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行政法原理
作者:[葡] 科雷亚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09-01
ISBN:9787519714048
定价:¥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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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行政法原理》立足于深厚的经典行政法理论,并集成了当时前沿的行政法理论,结合葡萄牙新的宪政体制(1976新宪法)前后的大量案例,并引用了当时比利时、西班牙、法国、意大利、西德、瑞士、巴西、英国等各国的行政法理论,独到并详细阐述了行政法的源流以及理论发展现状。作者的论述自然而然地将革命前后不同宪制下的行政法理论与实践连贯起来,为当今各国的行政法发展的现代化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作者简介
若泽·曼努埃尔·里贝罗·塞尔武罗·科雷亚(José Manuel Sérvulo Correia),1937年出生于葡萄牙亚速尔群岛的英雄港,1959年在里斯本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1963年取得律师执照,1968年在里斯本大学法学院完成政治经济学补充课程,1987年取得里斯本大学法律博士。现为里斯本大学法学院教授,Sérvulo集团主要合伙人,公法欧洲分会委员,葡萄牙工商业仲裁中心委员会委员,(海牙)常设仲裁法院成员,2005~2007年律师协会高级委员会成员。主要研究方向:公法。 冯文庄,澳门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行政法法学博士。1996 年出任实习司法官,1998年获委任为法官,先后在普通管辖法院、刑事预审法院(即今日的刑事起诉法庭)及行政法院任职。2009年11月晋升为中级法院法官,同年12月20日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为廉政专员。2002年4月至2009年12月9日获行政长官委任为司法及法律培训中心教学委员会常设委员。2014年12月起至今(2017年)再获委任为司法及法律培训中心教学委员会常设委员。2014年12月20日至2017年6月30日获行政长官任命为澳门特区个人保护资料办公室主任。1996年至2000年先后在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及商法学I之学科。2001年成为助理教授,至今(2017/2018)教授商法学II学科。2001年、2005年及2009年出任澳门立法会选举委员会主席。曾发表多篇法学文章。
目录
引论
一、公共行政
1.行政职能
2.公共行政的组织概念
3.行政职能演进的意义
二、行政法
4.行政法的产生
5.行政法的概念
6.葡萄牙行政的历史演进
7.《行政法》法源
第一部分行政组织概论
第一章基本原则
8.利害关系人参与公共行政机关的实际管理
9.行政分权
10.行政分治
第二章主体、机关及权力
I.主体
11.组成行政机关的法人的法律性质
12.公法法律人格
13.直接及间接(公共)行政权力下放公法法人分类
14.私法法人及行政制度
II.机关
15.法人机关
16.合议机关:会议及决议
III.权力
17.能力、职责及权限
18.羁束与自由裁量(权)
19.自治之类别
20.行政等级
21.行政监督
22.指引权
23.权力之授予
第二部分行 政 活 动
第一章基本原则
24.实践公共利益
25.合法性原则(或称:依法原则)
26.合法性原则(续)行政警察
27.执行职能的公正与无私
第二章行政行为
I.法律事实与法律行为
28.法律事实
29.法律行为
II.行政行为之概念与元素
30.行政机关之法律行为:私法行为
31.行政机关之法律行为(续)规范性与具体性公法行为
32.内部行为与外部行为
33.外部行为及确定性行为之概念
34.行政行为之概念
35.行政行为之要素
III.确定及执行性行政行为
36.确定行为
37.执行性行政行为:A)行政行为之效力
38.执行性行政行为:B)行政行为之(强制)执行性
39.确认行为(Acto Confirmativo)
IV.行政行为之不存在与不完全有效
40.行政行为之不存在
41.行政行为之不完全有效、无效与得撤销
42.行政行为的有效要件及瑕疵
43.行政行为之有效性要件:A)机关或行政人之权限
44.行政行为之瑕疵:I)无权限
45.行政行为之瑕疵:II)越权
46.行政行为有效性之要件:B)手续
47.(续)形式
48.(续)说明理由
49.(续)默示行为
50.行政行为之瑕疵:III)形式瑕疵
51.行政行为之有效性要件:C)目的
52.行政行为之瑕疵:IV)权力偏差
53.行政行为有效性要求:D)前提与内容
54.(续)依内容之行政行为分类
55.行政行为之瑕疵:IV)违反法律
V.行政行为之废止、变更及中止
56.行政行为之废止
57.行政行为之追认
58.行政行为之纠正及转换
59.行政行为之追认、纠正及转换之共通法律制度
60.行政行为之更正
61.行政行为强制执行之中止
一、公共行政
1.行政职能
2.公共行政的组织概念
3.行政职能演进的意义
二、行政法
4.行政法的产生
5.行政法的概念
6.葡萄牙行政的历史演进
7.《行政法》法源
第一部分行政组织概论
第一章基本原则
8.利害关系人参与公共行政机关的实际管理
9.行政分权
10.行政分治
第二章主体、机关及权力
I.主体
11.组成行政机关的法人的法律性质
12.公法法律人格
13.直接及间接(公共)行政权力下放公法法人分类
14.私法法人及行政制度
II.机关
15.法人机关
16.合议机关:会议及决议
III.权力
17.能力、职责及权限
18.羁束与自由裁量(权)
19.自治之类别
20.行政等级
21.行政监督
22.指引权
23.权力之授予
第二部分行 政 活 动
第一章基本原则
24.实践公共利益
25.合法性原则(或称:依法原则)
26.合法性原则(续)行政警察
27.执行职能的公正与无私
第二章行政行为
I.法律事实与法律行为
28.法律事实
29.法律行为
II.行政行为之概念与元素
30.行政机关之法律行为:私法行为
31.行政机关之法律行为(续)规范性与具体性公法行为
32.内部行为与外部行为
33.外部行为及确定性行为之概念
34.行政行为之概念
35.行政行为之要素
III.确定及执行性行政行为
36.确定行为
37.执行性行政行为:A)行政行为之效力
38.执行性行政行为:B)行政行为之(强制)执行性
39.确认行为(Acto Confirmativo)
IV.行政行为之不存在与不完全有效
40.行政行为之不存在
41.行政行为之不完全有效、无效与得撤销
42.行政行为的有效要件及瑕疵
43.行政行为之有效性要件:A)机关或行政人之权限
44.行政行为之瑕疵:I)无权限
45.行政行为之瑕疵:II)越权
46.行政行为有效性之要件:B)手续
47.(续)形式
48.(续)说明理由
49.(续)默示行为
50.行政行为之瑕疵:III)形式瑕疵
51.行政行为之有效性要件:C)目的
52.行政行为之瑕疵:IV)权力偏差
53.行政行为有效性要求:D)前提与内容
54.(续)依内容之行政行为分类
55.行政行为之瑕疵:IV)违反法律
V.行政行为之废止、变更及中止
56.行政行为之废止
57.行政行为之追认
58.行政行为之纠正及转换
59.行政行为之追认、纠正及转换之共通法律制度
60.行政行为之更正
61.行政行为强制执行之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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