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中国法律史讲义
作者:李启成 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01-01
ISBN:9787301290293
定价:¥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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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中国法律史讲义》分上下编共计十六讲,系统论述了中国近五千年的法律发展历史,全面阐述了法律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主要内容。有别于以往的法制史教材,该书融制度史和思想史于一体,按照专题形式进行讲授,且书中大量引用了古代文献资料,并做了言简意赅的解释,非常有利于学生自我学习。该书的出版,一方面为目前的法制史教材市场,带来了一股清流,另一方面这种讲授式教材,尤为适合学生自我学习,以及普通读者了解中国法制史。
作者简介
李启成,法学博士,重庆奉节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近代法研究所研究员,兼任中国法制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是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近代法,著有《外来规则与固有习惯——祭田法制的近代转型》、《晚清各级审判厅研究》、《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华法史三千年:法律思想简史》(与李贵连教授合著)。
目录
导论
上编传统中国法制
第一讲中国历史演进综述
第一节中国国家的起源与周代封建制(—公元前八世纪)
第二节第一次社会大转型(公元前八世纪—前一世纪)
第三节帝制中国(公元前三世纪—十九世纪中晚期)
第四节第二次社会大转型(十九世纪中叶至今)
第二讲周代分封制下的贵族法制
第一节周代的设官分职
第二节周代法制(一):礼
第三节周代法制(二):刑
第三讲帝制法制之演变
第一节帝制法制的奠基:秦代法制
第二节中国帝制法制的初步形成:两汉法制
第三节帝制法制的成熟:唐代法制
第四节君权强化引起的帝制法制再变化:宋明法制
第五节变革前夕的帝制法制:清代法制
第四讲皇帝制度与传统法制
第一节皇帝制度的建立与变迁
第二节皇帝与立法
第三节皇帝与司法
第五讲帝制法制的目标:以“治吏”实现“吏治”
第一节选官制度
第二节官制设置与监察制度
第三节官箴书与《戒石铭》
第四节帝制法制的“简”与“繁”
第六讲帝制法制的功能:教化与威慑
第一节儒家思想法制化
第二节教化:追求“无讼”理想
第三节现实威慑:刑网的编织
第四节教化和威慑之关系
第七讲帝制中国的立法制度
第一节立法机构
第二节法律形式
第三节法律解释
第八讲帝制中国的司法制度
第一节中央专门司法机构
第二节地方司法机构
第三节司法人员
第四节重要诉讼制度
第九讲帝制中国的儒学、律学教育
第一节法律人员的儒学教育
第二节法律人员的律学教育
第十讲传统婚姻、承继法制
第一节婚姻制度
第二节承继法制
第十一讲家法族规、乡约与民间自治
第一节家族治理与家法族规
第二节乡约
第三节帝制中国晚期的民间自我治理实践
下编向民主法治迈进的近代中国法制
第十二讲近代中国法制转型的动因
第一节三千余年一大变局
第二节领事裁判权
第十三讲近代中国的宪政
第一节近代中国宪政之肇端——晚清预备立宪
第二节民初宪政(1912—1928)
第三节党治下的“训政”与“宪政”
第四节“有宪法无宪政”的历史反思
第十四讲刑事法制的近代变迁
第一节近代中国刑事法典的编纂
第二节刑事法基本原则的变革
第十五讲近代中国的私法
第一节近代中国的民事立法
第二节近代中国的商事立法
第三节近代私法的基本特点
第十六讲诉讼与司法制度的近代变革
第一节近代中国诉讼立法
第二节近代中国的司法机构
第三节近代中国的法官与司法党化
第四节近代中国的律师与陪审制度
结语近代中国的法治转型
索引
后记
上编传统中国法制
第一讲中国历史演进综述
第一节中国国家的起源与周代封建制(—公元前八世纪)
第二节第一次社会大转型(公元前八世纪—前一世纪)
第三节帝制中国(公元前三世纪—十九世纪中晚期)
第四节第二次社会大转型(十九世纪中叶至今)
第二讲周代分封制下的贵族法制
第一节周代的设官分职
第二节周代法制(一):礼
第三节周代法制(二):刑
第三讲帝制法制之演变
第一节帝制法制的奠基:秦代法制
第二节中国帝制法制的初步形成:两汉法制
第三节帝制法制的成熟:唐代法制
第四节君权强化引起的帝制法制再变化:宋明法制
第五节变革前夕的帝制法制:清代法制
第四讲皇帝制度与传统法制
第一节皇帝制度的建立与变迁
第二节皇帝与立法
第三节皇帝与司法
第五讲帝制法制的目标:以“治吏”实现“吏治”
第一节选官制度
第二节官制设置与监察制度
第三节官箴书与《戒石铭》
第四节帝制法制的“简”与“繁”
第六讲帝制法制的功能:教化与威慑
第一节儒家思想法制化
第二节教化:追求“无讼”理想
第三节现实威慑:刑网的编织
第四节教化和威慑之关系
第七讲帝制中国的立法制度
第一节立法机构
第二节法律形式
第三节法律解释
第八讲帝制中国的司法制度
第一节中央专门司法机构
第二节地方司法机构
第三节司法人员
第四节重要诉讼制度
第九讲帝制中国的儒学、律学教育
第一节法律人员的儒学教育
第二节法律人员的律学教育
第十讲传统婚姻、承继法制
第一节婚姻制度
第二节承继法制
第十一讲家法族规、乡约与民间自治
第一节家族治理与家法族规
第二节乡约
第三节帝制中国晚期的民间自我治理实践
下编向民主法治迈进的近代中国法制
第十二讲近代中国法制转型的动因
第一节三千余年一大变局
第二节领事裁判权
第十三讲近代中国的宪政
第一节近代中国宪政之肇端——晚清预备立宪
第二节民初宪政(1912—1928)
第三节党治下的“训政”与“宪政”
第四节“有宪法无宪政”的历史反思
第十四讲刑事法制的近代变迁
第一节近代中国刑事法典的编纂
第二节刑事法基本原则的变革
第十五讲近代中国的私法
第一节近代中国的民事立法
第二节近代中国的商事立法
第三节近代私法的基本特点
第十六讲诉讼与司法制度的近代变革
第一节近代中国诉讼立法
第二节近代中国的司法机构
第三节近代中国的法官与司法党化
第四节近代中国的律师与陪审制度
结语近代中国的法治转型
索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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