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学校法律事务案例与法规选编

学校法律事务案例与法规选编

作者:贾明,戴泽军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03-01

ISBN:9787565328923

定价:¥39.00

购买这本书可以去
内容简介
  《学校法律事务案例与法规选编》为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编。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案例选编;二是法规选编。《学校法律事务案例与法规选编》从学校教育管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人事劳动纠纷、学校民商活动、教师法律责任等方面收集了相关案例,律师进行了点评。《学校法律事务案例与法规选编》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作者简介
  贾明,男,汉族,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贵阳市律师协会理事、贵阳市律师。1983年毕业于贵州师范大学(理学学士),2003年贵州大学民商法研究生班毕业;1983-2001年在贵阳市第十二中学任教师、团委书记、思教主任、教导主任,现任贵州电视广播大学、贵阳市第1中学等三十余家学校的常年法律顾问,成功代理各类涉校案件四十余起,擅长在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教育风险控制、模拟法庭及教师法律知识培训等,有丰富的涉校纠纷处理经验和诉讼实战能力,深得学校及师生的信任与肯定。戴泽军,又名代泽军,男,土家族,中共党员,1990年取得律师资格。第1学历贵州省铜仁师专数学专业毕业,第二学历贵州省委党校在职法律专业函授本科毕业。先后担任教师、律师、公务员、研究员,现为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专职律师。贵州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贵州省民族文化学会副秘书长、贵州大学清水江学研究中心研究员、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治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贵州民族大学法制与民族地区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出版个人学术专著两部:《证据规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审查判断证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主要荣誉:中国法学会区域法学论坛二等奖、三等奖(部级奖)各一个,全国法院系统论文比赛三等奖(部级奖)两个;“中国·西部法治论坛”一等奖等,贵阳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政府奖)二等奖两个、三等奖一个。
目录
案例选编
1.午休期间学生之间的人身损害学校应否承担连带责任?
2.学校应否对校运会上不慎摔伤的学生担责?
3.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应承担多大责任?
4.学校应否对校运会比赛中学生相互碰撞引起的人身损害担责?
5.学校应否对自行玩耍中摔伤的学生担责?
6.在校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的范围和标准有哪些?
7.学生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应否包括教育费?
8.学校如何应对稀缺教师辞职?
9.学校应否为退休人员补办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手续?
10.学校可否为已被解除劳动合同人员重复缴纳社会保险和支付经济补偿?
11.职业学校应否为已就业学生的待遇受损担责?
12.学校应否与自动离职教师恢复人事关系?
13.学校如何收回已到租期的门面?
1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能否处分学校的资产?
15.学校应否解除拒不支付租金的租赁合同?
16.校园设施维修中施工人员违章操作受伤应当如何计算损失和分担责任?
法规选编
学校教育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节录)
在校学生伤害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节录)
学校人事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录)
工伤保险条例(节录)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学校民商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节录)
教师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节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学校安全保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节录)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节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节录)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节录)
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节录)
教育部财政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节录)
猜您喜欢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