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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运公约
作者:张永坚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03-01
ISBN:9787519720582
定价:¥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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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是国际海运公约体系和国际海运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然而,无论是国内外的海商法教材还是专著,鲜有将其集中作为一个独立的专题进行系统的研究和论述。 《国际海运公约》以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为对象,结合国际航运的发展、制定各相关公约的背景和过程,以及这些公约的主要内容等,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特点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从历史、行业、公约调整对象及其利益的角度,对各公约及其内容进行分析和评价。试图从整体上认识和把握这一公约体系中各相关公约的结构特征和内容实质、条文规定及内涵,以及它们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实践的作用和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影响。 本书除了论述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在海商法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另以业已生效的国际公约为重点,逐一研究考查和分析这些公约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以这些公约为主线,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统一化的发展脉络和趋势进行了分析讨论。同时,系统考查和介绍了其他几个尚未生效的国际公约,以及在国际海运实践中较具影响力的几个民间规则。本书还综合当前学界和业界开展的研究,概要介绍了各方对《鹿特丹规则》的评价和观点。
作者简介
张永坚,大连海事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院校外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兼职教授,早稻田大学海法研究所特聘研究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商法协会常务理事;曾任中国远洋董事会秘书。
目录
第一编
第一章国际货物运输以海运为主
引言
第一节国际货物的运输
一、国际货物运输的作用
二、国际货物运输的方式
三、国际货物运输方式的特点
四、国际货物运输的发展
第二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概念
二、国际航运市场
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运营方式
四、班轮运输
五、租船运输
第三节国际货物集装箱化运输
一、货物运输领域的一场革命
二、国际货物集装箱化运输的特点
三、国际货物集装箱化运输的不足
第四节国际货物多式联运
一、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概念
二、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特点
三、“门到门”的运输服务
四、陆桥运输的发展
五、经营人的归责原则复杂化
六、综合运输和现代物流
第二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概述
引言
第一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体系
一、国际货运公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已经生效的国际海上货运公约
三、尚未生效的国际海上货运公约
四、需经协议采纳的国际海上货运规则
五、海运公约是国际海上货运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
六、中国调整国际海上货运合同的法律规定
第二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特点
一、海上货物运输的特点
二、海运特点对海运法律制度的影响
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特点
第三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宗旨和调整范围
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宗旨
二、调整不同运输合同的法律制度
三、调整提单运输合同的法律制度
四、调整租船运输合同的法律制度
五、海上货运公约的调整对象和影响
第四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发展趋势
一、不同法域法之间的相互影响
二、国际公约与国内法之间的相互影响
三、海上运输法与其他运输法之间的相互影响
四、公法与私法之间的相互影响
五、新技术与法律之间的相互影响
第五节国际公约在中国的适用
一、中国法律规定的优先适用原则
二、中国对未加入公约的适用
三、公约对非涉外关系的适用问题
第三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内容结构
引言
第一节海运公约规定国际海运合同的核心条款
一、受国际海运公约调整的合同
二、国际海运公约规定海上运输风险的分配
三、国际海运公约是海运合同的必备条款
第二节国际海上货运公约调整的关系人
一、国际海上货运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二、国际海上货运合同的其他相关人
三、海上货运公约对其他相关人的规定
四、海上货运合同的双方相依共存
第三节关于承运人的规定
一、承运人最低的义务和责任
二、承运人最高的权利和豁免
三、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
四、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五、承运人对其受雇人和代理人行为的责任
六、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关系
第四节关于托运人的规定
一、提供货物
二、支付费用
三、接收货物
四、包装和标志货物
五、提供货物说明和信息
六、为货物办理手续
七、依据保函对承运人赔偿
第五节关于货物交付的规定
一、货损货差的通知
二、联合检验
三、迟延交付
四、承运人的通知
五、海上货运公约尚未规定的重要内容
第六节关于货物的规定
一、关于货物的规定
二、货物的分类
三、货物的包装
四、货物的标志
五、货物配载、积载
第七节关于船舶的规定
一、船舶需满足适航的要求
二、船舶适航的相对性
三、船舶的法律定义
第八节公约关于适用的规定
一、公约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
二、关于扩大公约适用的规定
三、允许协议背离公约的规定
第九节国际海上货运公约中的其他规定
一、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关于管辖权的规定
三、关于仲裁的规定
四、公约中的程序性规定
第四章海运公约统一国际海运法律的作用
引言
第一节海运公约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的统一
一、国际货运法律统一化的动因源自世界多元化
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统一化的悖论
三、海运法律统一化是整合国际货物运输法律体系的重中之重
四、国际货物运输法律统一化成果的局限性
第二节对国际货物运输法统一化的反思
一、评价新公约的意见中蕴含着对国际统一化的反思
二、评价公约应注重效果分析而不应以其宗旨为依据
三、推进统一化不能脱离当时的历史条件
四、国际统一化的进程不能决定国际运输的发展
五、应重视单一运输方式法律的统一化和国内法的作用
第三节客观对待国际统一化的成果
一、单一公约时代已在统一化进程中消失
二、理性看待关于新公约的不同观点和评价
三、摒弃何种“体系外心态”
四、对新公约的研究仍需深入
五、国际货物运输法统一化的道路崎岖漫长
六、统一化中更应注重完善中国法律制度
第五章国际海运法律制度统一化影响下的中国海商法
引言
第一节中国海商法概况
一、中国海商法立法简介
二、中国海商法中的时代印迹
三、客观评价中国海商法
四、不断累积的司法解释
第二节中国《海商法》修法研究状况
一、修法呼声由来已久
二、对应否修法认识不同
三、对修法范围见解不同
四、对体系归属主张不同
第三节修法方案研究应考虑的问题
一、明确海商法自成体系
二、完善制度和优化结构
三、注意借鉴和吸收新成果
四、其他需要考虑的问题
五、梳理研究成果和统筹资源规划
六、立足本国国情走好自己的路
第二编
第六章《海牙规则》
引言
第一节《海牙规则》的立法背景和影响因素
一、立法背景
二、提单的使用及其重要性
三、颠覆承运人严格责任的合同自由
四、提单中免责条款泛滥的负面影响
五、《海牙规则》的诞生
第二节影响《海牙规则》的《哈特法》
一、《哈特法》的诞生
二、《哈特法》的规定
三、《哈特法》对《海牙规则》的影响
第三节《海牙规则》创设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一、公约中的定义
二、尚需解读的规则用语
三、公约的适用范围
第四节《海牙规则》的承运人责任体系
一、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二、承运人的基本义务
三、承运人的免责事项
四、承运人免责事项的举证意义
五、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
六、减轻责任或增加权利的约定无效
七、承运人的归责原则
第五节《海牙规则》对适航和绕航的规定
一、关于使船舶适航的规定
二、关于绕航的规定
第六节《海牙规则》下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
二、托运人的义务
三、其他未尽事宜
第七节《海牙规则》的历史意义
一、第一个现代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二、奠定了现代海商法的基础
三、对海运相关业的影响
四、创设了一批海商法的用语
五、成为以后海运公约的比较标准
六、《海牙规则》是时代的进步
七、《海牙规则》的启示
第七章《维斯比规则》及其议定书
引言
第一节《维斯比规则》概述
一、《维斯比规则》的内容结构
二、《海牙—维斯比规则》
三、两个公约的同一体系
四、开启多元共存的历史
第二节《维斯比规则》的立法背景和影响因素
一、战后的世界政治格局
二、战后的世界经济形势
三、战后的国际交流
四、战后国际政治经济特点小结
五、国际集装箱化运输带来的问题
第三节改良的《海牙规则》
一、《海牙规则》的历史局限
二、《海牙规则》被认为存在的缺陷
三、解决《海牙规则》存在问题的两种主张
四、《维斯比规则》诞生
五、对《维斯比规则》的评价
第四节《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的修改
一、确立了提单的最终证据效力
二、对时效规定的两项补充修改
三、对单位赔偿责任限制规定的修改
四、增加了公约适用于侵权之诉的规定
五、对承运人的受雇人或代理人诉讼的规定
六、增加了关于核损害责任的规定
七、扩大适用范围和强制适用
八、明确与《海牙规则》关系的规定
九、其他条款
第五节《维斯比规则议定书》
一、议定书简介
二、议定书宗旨
三、议定书的修正对象
四、议定书修正的内容
五、关于特别提款权
六、本议定书与《维斯比规则》的关系
七、对议定书争议的解决
第六节《维斯比规则》及其议定书对中国《海商法》的影响
一、对中国《海商法》承运人责任制度的影响
二、中国《海商法》借鉴和移植《维斯比规则》的条款
三、对中国海上货物运输法立法的具体影响
第八章《汉堡规则》
引言
第一节《汉堡规则》概述
一、《汉堡规则》的内容结构
二、《汉堡规则》的主要特点
三、《汉堡规则》的作用和影响
四、《汉堡规则》的意义
第二节《汉堡规则》的立法背景
一、两种思路的不同结果
二、发展中国家的主要诉求
三、对《海牙规则》体系的检讨
四、推动制定新公约的努力
五、《汉堡规则》终获通过
六、生效条件和缔约国情况
七、多元共存催生新公约
第三节《汉堡规则》的适用范围
一、扩大了运输合同的概念
二、扩大了公约的适用范围
三、扩大了对货物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四、延伸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五、增加了实际承运人的规定
第四节承运人的责任基础和责任限制
一、承运人的责任基础
二、延迟交付
三、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
四、责任限制权利的丧失
第五节提单
一、提单的性质
二、提单的签发和记载内容
三、提单的保留和证据效力
四、提单的种类
第六节托运人的责任义务
一、托运人的定义
二、托运人的两种责任
三、托运人的两种保证
四、关于保函的规定
第七节诉讼时效和管辖权及仲裁
一、诉讼时效
二、管辖权条款
三、仲裁条款
第八节《汉堡规则》与《维斯比规则》的差异和对中国的影响
一、独立的制度体系和完善的内容结构
二、与《维斯比规则》的差异
三、《汉堡规则》对中国海商法的影响
第九章《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引言
第一节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法律制度
一、多式联运的概念
二、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制度体系
三、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基础
四、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法律体系
五、中国关于多式联运的法律规定
第二节《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概述
一、历史简介
二、影响多式联运公约的两个规则
三、制定多式联运公约的动因
四、《多式联运公约》的原则
五、《多式联运公约》的结构
第三节公约的定义、适用、补充规定和公法性条款
一、公约中的定义
二、公约的适用
三、公约的补充规定
四、公约中公法性质的条款
第四节公约关于多式联运单证的规定
一、多式联运单证的签发
二、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证
三、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证
四、多式联运单证的内容
五、多式联运单证中的保留
六、多式联运单证的证据效力
七、有意谎报或漏报的赔偿责任
八、发货人的保证
九、其他单证
第五节公约对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的规定
一、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期间
二、多式联运经营人为其他人所负的赔偿责任
三、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
四、经修正的统一责任制
五、非合同赔偿责任
六、赔偿责任限制权利的丧失
第六节公约中的其他规定
一、发货人义务和责任
二、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交货通知
三、诉讼时效
四、管辖和仲裁
五、程序性的规定
第七节对公约的评价及其遗留的启示
一、创立经营人责任体系
二、公约的影响和积极意义
三、对该公约未能生效的反思
四、反思国际多式联运的立法
第十章《鹿特丹规则》
引言
第一节公约简介
一、制定公约的动因
二、公约的宗旨
三、公约的结构和内容
四、引发热议的公约
第二节公约的创新
一、创设多个新定义
二、扩大了适用范围
三、确立电子运输记录效力
四、承运人责任期间包括了货运全过程
五、适航不限于开航前和开航时
六、专章规定托运人义务
七、承运人凭单交货义务松动
八、加重承运人责任
九、赋予批量合同背离公约的自由
十、增加了承运人识别的规定
十一、创设关系人以满足货物交付多样化
十二、关于赔偿责任基础的规定
十三、其他创新的规定
第三节评价公约应注意的问题
一、共性特征不是评价依据
二、正视和重视不同的评价
三、不能忽视利益分析的方法
四、评估和研究应分层次和具体化
五、避免以公约冠名时代的提法
六、理性分析和慎重对待创新
七、目标评价不能替代效果评价
八、重视和鼓励不同观点
九、跳出“体系心态”的束缚
第四节可能影响公约适用的问题
一、公约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二、承托双方都不满意
三、涉及的关系人广而复杂
四、对非海运区段实行双重制度标准
五、批量合同特别规则
六、国际多式联运并非取决于运输公约
七、影响公约生效的客观条件尚未改善
八、观望气氛浓厚、研究仍需深入
第五节中国参与制定新公约的情况
一、中国积极参与了公约的制定
二、中国在公约起草中的提案情况
三、中国代表团在公约制定中表达的立场和观点
四、中国意见对制定公约的影响
五、中国需要慎重对待新公约
第十一章《港站经营人赔偿责任公约》
引言
第一节公约的目的和结构
一、公约目的
二、公约结构
第二节公约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一、公约中的定义
二、公约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港站经营人的责任制度
一、责任期间
二、赔偿责任依据
三、赔偿责任限额
四、对非约定赔偿索赔的适用
五、赔偿责任限额权利的丧失
第四节本公约的其他规定
一、出具单据
二、关于危险货物的特别规则
三、对货物的担保权
四、关于货物灭失、损坏或迟延的通知
五、诉讼时效
六、本公约对合同效力的规定
七、本公约的解释和与国际运输公约的关系
八、公约的最后条款
第五节对公约的评价
一、关于公约的名称
二、关于赔偿责任限额规定
三、丧失责任限制条件仍需明确
四、经营人处置危险货的权利欠充分
五、统一化动力不足
六、公约的意义和影响
第十二章民间国际海运规则
引言
第一节《多式联运单证统一规则》
一、规则简介
二、规则的目的和遵循的原则
三、规则创设的概念和用语
四、规则的适用范围
五、该规则的联运经营人责任体系
六、规则中的其他规定
七、该规则的历史价值
第二节多式联运单证规则
一、规则简介
二、规则的适用
三、规则中的定义
四、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
五、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制度体系
六、针对托运人和收货人的规定
七、对规则的评价
第三节海运单统一规则
一、规则简介
二、规则的产生背景
三、规则的产生过程
四、规则的内容
五、规则的作用和创新
六、关于海运单的研究
第四节电子提单规则
一、规则简介
二、规则的制定
三、规则遵循的原则和设计思路
四、规则的内容
五、规则仍需完善
六、重视和加强电子提单研究
附录
附录一《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
附录二《修订1924年关于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1968年议定书》(《维斯比规则》)
附录三《修订(经1968年议定书)修订的1924年关于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1979年议定书》(《维斯比规则议定书》)
附录四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
附录五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附录六《联合国全程或者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鹿特丹规则》)
附录七1991年《联合国国际贸易运输港站经营人赔偿责任公约》
附录八1973年《多式联运单证统一规则》
附录九1991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证规则》
附录十1990年《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
附录十一1990年《国际海事委员会电子提单规则》
附录十二Harter Act 1893
主要参考资料
后记
第一章国际货物运输以海运为主
引言
第一节国际货物的运输
一、国际货物运输的作用
二、国际货物运输的方式
三、国际货物运输方式的特点
四、国际货物运输的发展
第二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概念
二、国际航运市场
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运营方式
四、班轮运输
五、租船运输
第三节国际货物集装箱化运输
一、货物运输领域的一场革命
二、国际货物集装箱化运输的特点
三、国际货物集装箱化运输的不足
第四节国际货物多式联运
一、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概念
二、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特点
三、“门到门”的运输服务
四、陆桥运输的发展
五、经营人的归责原则复杂化
六、综合运输和现代物流
第二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概述
引言
第一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体系
一、国际货运公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已经生效的国际海上货运公约
三、尚未生效的国际海上货运公约
四、需经协议采纳的国际海上货运规则
五、海运公约是国际海上货运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
六、中国调整国际海上货运合同的法律规定
第二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特点
一、海上货物运输的特点
二、海运特点对海运法律制度的影响
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特点
第三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宗旨和调整范围
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宗旨
二、调整不同运输合同的法律制度
三、调整提单运输合同的法律制度
四、调整租船运输合同的法律制度
五、海上货运公约的调整对象和影响
第四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发展趋势
一、不同法域法之间的相互影响
二、国际公约与国内法之间的相互影响
三、海上运输法与其他运输法之间的相互影响
四、公法与私法之间的相互影响
五、新技术与法律之间的相互影响
第五节国际公约在中国的适用
一、中国法律规定的优先适用原则
二、中国对未加入公约的适用
三、公约对非涉外关系的适用问题
第三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内容结构
引言
第一节海运公约规定国际海运合同的核心条款
一、受国际海运公约调整的合同
二、国际海运公约规定海上运输风险的分配
三、国际海运公约是海运合同的必备条款
第二节国际海上货运公约调整的关系人
一、国际海上货运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二、国际海上货运合同的其他相关人
三、海上货运公约对其他相关人的规定
四、海上货运合同的双方相依共存
第三节关于承运人的规定
一、承运人最低的义务和责任
二、承运人最高的权利和豁免
三、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
四、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五、承运人对其受雇人和代理人行为的责任
六、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关系
第四节关于托运人的规定
一、提供货物
二、支付费用
三、接收货物
四、包装和标志货物
五、提供货物说明和信息
六、为货物办理手续
七、依据保函对承运人赔偿
第五节关于货物交付的规定
一、货损货差的通知
二、联合检验
三、迟延交付
四、承运人的通知
五、海上货运公约尚未规定的重要内容
第六节关于货物的规定
一、关于货物的规定
二、货物的分类
三、货物的包装
四、货物的标志
五、货物配载、积载
第七节关于船舶的规定
一、船舶需满足适航的要求
二、船舶适航的相对性
三、船舶的法律定义
第八节公约关于适用的规定
一、公约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
二、关于扩大公约适用的规定
三、允许协议背离公约的规定
第九节国际海上货运公约中的其他规定
一、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关于管辖权的规定
三、关于仲裁的规定
四、公约中的程序性规定
第四章海运公约统一国际海运法律的作用
引言
第一节海运公约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的统一
一、国际货运法律统一化的动因源自世界多元化
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统一化的悖论
三、海运法律统一化是整合国际货物运输法律体系的重中之重
四、国际货物运输法律统一化成果的局限性
第二节对国际货物运输法统一化的反思
一、评价新公约的意见中蕴含着对国际统一化的反思
二、评价公约应注重效果分析而不应以其宗旨为依据
三、推进统一化不能脱离当时的历史条件
四、国际统一化的进程不能决定国际运输的发展
五、应重视单一运输方式法律的统一化和国内法的作用
第三节客观对待国际统一化的成果
一、单一公约时代已在统一化进程中消失
二、理性看待关于新公约的不同观点和评价
三、摒弃何种“体系外心态”
四、对新公约的研究仍需深入
五、国际货物运输法统一化的道路崎岖漫长
六、统一化中更应注重完善中国法律制度
第五章国际海运法律制度统一化影响下的中国海商法
引言
第一节中国海商法概况
一、中国海商法立法简介
二、中国海商法中的时代印迹
三、客观评价中国海商法
四、不断累积的司法解释
第二节中国《海商法》修法研究状况
一、修法呼声由来已久
二、对应否修法认识不同
三、对修法范围见解不同
四、对体系归属主张不同
第三节修法方案研究应考虑的问题
一、明确海商法自成体系
二、完善制度和优化结构
三、注意借鉴和吸收新成果
四、其他需要考虑的问题
五、梳理研究成果和统筹资源规划
六、立足本国国情走好自己的路
第二编
第六章《海牙规则》
引言
第一节《海牙规则》的立法背景和影响因素
一、立法背景
二、提单的使用及其重要性
三、颠覆承运人严格责任的合同自由
四、提单中免责条款泛滥的负面影响
五、《海牙规则》的诞生
第二节影响《海牙规则》的《哈特法》
一、《哈特法》的诞生
二、《哈特法》的规定
三、《哈特法》对《海牙规则》的影响
第三节《海牙规则》创设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一、公约中的定义
二、尚需解读的规则用语
三、公约的适用范围
第四节《海牙规则》的承运人责任体系
一、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二、承运人的基本义务
三、承运人的免责事项
四、承运人免责事项的举证意义
五、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
六、减轻责任或增加权利的约定无效
七、承运人的归责原则
第五节《海牙规则》对适航和绕航的规定
一、关于使船舶适航的规定
二、关于绕航的规定
第六节《海牙规则》下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
二、托运人的义务
三、其他未尽事宜
第七节《海牙规则》的历史意义
一、第一个现代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二、奠定了现代海商法的基础
三、对海运相关业的影响
四、创设了一批海商法的用语
五、成为以后海运公约的比较标准
六、《海牙规则》是时代的进步
七、《海牙规则》的启示
第七章《维斯比规则》及其议定书
引言
第一节《维斯比规则》概述
一、《维斯比规则》的内容结构
二、《海牙—维斯比规则》
三、两个公约的同一体系
四、开启多元共存的历史
第二节《维斯比规则》的立法背景和影响因素
一、战后的世界政治格局
二、战后的世界经济形势
三、战后的国际交流
四、战后国际政治经济特点小结
五、国际集装箱化运输带来的问题
第三节改良的《海牙规则》
一、《海牙规则》的历史局限
二、《海牙规则》被认为存在的缺陷
三、解决《海牙规则》存在问题的两种主张
四、《维斯比规则》诞生
五、对《维斯比规则》的评价
第四节《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的修改
一、确立了提单的最终证据效力
二、对时效规定的两项补充修改
三、对单位赔偿责任限制规定的修改
四、增加了公约适用于侵权之诉的规定
五、对承运人的受雇人或代理人诉讼的规定
六、增加了关于核损害责任的规定
七、扩大适用范围和强制适用
八、明确与《海牙规则》关系的规定
九、其他条款
第五节《维斯比规则议定书》
一、议定书简介
二、议定书宗旨
三、议定书的修正对象
四、议定书修正的内容
五、关于特别提款权
六、本议定书与《维斯比规则》的关系
七、对议定书争议的解决
第六节《维斯比规则》及其议定书对中国《海商法》的影响
一、对中国《海商法》承运人责任制度的影响
二、中国《海商法》借鉴和移植《维斯比规则》的条款
三、对中国海上货物运输法立法的具体影响
第八章《汉堡规则》
引言
第一节《汉堡规则》概述
一、《汉堡规则》的内容结构
二、《汉堡规则》的主要特点
三、《汉堡规则》的作用和影响
四、《汉堡规则》的意义
第二节《汉堡规则》的立法背景
一、两种思路的不同结果
二、发展中国家的主要诉求
三、对《海牙规则》体系的检讨
四、推动制定新公约的努力
五、《汉堡规则》终获通过
六、生效条件和缔约国情况
七、多元共存催生新公约
第三节《汉堡规则》的适用范围
一、扩大了运输合同的概念
二、扩大了公约的适用范围
三、扩大了对货物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四、延伸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五、增加了实际承运人的规定
第四节承运人的责任基础和责任限制
一、承运人的责任基础
二、延迟交付
三、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
四、责任限制权利的丧失
第五节提单
一、提单的性质
二、提单的签发和记载内容
三、提单的保留和证据效力
四、提单的种类
第六节托运人的责任义务
一、托运人的定义
二、托运人的两种责任
三、托运人的两种保证
四、关于保函的规定
第七节诉讼时效和管辖权及仲裁
一、诉讼时效
二、管辖权条款
三、仲裁条款
第八节《汉堡规则》与《维斯比规则》的差异和对中国的影响
一、独立的制度体系和完善的内容结构
二、与《维斯比规则》的差异
三、《汉堡规则》对中国海商法的影响
第九章《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引言
第一节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法律制度
一、多式联运的概念
二、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制度体系
三、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基础
四、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法律体系
五、中国关于多式联运的法律规定
第二节《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概述
一、历史简介
二、影响多式联运公约的两个规则
三、制定多式联运公约的动因
四、《多式联运公约》的原则
五、《多式联运公约》的结构
第三节公约的定义、适用、补充规定和公法性条款
一、公约中的定义
二、公约的适用
三、公约的补充规定
四、公约中公法性质的条款
第四节公约关于多式联运单证的规定
一、多式联运单证的签发
二、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证
三、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证
四、多式联运单证的内容
五、多式联运单证中的保留
六、多式联运单证的证据效力
七、有意谎报或漏报的赔偿责任
八、发货人的保证
九、其他单证
第五节公约对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的规定
一、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期间
二、多式联运经营人为其他人所负的赔偿责任
三、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
四、经修正的统一责任制
五、非合同赔偿责任
六、赔偿责任限制权利的丧失
第六节公约中的其他规定
一、发货人义务和责任
二、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交货通知
三、诉讼时效
四、管辖和仲裁
五、程序性的规定
第七节对公约的评价及其遗留的启示
一、创立经营人责任体系
二、公约的影响和积极意义
三、对该公约未能生效的反思
四、反思国际多式联运的立法
第十章《鹿特丹规则》
引言
第一节公约简介
一、制定公约的动因
二、公约的宗旨
三、公约的结构和内容
四、引发热议的公约
第二节公约的创新
一、创设多个新定义
二、扩大了适用范围
三、确立电子运输记录效力
四、承运人责任期间包括了货运全过程
五、适航不限于开航前和开航时
六、专章规定托运人义务
七、承运人凭单交货义务松动
八、加重承运人责任
九、赋予批量合同背离公约的自由
十、增加了承运人识别的规定
十一、创设关系人以满足货物交付多样化
十二、关于赔偿责任基础的规定
十三、其他创新的规定
第三节评价公约应注意的问题
一、共性特征不是评价依据
二、正视和重视不同的评价
三、不能忽视利益分析的方法
四、评估和研究应分层次和具体化
五、避免以公约冠名时代的提法
六、理性分析和慎重对待创新
七、目标评价不能替代效果评价
八、重视和鼓励不同观点
九、跳出“体系心态”的束缚
第四节可能影响公约适用的问题
一、公约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二、承托双方都不满意
三、涉及的关系人广而复杂
四、对非海运区段实行双重制度标准
五、批量合同特别规则
六、国际多式联运并非取决于运输公约
七、影响公约生效的客观条件尚未改善
八、观望气氛浓厚、研究仍需深入
第五节中国参与制定新公约的情况
一、中国积极参与了公约的制定
二、中国在公约起草中的提案情况
三、中国代表团在公约制定中表达的立场和观点
四、中国意见对制定公约的影响
五、中国需要慎重对待新公约
第十一章《港站经营人赔偿责任公约》
引言
第一节公约的目的和结构
一、公约目的
二、公约结构
第二节公约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一、公约中的定义
二、公约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港站经营人的责任制度
一、责任期间
二、赔偿责任依据
三、赔偿责任限额
四、对非约定赔偿索赔的适用
五、赔偿责任限额权利的丧失
第四节本公约的其他规定
一、出具单据
二、关于危险货物的特别规则
三、对货物的担保权
四、关于货物灭失、损坏或迟延的通知
五、诉讼时效
六、本公约对合同效力的规定
七、本公约的解释和与国际运输公约的关系
八、公约的最后条款
第五节对公约的评价
一、关于公约的名称
二、关于赔偿责任限额规定
三、丧失责任限制条件仍需明确
四、经营人处置危险货的权利欠充分
五、统一化动力不足
六、公约的意义和影响
第十二章民间国际海运规则
引言
第一节《多式联运单证统一规则》
一、规则简介
二、规则的目的和遵循的原则
三、规则创设的概念和用语
四、规则的适用范围
五、该规则的联运经营人责任体系
六、规则中的其他规定
七、该规则的历史价值
第二节多式联运单证规则
一、规则简介
二、规则的适用
三、规则中的定义
四、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
五、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制度体系
六、针对托运人和收货人的规定
七、对规则的评价
第三节海运单统一规则
一、规则简介
二、规则的产生背景
三、规则的产生过程
四、规则的内容
五、规则的作用和创新
六、关于海运单的研究
第四节电子提单规则
一、规则简介
二、规则的制定
三、规则遵循的原则和设计思路
四、规则的内容
五、规则仍需完善
六、重视和加强电子提单研究
附录
附录一《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
附录二《修订1924年关于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1968年议定书》(《维斯比规则》)
附录三《修订(经1968年议定书)修订的1924年关于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1979年议定书》(《维斯比规则议定书》)
附录四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
附录五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附录六《联合国全程或者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鹿特丹规则》)
附录七1991年《联合国国际贸易运输港站经营人赔偿责任公约》
附录八1973年《多式联运单证统一规则》
附录九1991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证规则》
附录十1990年《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
附录十一1990年《国际海事委员会电子提单规则》
附录十二Harter Act 1893
主要参考资料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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