9. 股东未按时认缴出资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36
10. 股东行使公司知情权应目的正当 40
11. 股东可委托专业机构帮助行使公司知情权 44
12. 股东行使知情权,前置书面申请程序要完成 48
13. 撤回出资有方法,股东不可抽逃出资 51
14. 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要办好相关手续 55
15. 股东会会议召开与表决,一般依章程规定 60
16. 股东会不能超越法律及章程明确的职权行事 64
17. 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69
18. 股东会决议依法通过,增资行为才有效 72
19. 符合法定情形,监事也可召开股东会会议 76
20. 即使抽逃出资,股东仍可按认缴出资比例表决 80
21. 股东表决权基于出资比例,并不能一票否决 84
22. 由董事会而非经理依法设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87
23. 董事会而非人事部依法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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