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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深水区与细说理
作者:刘树德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10-01
ISBN:9787511882745
定价:¥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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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重点立足于《深化改革决定》及《依法治国决定》中的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及“四五”改革纲要,结合作者从2003年开始参与司法改革的经历,就司法改革的理念、方法论、重大司法制度改革等方面进行较为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本书既可以为广大读者学习理解把握《决定》精神的参考资料,也可以为广大理论研究工作者研究若干司法制度重大改革举措提供第一手素材,还可以为从事司法改革工作者提供借鉴。
作者简介
刘树德(又名邵新、善若水),高院审判员(法官),湖南省新邵县大新乡刘家排村人。1990年—2000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法学院,先后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2001年—2003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2000年至今,先后在高院刑一庭、刑二庭、研究室、司改办从事审判、调研和司法改革工作,2004年—2005年、2012年先后被借调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1994年、1996年和2003年先后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现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研究员、教授、硕士生或博士生导师。出版专著《宪政维度的刑法思考》(荣获首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实践刑法学》、《政治刑法学》、《司法改革:小问题与大方向》等30部;合著《规则如何提炼》(喻海松)、《刑法分则专题研究》(王作富)等7部;发表论文《罪刑法定原则中空白罪状的追问》(载《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刑事司法语境的“同案同判”》(载《中国法学》2011年第1期)等40余篇。
目录
代序:司法文明建设论——以深水区司法改革为背景
一、提升宏观层面的司法理念文明
二、健全中观层面的司法制度文明
三、聚焦微观层面的司法举止文明
第一章关于深水区司法改革的方法论(一)——以系统论为视角
一、深水区司法改革目标的确立
二、深水区司法改革内容的确定
三、深水区司法改革方法的选取
四、深水区司法改革组织的设置
第二章关于深水区司法改革的方法论(二)——以改革试点为中心
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理论阐释
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实践探索
三、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完善建议
第三章关于现有政治体制下司法权若干基础性命题的思考——以现行《宪法》文本为基础
一、司法权的属性:中央事权还是中央—地方事权兼具
二、司法权的管控:条条管理还是条条—块块管理结合
三、司法权的主体:国家法院还是国家—地方法院并存
第四章关于法院向人大报告工作的思考——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为样本
一、法院向人大报告工作的规范依据
二、《报告》中“司法改革”话语的表达
三、法院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的完善建言
第五章关于案例指导制度再改革的思考——以司法规则的供给路径为切口
一、判例法与成文法体系中规则供给的比较
二、司法解释制度与案例指导制度中规则供给的比较
三、司法规则“权力型”供给路径的现实缘由
四、司法规则“权威型”供给——案例指导制度的完善
第六章关于裁判文书说理改革的思考(一)——以界定“说理”为中心
一、裁判文书“说理”的规范表达
二、裁判文书“说理”的文件表达
三、裁判文书“说理”的学理表达
第七章关于裁判文书说理改革的思考(二)——以刑事裁判文书“道德话语”为中心
一、“道德话语”的言说内容
二、“道德话语”的言说处所
三、“道德话语”的言说功能
四、“道德话语”的言说规诫
第八章关于裁判文书说理改革的思考(三)——以刑事裁判文书“文件援引”为中心
一、刑事裁判文书援引“文件”的类型划分
二、刑事裁判文书援引“文件”的问题存在
三、刑事裁判文书援引“文件”的规制建言
第九章关于裁判文书说理改革的思考(四)——以刑事裁判文书“类比说理”为中心
一、刑事“类推话语”的争鸣
二、作为法律解释方法的“类推解释”
三、作为法律推理的“类比推理”
四、作为法律适用的“类推制度”
第十章关于裁判文书说理改革的思考(五)——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裁判文书的说理
一、“经审理查明”部分犯罪事实的“事理”
二、“本院认为”部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理”
附录
一、域外司法改革考察记
——韩国司法相关制度及其改革
二、中央改革文件(一)
——《深化改革决定》
三、中央改革文件(二)
——《依法治国决定》
四、法院改革文件(一)
——《人民法院第一个五年改革纲要(1999-2003)》(1999年10月20日发布)
五、法院改革文件(二)
——《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4-2008)》(2005年10月26日发布)
六、法院改革文件(三)
——《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2009年3月17日发布)
七、法院改革文件(四)
——《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2015年2月4日修订发布)
八、检察改革文件
——《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2015年修订版)
代跋:关于跨行政区划司法管辖制度改革路径的
思考
后记
一、提升宏观层面的司法理念文明
二、健全中观层面的司法制度文明
三、聚焦微观层面的司法举止文明
第一章关于深水区司法改革的方法论(一)——以系统论为视角
一、深水区司法改革目标的确立
二、深水区司法改革内容的确定
三、深水区司法改革方法的选取
四、深水区司法改革组织的设置
第二章关于深水区司法改革的方法论(二)——以改革试点为中心
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理论阐释
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实践探索
三、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完善建议
第三章关于现有政治体制下司法权若干基础性命题的思考——以现行《宪法》文本为基础
一、司法权的属性:中央事权还是中央—地方事权兼具
二、司法权的管控:条条管理还是条条—块块管理结合
三、司法权的主体:国家法院还是国家—地方法院并存
第四章关于法院向人大报告工作的思考——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为样本
一、法院向人大报告工作的规范依据
二、《报告》中“司法改革”话语的表达
三、法院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的完善建言
第五章关于案例指导制度再改革的思考——以司法规则的供给路径为切口
一、判例法与成文法体系中规则供给的比较
二、司法解释制度与案例指导制度中规则供给的比较
三、司法规则“权力型”供给路径的现实缘由
四、司法规则“权威型”供给——案例指导制度的完善
第六章关于裁判文书说理改革的思考(一)——以界定“说理”为中心
一、裁判文书“说理”的规范表达
二、裁判文书“说理”的文件表达
三、裁判文书“说理”的学理表达
第七章关于裁判文书说理改革的思考(二)——以刑事裁判文书“道德话语”为中心
一、“道德话语”的言说内容
二、“道德话语”的言说处所
三、“道德话语”的言说功能
四、“道德话语”的言说规诫
第八章关于裁判文书说理改革的思考(三)——以刑事裁判文书“文件援引”为中心
一、刑事裁判文书援引“文件”的类型划分
二、刑事裁判文书援引“文件”的问题存在
三、刑事裁判文书援引“文件”的规制建言
第九章关于裁判文书说理改革的思考(四)——以刑事裁判文书“类比说理”为中心
一、刑事“类推话语”的争鸣
二、作为法律解释方法的“类推解释”
三、作为法律推理的“类比推理”
四、作为法律适用的“类推制度”
第十章关于裁判文书说理改革的思考(五)——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裁判文书的说理
一、“经审理查明”部分犯罪事实的“事理”
二、“本院认为”部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理”
附录
一、域外司法改革考察记
——韩国司法相关制度及其改革
二、中央改革文件(一)
——《深化改革决定》
三、中央改革文件(二)
——《依法治国决定》
四、法院改革文件(一)
——《人民法院第一个五年改革纲要(1999-2003)》(1999年10月20日发布)
五、法院改革文件(二)
——《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4-2008)》(2005年10月26日发布)
六、法院改革文件(三)
——《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2009年3月17日发布)
七、法院改革文件(四)
——《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2015年2月4日修订发布)
八、检察改革文件
——《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2015年修订版)
代跋:关于跨行政区划司法管辖制度改革路径的
思考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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