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民事法律文件解读(2015.8总第128辑)
作者:杜万华 编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8-01
ISBN:9787510913136
定价:¥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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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为了及时有效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规范民事案件指令再审和再审发回重审,提高审判监督质量和效率,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结合审判实际,制定了《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民事法律文件解读(2015.8总第128辑)》《民事法律文件解读(2015.8总第128辑)》收录了该文件及其解读文章,以供读者参考。
作者简介
暂缺《民事法律文件解读(2015.8总第128辑)》作者简介
目录
【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性文件与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
(2014年11月20日)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5年2月16日)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
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部门规章、规章性文件与解读】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5年7月17日)
【地方法规、地方法规性文件与解读】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2015年5月28日)
【司法实务问题研究】
夫妻财产协议效力的类型化与法律适用
——以夫妻财产制协议为主线
小客车购车指标(牌照)转让或租赁协议的效力认定问题探讨
——王某诉张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新类型疑难案例选评】
江西瑞州汽运集团永成汽运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中心支公司、刘绍金、张开香、
朱荣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一案
[评析]当事人逾期提出免责抗辩的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研究备忘(十三)】
民事行为能力欠缺的认定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第四十条[修改]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
管辖权争议“处理程序”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修改]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人民法院之间发生管辖争议时由共同上级
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程序规定。
第四十二条[新增]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上交下”案件
“确有必要”有关问题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新增]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回避
具体情形以及本款第二项关于“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第三项“其他关系”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新增]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审判人员
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
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具体情形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新增]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审判人员任职回避以及发回重审案件中
审判人员是否需要回避问题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新增]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依职权决定回避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新增]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人民法院告知义务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新增]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审判人员的范围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新增]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书记员和执行员适用上述审判人员回避规则的规定。
【最新立法、司法动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的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
(2014年11月20日)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5年2月16日)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
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部门规章、规章性文件与解读】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5年7月17日)
【地方法规、地方法规性文件与解读】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2015年5月28日)
【司法实务问题研究】
夫妻财产协议效力的类型化与法律适用
——以夫妻财产制协议为主线
小客车购车指标(牌照)转让或租赁协议的效力认定问题探讨
——王某诉张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新类型疑难案例选评】
江西瑞州汽运集团永成汽运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中心支公司、刘绍金、张开香、
朱荣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一案
[评析]当事人逾期提出免责抗辩的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研究备忘(十三)】
民事行为能力欠缺的认定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第四十条[修改]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
管辖权争议“处理程序”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修改]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人民法院之间发生管辖争议时由共同上级
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程序规定。
第四十二条[新增]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上交下”案件
“确有必要”有关问题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新增]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回避
具体情形以及本款第二项关于“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第三项“其他关系”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新增]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审判人员
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
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具体情形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新增]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审判人员任职回避以及发回重审案件中
审判人员是否需要回避问题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新增]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依职权决定回避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新增]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人民法院告知义务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新增]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审判人员的范围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新增]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书记员和执行员适用上述审判人员回避规则的规定。
【最新立法、司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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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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