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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金融机构法(上)
作者:[美] 理查德·斯考特·卡内尔(美)乔纳森·R.梅西 [美]杰弗里·P.米勒 著;高华军 译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2016-06-01
ISBN:9787100122276
定价:¥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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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美国金融机构法》(第五版)作为一流的案例著作,体系完整,重点突出,穿插精选案例,节选经典论著,聚焦热点问题,汇集珍贵资料,案例出处、索引以及译者所编专业词汇等附录均为中英文对照,为我们金融从业者、金融监管、金融行政、立法、司法、律师等政法界人士、有关研究人员和大专院校师生,学习、研究和借鉴美国金融机构法提供了一把钥匙。本书讨论关于美国金融机构的法律法规。作者在第五版对全书的修改,涵括了2008年金融危机、政策回应以及新近进展,增添了关于结构化金融、消费者保护、保险和投资公司的章节。上册聚焦银行法,递进讨论银行从设立、经营到破产所及法律法规。下册内容侧重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内容涉及保险、券商和投资公司(货币市场基金、共同基金、封闭式基金、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以及结构性融资(包括证券化、互换和金融衍生品)。
作者简介
理查德·斯考特·卡内尔,福特汉姆大学法学院法律副教授。1975年耶鲁大学本科毕业,1982年获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1982—1984年,布罗德、舒尔茨、拉尔森和温伯格(旧金山)律师所律师。1984—1987年,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出庭律师。曾受雇美国参议院银行、住房和城市事务委员会律师(1987—1988年)和资深大律师(1989—1993年)。1993—1999年,被克林顿政府提名担任美国财政部主管金融机构的助理局长。乔纳森·R.梅西,耶鲁大学法学院山姆·哈里斯讲席教授、管理学院教授。1977年哈佛大学毕业,1982年获耶鲁大学法学院博士学位。曾任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亨利· J.弗兰德利的法官助理。1990年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1991 —2004年,康奈尔大学法学院教授、约翰逊商学院法律与商学教授。1999年哈佛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曾任教博科尼大学(米兰)、东京大学、多伦多大学、都灵大学、阿姆斯特丹大学和斯德哥尔摩经济学院。杰弗里·P.米勒,纽约大学金融机构研究中心主任,史岱文森·P.康福特法律讲席教授。1973年普林斯顿大学毕业,1978年获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曾为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法官卡尔·麦高文和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拜伦·怀特的法官助理。曾任职美国司法部律师顾问办公室法律顾问,华盛顿特区法律所律师。1983年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律和经济学项目主任。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伯尔尼大学、热那亚大学、法兰克福大学、悉尼大学等大学和日本银行的客座教授与访问学者。2011年,当选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高华军,1959年生,山东日照市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1986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高校任教。1996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曾在总行投资研究所、政策研究室、战略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计划财务部、研究开发部和投资银行部以及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工作,现为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高级经济师。金融从业20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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