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金融案件审判指导.4(增订版)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02-01
ISBN:9787519707972
定价:¥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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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金融案件审判指导》全面梳理、概括总结了金融领域内的疑难、新型问题及应对策略,为复杂、疑难金融案件的办理可以起到很好的指导与参考作用。 本书此次修订主要内容: 1.丰富案例 本次增订,补充了2014年至2017年年初*高人民法院新公布的有关本分册内容的全部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极大丰富了本书的案例资源。 2.完善内容 针对2014年至2017年年初金融审判实务问题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更新,补充和更新了新问题、新观点,使本书的内容更加全面。 3.更新规定 收集了有关金融法方面2014年至2017年年初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律文件,补充到本书相应内容中或者附录部分。 4.查漏补缺 本书一版中,有作者、读者和编辑发现了部分问题,经过仔细核对与认真研究,对全书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本着有错必究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改正,重新统一了全书的标题级和体例,对表述不够准确或清晰的地方进行了修改和润色。
作者简介
*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主要负责*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二审合同、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商事纠纷案件;审查和审判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商事审判监督案件;指导有关审判工作。 杜万华:*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目录
第一章银行
第一节银行信贷
001.司法机关处理金融借贷案件的主要对策
002.银行接受公司提供担保进行贷款应注意的问题
003.银行信贷业务中对公司章程的审查
004.银行信贷业务中,接受股权质押应注意的问题
005.银行提前收回贷款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006.金融机构行使提前收回贷款的权利的司法认知
007.借款人未在银行确定的提前收回贷款日履行还款义务的,未还贷款全部转化为逾期贷款并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008.当借款人出现符合银行提前收回贷款的情况时,银行可以给予一定宽限期
009.银行提前收回贷款,借款担保人是否要提前承担责任,应当在担保合同中约定
010.银行提前收回贷款行为若构成违约,担保人无须提前承担担保责任
011.银行追索债权能否要求与借款企业有资产关系的新企业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指导】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与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江苏汤沟酒业有限公司、灌南压铸机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
012.除贷款银行贷款中存在违法犯罪之外,借款人不得免除偿还借款义务
【案例指导】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康昂东路支行与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案
013.银行对无基础交易背景的汇票进行贴现与申请贴现人构成事实上的无书面借款合同的借贷关系
【案例指导】广州市商业银行越秀支行与中国农业银行岳阳市云溪支行、广州名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协利租赁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上诉案
014.以虚假贸易形式进行借贷活动掩盖非法目的,协议无效
【案例指导】杭州天恒实业有限公司与查莉莉、上海豫玉都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常熟科弘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
第二节金融不良资产转让
015.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类案件应遵循的原则
016.处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案件的利益之权衡
017.处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案件的立场之选择
018.涉及金融不良资产转让类案件的受理
019.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生效条件的法律适用和自行约定的效力
020.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中限制条款的效力
021.金融不良债权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约定的效力
022.地方政府等对金融不良债权的优先购买权
02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资产时原债务人的优先购买权
024.国有企业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的诉权及相关程序
025.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和可撤销事由的认定
026.不良债权转让无效合同的处理
027.举证责任分配和相关证据的审查
028.受让人收取利息问题
【案例指导】佳木斯市升平煤矿与黑龙江省地方煤炭工业(集团)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029.非国有企业债务人利息计算不适用《纪要》规则
030.诉讼或执行主体的变更
031.有关不良债权转让既有规定的适用
032.《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适用范围
033.不良金融资产转让中债务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案例指导】南宁荷花味精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事处、深圳市国粮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034.境内金融机构对外转让不良债权的合同效力、诉讼主体、复息问题
【案例指导】辽源市佳林造革有限责任公司与DACChinaSOS(Barbados)SRL借款合同纠纷案
035.金融不良债权“先受偿,后转让”引发的资产管理公司诉银行返还不当得利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036.政策性不良债权的认定及法院对其转让纠纷的主管和管辖
【案例指导】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周村支行金融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037.审理涉及农业银行处置股改剥离不良资产案件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银行卡纠纷
038.银行卡合同中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
039.持卡人透支后未按期还款,应支付复利、滞纳金、超限费等的约定是否有效
040.密码交易视为本人交易行为条款是否有效
041.发卡行要求申请人抄录“申请人声明”是否认定其已履行了说明义务
042.信用卡纠纷中的诉讼主体可为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043.信用卡纠纷的管辖权约定优先,无约定适用一般管辖原则
044.持卡人对银行卡内账户资金应履行妥善保管义务
045.银行卡纠纷案件的案由确定
046.伪卡交易认定的参考因素
047.伪卡交易民事案件中的责任认定
048.因犯罪嫌疑人制作伪卡盗刷,发卡行应否承担给付卡内资金本息的违约责任
049.持卡人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义务的认定以及对伪卡交易是否承担责任
050.伪卡案件中的民事责任应以具体使用时间为节点综合考虑
051.信用卡滞纳金和超限费的限制
052.因客户信用卡透支消费引发债务纠纷案件中本息额的认定
053.持卡人恶意透支犯罪,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054.银行卡交易中提供服务的商户的民事责任认定
055.银联卡特约商户未核对签名造成持卡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报案例】蔡红辉诉金才来信用卡纠纷案
056.冒用银行卡案件中民事责任应区别不同情况
【公报案例】王春生诉张开峰、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侵权纠纷案
057.银行卡盗刷的概念与司法救济现状
058.银行卡盗刷赔偿纠纷的案由
059.银行卡盗刷纠纷中银行的注意义务
060.特约商户注意义务的内容和标准
061.持卡人注意义务的内容和标准
062.盗刷构成犯罪情形下合同效力的认定
063.商业银行应当对利用自助银行和ATM机实施的各种犯罪承担防范责任
【公报案例】顾骏诉上海交行储蓄合同纠纷案
064.审理信用卡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
第四节其他
065.银行负有保证支付、取款自由、为储户保密的法定义务
【公报案例】周培栋诉江东农行储蓄合同纠纷案
066.储户存款因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被骗,银行与储户责任如何承担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俞建水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鞍山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067.银行在办理结算时对指定收款人与实际收款人名称的表面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解付,是否应承担责任
【公报案例】喜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银行结算合同纠纷案
068.银行内部规定除非作为合同条款订立在合同中,否则不能对抗相对人
069.银行承担出具虚假资金证明的责任认定
【案例指导】深圳市商业银行宝安支行与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返还资金保证合同纠纷案
070.存管银行对证券公司损失的民事责任认定
【案例指导】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证券登记、托管和结算纠纷上诉案
071.存单持有人的存单与金融机构的底单记载内容不符,存单持有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存款关系的认定
【公报案例】信连华诉新港商业银行存单纠纷案
072.储蓄人依据伪造的存单主张与银行成立储蓄合同,法院应判定双方是否就储蓄事宜分别作出要约、承诺
【公报案例】李德勇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云阳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073.金融机构发放服务性集成电路卡时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以外的费用,构成不当得利
【公报案例】喻山澜诉工行宣武支行、工行北京分行不当得利纠纷案
074.外资金融机构向小额储户收取账户管理费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不构成违法
【公报案例】吴卫明诉上海花旗银行储蓄合同纠纷案
075.无真实的贸易,以进口货物为名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损害国家利益的,应认定申请开证关系无效
【公报案例】一中行北京分行诉利达海洋馆信用证垫款纠纷案
【公报案例】二口福食品公司诉韩国企业银行、中行核电站支行信用证纠纷案
076.开证行根据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合同约定持有提单,开证行是否对信用证项下单据中的提单以及提单下的货物享有质权
【公报案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与广东蓝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信用证开证纠纷案
077.未按约定履行保兑仓业务协议的,构成违约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福建省旺隆贸易有限公司保兑仓业务合作合同纠纷案
第二章证券
第三章期货
第四章票据法
第五章会计
附录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7年8月4日法发〔2017〕22号)
处理互联网金融案件应当注意的四个关系
——在中国互联网金融法治高峰论坛上的致辞(2014年6月21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5月8日
国发〔2014〕17号)
第一节银行信贷
001.司法机关处理金融借贷案件的主要对策
002.银行接受公司提供担保进行贷款应注意的问题
003.银行信贷业务中对公司章程的审查
004.银行信贷业务中,接受股权质押应注意的问题
005.银行提前收回贷款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006.金融机构行使提前收回贷款的权利的司法认知
007.借款人未在银行确定的提前收回贷款日履行还款义务的,未还贷款全部转化为逾期贷款并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008.当借款人出现符合银行提前收回贷款的情况时,银行可以给予一定宽限期
009.银行提前收回贷款,借款担保人是否要提前承担责任,应当在担保合同中约定
010.银行提前收回贷款行为若构成违约,担保人无须提前承担担保责任
011.银行追索债权能否要求与借款企业有资产关系的新企业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指导】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与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江苏汤沟酒业有限公司、灌南压铸机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
012.除贷款银行贷款中存在违法犯罪之外,借款人不得免除偿还借款义务
【案例指导】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康昂东路支行与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案
013.银行对无基础交易背景的汇票进行贴现与申请贴现人构成事实上的无书面借款合同的借贷关系
【案例指导】广州市商业银行越秀支行与中国农业银行岳阳市云溪支行、广州名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协利租赁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上诉案
014.以虚假贸易形式进行借贷活动掩盖非法目的,协议无效
【案例指导】杭州天恒实业有限公司与查莉莉、上海豫玉都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常熟科弘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
第二节金融不良资产转让
015.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类案件应遵循的原则
016.处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案件的利益之权衡
017.处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案件的立场之选择
018.涉及金融不良资产转让类案件的受理
019.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生效条件的法律适用和自行约定的效力
020.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中限制条款的效力
021.金融不良债权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约定的效力
022.地方政府等对金融不良债权的优先购买权
02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资产时原债务人的优先购买权
024.国有企业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的诉权及相关程序
025.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和可撤销事由的认定
026.不良债权转让无效合同的处理
027.举证责任分配和相关证据的审查
028.受让人收取利息问题
【案例指导】佳木斯市升平煤矿与黑龙江省地方煤炭工业(集团)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029.非国有企业债务人利息计算不适用《纪要》规则
030.诉讼或执行主体的变更
031.有关不良债权转让既有规定的适用
032.《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适用范围
033.不良金融资产转让中债务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案例指导】南宁荷花味精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事处、深圳市国粮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034.境内金融机构对外转让不良债权的合同效力、诉讼主体、复息问题
【案例指导】辽源市佳林造革有限责任公司与DACChinaSOS(Barbados)SRL借款合同纠纷案
035.金融不良债权“先受偿,后转让”引发的资产管理公司诉银行返还不当得利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036.政策性不良债权的认定及法院对其转让纠纷的主管和管辖
【案例指导】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周村支行金融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037.审理涉及农业银行处置股改剥离不良资产案件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银行卡纠纷
038.银行卡合同中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
039.持卡人透支后未按期还款,应支付复利、滞纳金、超限费等的约定是否有效
040.密码交易视为本人交易行为条款是否有效
041.发卡行要求申请人抄录“申请人声明”是否认定其已履行了说明义务
042.信用卡纠纷中的诉讼主体可为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043.信用卡纠纷的管辖权约定优先,无约定适用一般管辖原则
044.持卡人对银行卡内账户资金应履行妥善保管义务
045.银行卡纠纷案件的案由确定
046.伪卡交易认定的参考因素
047.伪卡交易民事案件中的责任认定
048.因犯罪嫌疑人制作伪卡盗刷,发卡行应否承担给付卡内资金本息的违约责任
049.持卡人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义务的认定以及对伪卡交易是否承担责任
050.伪卡案件中的民事责任应以具体使用时间为节点综合考虑
051.信用卡滞纳金和超限费的限制
052.因客户信用卡透支消费引发债务纠纷案件中本息额的认定
053.持卡人恶意透支犯罪,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054.银行卡交易中提供服务的商户的民事责任认定
055.银联卡特约商户未核对签名造成持卡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报案例】蔡红辉诉金才来信用卡纠纷案
056.冒用银行卡案件中民事责任应区别不同情况
【公报案例】王春生诉张开峰、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侵权纠纷案
057.银行卡盗刷的概念与司法救济现状
058.银行卡盗刷赔偿纠纷的案由
059.银行卡盗刷纠纷中银行的注意义务
060.特约商户注意义务的内容和标准
061.持卡人注意义务的内容和标准
062.盗刷构成犯罪情形下合同效力的认定
063.商业银行应当对利用自助银行和ATM机实施的各种犯罪承担防范责任
【公报案例】顾骏诉上海交行储蓄合同纠纷案
064.审理信用卡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
第四节其他
065.银行负有保证支付、取款自由、为储户保密的法定义务
【公报案例】周培栋诉江东农行储蓄合同纠纷案
066.储户存款因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被骗,银行与储户责任如何承担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俞建水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鞍山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067.银行在办理结算时对指定收款人与实际收款人名称的表面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解付,是否应承担责任
【公报案例】喜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银行结算合同纠纷案
068.银行内部规定除非作为合同条款订立在合同中,否则不能对抗相对人
069.银行承担出具虚假资金证明的责任认定
【案例指导】深圳市商业银行宝安支行与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返还资金保证合同纠纷案
070.存管银行对证券公司损失的民事责任认定
【案例指导】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证券登记、托管和结算纠纷上诉案
071.存单持有人的存单与金融机构的底单记载内容不符,存单持有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存款关系的认定
【公报案例】信连华诉新港商业银行存单纠纷案
072.储蓄人依据伪造的存单主张与银行成立储蓄合同,法院应判定双方是否就储蓄事宜分别作出要约、承诺
【公报案例】李德勇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云阳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073.金融机构发放服务性集成电路卡时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以外的费用,构成不当得利
【公报案例】喻山澜诉工行宣武支行、工行北京分行不当得利纠纷案
074.外资金融机构向小额储户收取账户管理费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不构成违法
【公报案例】吴卫明诉上海花旗银行储蓄合同纠纷案
075.无真实的贸易,以进口货物为名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损害国家利益的,应认定申请开证关系无效
【公报案例】一中行北京分行诉利达海洋馆信用证垫款纠纷案
【公报案例】二口福食品公司诉韩国企业银行、中行核电站支行信用证纠纷案
076.开证行根据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合同约定持有提单,开证行是否对信用证项下单据中的提单以及提单下的货物享有质权
【公报案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与广东蓝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信用证开证纠纷案
077.未按约定履行保兑仓业务协议的,构成违约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福建省旺隆贸易有限公司保兑仓业务合作合同纠纷案
第二章证券
第三章期货
第四章票据法
第五章会计
附录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7年8月4日法发〔2017〕22号)
处理互联网金融案件应当注意的四个关系
——在中国互联网金融法治高峰论坛上的致辞(2014年6月21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5月8日
国发〔201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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