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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法律规则研究
作者:佟占军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09-01
ISBN:9787513045117
定价:¥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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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从中国如何合理适用国际法律规则以应对国外高科技农产品不合理进入以保护农业产业安全和出口优势转基因农产品以抢占经济科技制高点的角度出发,研究高科技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法律调整问题。本书要探讨应对国外高科技农产品不合理进入以有效保护国内农业产业安全和出口优势转基农产品以抢占经济科技制高点之间法律调整目的的平衡问题。要研究科学证据和技术标准对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法律调整的影响。解决调整高科技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则之间的冲突和协调。探讨以双边条约和区域贸易协定方式调整高科技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可行性。对中国国内相关措施是否符合国际法律规则加以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作者简介
佟占军, 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10余年。2007年-2010年就读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于2004年6月赴英国哈伯-亚当斯大学进修学习,2006年10月以访问学者身份赴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进修。在《法商研究》、《河北法学》等刊物和论文集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独著法学书籍、教材7部,主编法学书籍4部,副主编、参编法学书籍、教材10部。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经济法、农业法。【目录】第一章基本问题研究第一节高科技生物技术和农业高科技生物一、高科技生物技术二、农业高科技生物第二节高科技生物技术及高科技生物的评价一、否定高科技生物技术及高科技生物的观点二、支持高科技生物技术及高科技生物的观点三、中国各方对农业高科技生物的态度第二章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及其法律调整的必要性第一节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一、农业高科技生物的生产情况二、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情况第二节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法律调整的必要性一、保护人类健康权的需要二、保护人类环境权的需要三、保护人类食物权的需要四、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需要五、维护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秩序的需要第三章调整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的WTO诸条约第一节《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WTO 协定)一、从GATT到WTO二、WTO的法律体系三、WTO的宗旨与职能四、WTO的基本原则五、WTO的组织结构六、WTO的决策机制七、WTO的贸易政策审议 第二节《农业协议》一、《农业协议》概述二、农产品市场准入三、农产品国内支持四、农产品出口补贴第三节《实施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定》(SPS 协定)一、SPS协定概述二、SPS协定的宗旨三、SPS协定的适用范围四、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实施条件五、有关非疫区和病虫害低度流行区的规定六、透明度的规定七、对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的特殊规定第四节《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 协定)一、TBT 协定概述二、TBT协定的适用范围三、技术法规四、标准五、合格评定程序六、对发展中成员的特别规定第五节WTO争端解决机制一、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律适用二、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组织机构三、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程序第四章与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相关的多边环境条约第一节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公约)一、CBD公约概述二、CBD公约的宗旨和目标三、保护和持久使用方面的一般措施四、查明与监测五、就地保护六、移地保护七、影响评估和尽量减少不利影响八、遗传资源的取得九、生物技术的处理及其惠益的分配十、争端的解决第二节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CBP 议定书)一、CBP议定书概述二、CBP议定书的一般规定三、提前知情同意程序四、拟直接作食物或饲料或加工之用的改性活生物体的程序五、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六、无意中造成的越境转移和应急措施 七、处理、包装、运输和标志要求八、国家主管当局、联络点和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九、能力建设、公众意识和参与 第五章WTO相关协定与CPB议定书的比较分析第一节宗旨和目的的比较分析一、WTO相关协定的宗旨和目的二、CPB议定书的宗旨和目的三、对二者的分析第二节采取相关措施遵循原则的比较分析一、WTO相关协定的科学证据原则二、CPB议定书的预防原则三、对二者的分析第三节相关措施适用对象的比较分析一、WTO相关协定的适用对象二、CBP议定书的适用对象三、对二者的分析第四节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措施的比较分析一、WTO相关协定中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措施二、CBP议定书中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措施三、对二者的分析第五节支持和保障措施的比较分析一、WTO相关协定中的支持和保障措施二、CBP议定书中的支持和保障措施三、对二者的分析第六节处理、运输、包装和标志的比较分析一、WTO相关协定的规定二、CBP议定书的规定三、对二者的分析第七节WTO 诸协定与CBP议定书的关系第六章中国调整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则第一节中国调整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的法律体系一、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三、有关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第二节中国调整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的主要法律规定一、农业高科技生物安全评价制度二、农业高科技生物经营许可制度三、农业高科技生物追溯制度四、农业高科技生物标识制度五、农业高科技生物进出口安全管理制度六、农业高科技生物检验检疫管理制度第七章中国调整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法律规则存在的问题第一节立法效力层级问题第二节农业高科技生物标识制度不健全一、要求进行标识的农业高科技生物范围较窄二、农业高科技生物标注方式欠缺第三节农业高科技生物追溯制度不健全一、法律依据不足二、地区规定不统一三、追溯执法缺乏协调第四节缺乏农业高科技生物召回制度一、《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三、《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第五节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足第八章中国调整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法律规则的完善建议第一节重构农业高科技生物进出口法律体系第二节完善农业高科技生物标识制度一、调整列入标识管理的农业高科技生物目录二、增加标识的标注方式第三节健全农业高科技生物追溯制度一、全面建立农业高科技生物追溯制度二、统一各地关于追溯的规定三、统一追溯监管职责第四节确立农业高科技生物召回制度一、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二、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三、制订进、出口高科技生物产品召回的具体规定第五节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参考文献
目录
第一章基本问题研究第一节高科技生物技术和农业高科技生物一、高科技生物技术二、农业高科技生物第二节高科技生物技术及高科技生物的评价一、否定高科技生物技术及高科技生物的观点二、支持高科技生物技术及高科技生物的观点三、中国各方对农业高科技生物的态度第二章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及其法律调整的必要性第一节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一、农业高科技生物的生产情况二、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情况第二节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法律调整的必要性一、保护人类健康权的需要二、保护人类环境权的需要三、保护人类食物权的需要四、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需要五、维护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秩序的需要第三章调整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的WTO诸条约第一节《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WTO 协定)一、从GATT到WTO二、WTO的法律体系三、WTO的宗旨与职能四、WTO的基本原则五、WTO的组织结构六、WTO的决策机制七、WTO的贸易政策审议 第二节《农业协议》一、《农业协议》概述二、农产品市场准入三、农产品国内支持四、农产品出口补贴第三节《实施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定》(SPS 协定)一、SPS协定概述二、SPS协定的宗旨三、SPS协定的适用范围四、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实施条件五、有关非疫区和病虫害低度流行区的规定六、透明度的规定七、对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的特殊规定第四节《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 协定)一、TBT 协定概述二、TBT协定的适用范围三、技术法规四、标准五、合格评定程序六、对发展中成员的特别规定第五节WTO争端解决机制一、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律适用二、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组织机构三、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程序第四章与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相关的多边环境条约第一节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公约)一、CBD公约概述二、CBD公约的宗旨和目标三、保护和持久使用方面的一般措施四、查明与监测五、就地保护六、移地保护七、影响评估和尽量减少不利影响八、遗传资源的取得九、生物技术的处理及其惠益的分配十、争端的解决第二节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CBP 议定书)一、CBP议定书概述二、CBP议定书的一般规定三、提前知情同意程序四、拟直接作食物或饲料或加工之用的改性活生物体的程序五、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六、无意中造成的越境转移和应急措施 七、处理、包装、运输和标志要求八、国家主管当局、联络点和生物安全信息交换所九、能力建设、公众意识和参与 第五章WTO相关协定与CPB议定书的比较分析第一节宗旨和目的的比较分析一、WTO相关协定的宗旨和目的二、CPB议定书的宗旨和目的三、对二者的分析第二节采取相关措施遵循原则的比较分析一、WTO相关协定的科学证据原则二、CPB议定书的预防原则三、对二者的分析第三节相关措施适用对象的比较分析一、WTO相关协定的适用对象二、CBP议定书的适用对象三、对二者的分析第四节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措施的比较分析一、WTO相关协定中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措施二、CBP议定书中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措施三、对二者的分析第五节支持和保障措施的比较分析一、WTO相关协定中的支持和保障措施二、CBP议定书中的支持和保障措施三、对二者的分析第六节处理、运输、包装和标志的比较分析一、WTO相关协定的规定二、CBP议定书的规定三、对二者的分析第七节WTO 诸协定与CBP议定书的关系第六章中国调整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的法律规则第一节中国调整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的法律体系一、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三、有关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第二节中国调整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的主要法律规定一、农业高科技生物安全评价制度二、农业高科技生物经营许可制度三、农业高科技生物追溯制度四、农业高科技生物标识制度五、农业高科技生物进出口安全管理制度六、农业高科技生物检验检疫管理制度第七章中国调整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法律规则存在的问题第一节立法效力层级问题第二节农业高科技生物标识制度不健全一、要求进行标识的农业高科技生物范围较窄二、农业高科技生物标注方式欠缺第三节农业高科技生物追溯制度不健全一、法律依据不足二、地区规定不统一三、追溯执法缺乏协调第四节缺乏农业高科技生物召回制度一、《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三、《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第五节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足第八章中国调整农业高科技生物国际贸易法律规则的完善建议第一节重构农业高科技生物进出口法律体系第二节完善农业高科技生物标识制度一、调整列入标识管理的农业高科技生物目录二、增加标识的标注方式第三节健全农业高科技生物追溯制度一、全面建立农业高科技生物追溯制度二、统一各地关于追溯的规定三、统一追溯监管职责第四节确立农业高科技生物召回制度一、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二、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三、制订进、出口高科技生物产品召回的具体规定第五节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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