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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第5版/本科临床/配增值)
作者:汪建荣 著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09-01
ISBN:9787117266819
定价:¥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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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全国高等学校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教材自1978年第1轮出版至今已有40年的历史。几十年来,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领导和支持下,以裘法 祖、吴阶平、吴孟超、陈灏珠等院士为代表的我国几代德高望重、有丰富的临床和教学经验、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国内外著名院士、专家、医学家、教育家参与了本套教材的创建和每一轮教材的修订工作,使我国的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教材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多到精,不断丰富、完善与创新,形成了课程门类齐全、学科系统优化、内容衔接合理、结构体系科学的由规划教材、配套教材、网络增值服务、数字出版等组成的立体化教材格局。这套教材为我国千百万医学生的培养和成才提供了根本保障,为我国培养了一代又一代高水平、高素质的合格医学人才,为推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历史性巨大贡献,并通过教材的创新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推动了我国高等医学本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促进了我国医药学相关学科或领域的教材建设和教育发展,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医药学教育和卫生事业发展实际的具有中国特色医药学教材建设和发展的道路,创建了中国特色医药学教育教材建设模式。老一辈医学教育家和科学家们亲切地称这套教材是中国医学教育的“干细胞”教材。 本套第九轮教材修订启动之时,正是我国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之际,更是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医学教育改革全方位深入推进之时。在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亲自批示“人才是卫生与健康事业的第1资源,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对于加强医学人才队伍建设、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并着重强调,要办好人民满意的医学教育,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奋力推动建设健康中国。 教材建设是事关未来的战略工程、基础工程,教材体现国家意志。人民卫生出版社紧紧抓住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历史发展机遇期,以全国高等学校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第九轮规划教材全面启动为契机,以规划教材创新建设,全面推进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工作,服务于医改和教改。第九轮教材的修订原则,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努力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构建发展以“5+3”模式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强化临床实践教学,切实落实好“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的要求,提高医学生的临床实践能力。 在全国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精神鼓舞下和老一辈医学家奉献精神的感召下,全国一大批临床教学、科研、医疗第1线的中青年专家、学者、教授继承和发扬了老一辈的优秀传统,以严谨治学的科学态度和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积极参与第九轮教材的修订和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培养目标、高等医学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和医药卫生行业人才的需求,借鉴国内外医学教育教学的经验和成果,不断创新编写思路和编写模式,不断完善表达形式和内容,不断提升编写水平和质量,已逐渐将每一部教材打造成了学科精品教材,使第九轮全套教材更加成熟、完善和科学,从而构建了适合以“5+3”为主体的医学教育综合改革需要、满足卓越临床医师培养需求的教材体系和优化、系统、科学、经典的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课程体系。
作者简介
主编简介 汪建荣 男,1960年9月生于上海。现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司局长级公务员,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人文试题开发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兼职教授,曾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行政法学会理事等。曾从事卫生立法近30年,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数十部法律、行政法规等。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数十篇。著有《中国医疗法》《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我国基本医疗卫生立法研究》,主编《卫生法》《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应试指南:医学人文概要》《卫生法制实践与理论研究》《用法律保护公众健康:美国公共卫生法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解释与应用》等。 副主编简介 田侃 男,1964年12月生于江苏泰州。教授,博士生导师,执业律师。现任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兼任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人文试题开发专家委员会卫生法规专业组组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药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立法学会理事、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中医药学会医药管理分会副会长、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促进中医立法工作委员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等。从事医药卫生法律教学科研与实务近30年,主编(著)《中国药事法》《药事管理与法规》《药事法概论》等20多部教材(专著)。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30余项,科研教学成果获多次奖励,在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王安富 男,1967年4月生于辽宁北票。大连医科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执业律师。兼任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法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医事(卫生)法学教学与研究。发表学术论文近30篇,主编、参编《医事法学》《卫生法学(案例版)》等规划教材。主持研究多项省(部)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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