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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宣传教育读本(危险化学品)

《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宣传教育读本(危险化学品)

作者:刘双跃,夏川 编

出版社: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6-01

ISBN:9787516718308

定价:¥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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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宣传教育读本》针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中的每一条单独设章,每章分为条文解读、法律依据、知识拓展、案例适用四部分。“条文解读”部分是对规定的详细解释;“法律依据”部分是《安全生产法》及现行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标准中与规定相关的条款;“知识拓展”部分站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人的角度提问,以问答的形式回答了与规定内容相关的、读者可能产生疑惑的问题,加深了读者对规定的理解;“案例适用”部分分为事故经过、事故分析、事故教训三部分,通过对案例的详细说明,使读者对规定有更加深刻的理解。
作者简介
  刘双跃,博士学位,研究员。现任北京科技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产业安全技术、危险辨识与安全评价、安全风险诊断、安全监测与控制技术、安全预警与管理系统
目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4号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一、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条文解读]
[法律依据]
[知识拓展]
[案例适用]
二、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条文解读]
[法律依据]
[知识拓展]
[案例适用]
三、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条文解读]
[法律依据]
[知识拓展]
[案例适用]
四、必须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严格变更管理,遇险科学施救
[条文解读]
[法律依据]
[知识拓展]
[案例适用]
五、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排查治理隐患
[条文解读]
[法律依据]
[知识拓展]
[案例适用]
六、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条文解读]
[法律依据]
[知识拓展]
[案例适用]
七、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条文解读]
[法律依据]
[知识拓展]
[案例适用]
八、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条文解读]
[法律依据]
[知识拓展]
[案例适用]
九、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条文解读]
[法律依据]
[知识拓展]
[案例适用]
十、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条文解读]
[法律依据]
[知识拓展]
[案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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